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8-28 直轄市最新政策整理
一、榮昌區建設新興工業城市人才支持政策(摘錄)
(一)加大人才引培資助力度。
住房補貼政策。高層次人才在5年內可按規定免費入住相應面積的人才公寓,或享受每月2000元、1500元、1200元、800元、500元的租房補貼。高層次人才調入(遷入)并與用人企業簽訂5年以上聘用合同,且每年在榮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A、B類人才不少于4個月),在我區購買首套住房的,A、B、C、D類人才可按規定分別享受房價總金額100%(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200㎡)、80%(不超過150㎡)、60%(不超過120㎡)、40%(不超過100㎡)的一次性購房補貼(面積超出規定的自行承擔超出部分)。
人才考核激勵。每年對在職在聘高層次人才發揮作用的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按規定類別分別享受每月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的政府人才津貼。在享受政府人才津貼期間達到更高層級人才標準的,次月按新的層級標準發放。
人才培養資助。實施“100名企業家成長計劃”,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榮昌工業發展實際,結合企業發展需求,定期組織工業企業中高層以上管理人才參加高級研修班等各類培訓,培訓費用實行全額補貼。企業自主新培養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每人次獎勵企業5000元。企業新培養或輸送培養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等高技能人才的,每人次分別獎勵企業5000元、3000元、1000元。
引才伯樂獎勵。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社會組織及個人(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為我區工業經濟領域引進高層次人才過程中發揮關鍵性作用的,每新引進1人(團隊),根據人才作用發揮情況,可按A、B、C、D類人才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分5次按年度發放。
(二)加大人才創業扶持力度。
創業啟動資金。對高層次人才創業項目,引導區內投資基金采用股權投資方式優先給予支持。對評審認定并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落戶我區(注冊地和納稅關系均在榮昌)的高層次人才創辦的企業(以下簡稱“人才企業”),可按規定類別,分別享受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800萬元、600萬元、400萬元、200萬元的投資基金,且原則上不超過注冊資本的50%。投資基金退出時,同等條件下由“人才企業”優先認購。
創業融資扶持。“助保貸”“助農貸”“經保銀貸”等政銀合作產品優先支持“人才企業”貸款。鼓勵企業直接融資,在重慶股份轉讓中心(成長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境內外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由區財政分別獎勵8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扶持資金,每家企業累計扶持資金不超過200萬元。幫助符合條件的“人才企業”積極爭取市級轉貸應急專項資金給予轉貸支持。
稅收優惠政策。“人才企業”在榮繳納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區級留成部分實行前3年全額返還。高層次人才在榮繳納的工薪所得個人所得稅,區級留成部分實行前5年全額返還。
(三)加大人才創新獎勵力度
人才項目資助。每年在工業經濟領域開展一次區級人才項目遴選工作,對評為精品、優秀、重點項目的分別按10萬元、5萬元、3萬元資助企業。
平臺建設資助。對新建成國家級技能大師、市級技能專家、企業首席技師三類工作室的,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資助。
成果轉化資助。鼓勵高層次人才帶科技成果、發明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項目在我區企業實現成果轉化,轉化的項目年度市場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且足額上繳稅費的,可按市場銷售額的1%、最高不超過50萬元一次性資助給人才。
(四)加大人才服務保障力度。
綜合服務保障。為高層次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務,在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專利申請、政策咨詢、戶籍準入、社會保險、子女入學、配偶就業等方面按相關規定給予優先解決。按高層次人才分類,每年提供一次相應標準的健康體檢。
遴選杰出人才。每兩年開展一次“棠城英才”遴選工作,每次不超過10名,給予每人10萬元資助。對A、B、C類人才,可擇優聘為重慶市榮昌區人民政府科技咨詢顧問。
二、重慶市榮昌區科學技術進步獎獎勵辦法(摘錄)
(一)對應用技術成果類:科技突出貢獻獎獎勵30萬元,一等獎獎勵10萬元,二等獎獎勵5萬元,三等獎獎勵2萬元。
(二)軟科學類:一等獎獎勵3萬元,二等獎獎勵2萬元,三等獎獎勵1萬元。
三、關于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意見(摘錄)
(一)大力發展農牧高新技術產業。對自主研發獲得國家新獸藥證書和產品批準文號的一、二、三類新獸藥,凡在榮昌生產的,按投產第一年銷售收入的5%一次性給予補助,單項最高分別可達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單個企業累計最高可達300萬元。
(二)大力發展高端裝備制造產業。落實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扶持政策,對采購使用區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單位按其實際支付額的1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可達100萬元。
(三)大力發展生物醫藥產業。對自主研發獲得化學藥制劑、中成藥、生物制劑等國家新藥證書、中藥保護品種證書和生產批件,凡在榮昌生產的,按投產第一年銷售收入的5%一次性給予補助,單項最高可達200萬元,單個企業累計最高可達500萬元。
(四)搭建重點產業高端研發平臺。對在榮設立獨立法人的高端研發機構,租用房屋的連續5年給予租金補貼,每平方米補貼最高可達10元,每年最高可達5萬元;購地自建研發用房的,按購地實際支付金額的3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可達200萬元。
(五)培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市級科技型企業租用房屋的,分別連續3年、2年給予租金補助,每平方米補貼最高可達10元,每年最高可達5萬元;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市級科技型企業購地自建研發用房的,按購地實際支付金額的20%給予一次性補助,分別最高可達100萬元、20萬元。
(六)聚焦創新型領軍人才。對在榮開展技術研發成果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且有巨大市場前景、或引進一批企業入駐榮昌形成集群、或在榮生產新產品占領市場較大份額并產生較高稅收的突出貢獻人才,一次性最高獎勵200萬元;對在榮建立院士專家工作站并正常開展工作的,前3年每年給予20萬元運營經費補助;對柔性引進不同層次的專家,根據其層次和服務產業情況,每年給予最高可達10萬元咨詢服務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