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8-28 直轄市最新政策整理
永川區人才政策摘編
一、永川區引進緊缺急需人才暫行辦法
(一)人才分類
1、緊缺高層次人才
第一類: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
第二類:國內外有知名度的高級專家(包括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863”、“973”重大科研項目主持人, “長江學者計劃”特聘教授, “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省級以上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學術或技術帶頭人)。
第三類: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各類正高級職稱人才;?。ㄊ校┘壒I、農業、經濟金融、科教文衛等領域知名專家;擁有獨立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其技術成果先進,具有巨大市場潛力,來永進行合作研究或實施成果轉化的創新創業型人員;在國內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金融機構、世界500強企業等單位具備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高層次人才。
2、急需專業人才
第一類:經國家教育部門認定取得的國內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學位學歷的高學歷人才。
第二類:經國家教育部門認定取得的國內外高校碩士研究生學位學歷的高學歷人才。
(二)激勵政策
緊缺高層次人才調入(遷入)或柔性引進每年在永川工作半年以上的,由用人單位先行提供免費住房及生活必需品。如提供住房有困難的,可按永川區當年市場住房租賃價格進行貨幣補貼。住房使用或住房補貼期限最長為3年。
急需專業人才調入(遷入)并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服務協議)的,第一類人才安家補貼5萬元。
此外:
1、對永川區級機關事業單位柔性引進(兼職)人才,一年內在永連續(累計)服務半年以上的緊缺高層次人才,每月給予600元經濟補助。2、引進人才到企業和各類經濟社會組織的,經協商可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年薪制、協議工資制、效益工資制、項目工資制、成果工資制,也可實行生產要素參與分配制度。
3、引進人才帶項目或在永川區投資創業,投產當年上繳稅金100萬及以上的,由區委、區政府給予該項目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為上繳稅金的1%,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二、永川區關于深化改革擴大開放
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意見
1、實施企業創新主體培育工程
對首次認定和復審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區財政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從認定次年起,連續三年按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作為研發專項資金補助,每年總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按照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實際額度不超過6%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高新技術企業免繳科研與生產建設用房城市建設配套費。
2、實施產業集群創新引領工程
對認定為國家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給予20萬元獎勵。
3、實施創新資源平臺集聚工程
對在永設立獨立法人的高端研發機構,依據單位及其員工稅收貢獻額給予連續三年的研發補助。
獨立法人研發機構需租賃母體之外的孵化平臺廠房、辦公樓的,按當年實際發生租金的50%給予補貼。
開展技術創新和產品研發,按照認定的年度實際研發投入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的,按研發投入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在一個納稅年度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企業所得稅區級留成部分全額返還;超過500萬元的部分,企業所得稅區級留成部分返還50%。
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市級的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檢測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獎勵。
4、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程
對評估認定為國家級、市級的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分別予以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國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永成功轉化的重大研發項目,按技術合同實際發生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補貼。
5、實施創新人才引進培育工程
領軍人才在永取得股權分紅或股權轉讓收益的,依據其所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50%的額度給予財政補助。
實施高端人才獎勵計劃,高端人才在永做出突出貢獻的可授予“突出貢獻獎”,一次性最高獎勵200萬元。
事業單位應留有一定余編,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按隨到隨辦原則完善人事關系及入編手續,配偶子女隨調隨遷,協助安置就業,優先安排入學。
6、實施科技金融服務創新工程
鼓勵科技型企業在主板、創業板、“新三板”上市融資。
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給予200萬元獎勵;
在國內“新三板”掛牌獎勵100萬元,在“新三板”掛牌轉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再獎勵100萬元;
支持科技型企業進入重慶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在孵化版(科技創新版)、成長版成功掛牌的,分別獎勵5萬元、25萬元。
支持科技型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私募債、集合票據等融資工具并用于永川項目,按照融資金額的1‰進行獎勵,最高額不超過50萬元。
來源丨永川區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