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8-28 直轄市最新政策整理
長壽區人才政策
重慶市長壽區人才引進培養和激勵辦法(試行)
一、政策待遇
02
崗位編制
事業單位引進的人才,在編制限額內予以優先保障,在職位上可按規定設置特設崗位,可不受單位專業技術崗位數額限制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
03
服務保障
享受配偶隨調、子女就學等服務;
優先推薦申報各類人才項目、扶持資金和評選表彰;
優先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優先向金融機構、風險投資公司推薦項目,優先申請科技風險投資基金;
優先推薦擔任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進入群團組織任職;
完善區級領導聯系高層次人才制度,定期開展走訪、座談等活動;
每年免費組織健康體檢1次;
優先支持參與全區重點人才項目等。
04
政府獎勵
對引進的或者經本區申報入選的國家、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除享受上級優惠政策外,區財政給予專項獎勵。具體標準實行一事一議。
二、人才分類
市級第一類: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市級第二類:
國家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千人計劃)人選;
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獲得者前三名;
國家“863”、“973”重大科研項目主持人。
市級第三類:
國家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學術技術帶頭人;
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獲得者前三名;3.“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4.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
5.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
6.衛生部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
7.“長江學者計劃”特聘教授;
8.“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
市級第四類:
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并在海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金融機構、世界500強企業等單位具備兩年以上工作經歷的海外高層次人才;
國(境)外經濟金融、科教文衛知名專家。
區級第一類:
國務院特殊津貼獲得者,省部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優秀專業技 術人才、學術學科帶頭人;
區級第二類:
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區級第三類:
符合長壽區年度急需緊缺人才專業目錄的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副高專 業技術職稱人才、高級技師及其他相當層次的人才。
長壽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專項扶持辦法(試行)
——加強人才及成果引進部分
01
院士成果在區內轉化的
對引進、調入(遷入)或柔性引進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等,
其核心技術成果在區內轉化的產品年銷售收入達2000萬元以上,一次性給予100萬元補助。
02
國家領軍人才成果在區內轉化的
對引進、調入(遷入)或柔性引進的國家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千人計劃)人選、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獲得者前三名、國家“863”“973”重大科研項目主持人等,其核心技術成果在區內轉化的產品年銷售收入達1000萬元以上,一次性給予50萬元補助。
03
國內高層次人才成果在區內轉化的
對引進、調入(遷入)或柔性引進的國家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學術技術帶頭人、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獲得者前三名、“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衛生部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長江學者計劃”特聘教授等,其核心技術成果在區內轉化的產品年銷售收入達500萬元以上,一次性給予25萬元補助。
04
獲得國家級獎勵的單位和個人
1、對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的單位或個人,給予100萬元補助;
2、對獲得國家級獎勵(即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第一完成單位或個人:
特等獎——一次性補助100萬元;
一等獎——一次性補助50萬元;
二等獎——一次性補助20萬元。
05
獲得市科技突出貢獻獎的單位或個人
1、對獲得市科技突出貢獻獎的單位或個人,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
2、對獲得市級獎勵(即重慶市自然科學獎、重慶市技術發明獎、重慶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第一完成單位或個人:
特等獎——一次性補助30萬元
一等獎——一次性補助20萬元
二等獎——一次性補助15萬元
三等獎——一次性補助10萬元;
3、獲得重慶市企業技術創新獎的,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