發布時間:2018-08-30 市/區/縣級人才政策整理
近日,市委常委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若干政策》(簡稱《若干政策》),從人才使用管理、分類評價、引進培養、激勵使用及組織領導、資金保障等方面出臺30條87項政策內容,著力促進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打造更加完善的人才政策體系,充分激發人才創新創業創造活力。
小編帶你瞅瞅都有啥亮點!
亮點1
實施“緊缺人才引進培養工程”。緊扣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以高端人才為引領,應用型人才為主體,統籌抓好重點產業和社會事業急需緊缺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工作。引進社會事業發展急需的高層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對引進人才每人每年最高給予30萬元的薪酬補貼。支持相關企事業單位開展高層次緊缺人才引進培養項目,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最高50萬元的資助。
亮點2
實施“海內外高層次人才集聚工程”。大力引進能夠突破關鍵技術、引領產業升級、帶動學科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層次人才和團隊來我市創新創業。面向海內外引進高層次創新領軍人才,通過“一事一議”給予資金扶持,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頂尖人才團隊所實施的重大項目實行“一事一議”,最高給予1000萬元扶持資金。
亮點3
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對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自治區技師高級技師突出貢獻獎、全區技術能手和入選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的高技能人才,給予最高10萬元的獎勵。
亮點4
建立多元化人才評價機制和更加科學的人才分類評價體系,克服唯學歷、唯職稱、唯論文等傾向,更加注重依據品德、能力和業績評價人才,不將論文等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對我市急需緊缺的,有真才實學、社會貢獻較大、現行人才目錄難以界定的“特殊人才”,通過評定可享受相應的人才政策。
亮點5
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通過掛職、兼職、參與項目合作和離崗創業等方式創新創業。符合條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可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離崗創業,離崗創業期限以3年為一期,最多不超過兩期。
亮點6
加大各類人才安居保障。對剛性引進到我市工作的“天驕英才”“草原英才”“鄂爾多斯英才”,可分別享受180平方米、150平方米、120平方米的安家費全額補貼。對剛性引進到我市工作的博士畢業生,給予20萬元安家費。
亮點7
鼓勵人才中介組織、企事業單位等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對成功引進“兩院院士”、國家“千人計劃”和“萬人計劃”專家等高層次人才到我市創新創業并取得突出業績的,給予最高200萬元的獎勵。
亮點8
創新人才引進方式,在新興產業培育、重大項目實施過程中,破除全時全職工作觀念,采取特定研發項目合作、網絡遠程溝通等方式柔性引才。柔性引進到我市工作的高層次人才經認定評定后可享受薪金補貼。
亮點9
對在我市建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內開展科研活動的在站博士后人員,每人每年給予5萬元生活補貼,總額不超過10萬元。對出站后留在我市和來我市從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給予15萬元科研經費資助。
亮點10
加強青年創業人才培養,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或在校大學生在我市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經評審可給予最高8萬元創業資助。鼓勵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和重點企業建立高校畢業生實訓基地,吸引各地高校畢業生來我市進行實習訓練,并根據實訓成效對實訓基地給予經費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