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8-23 直轄市最新政策整理
為搶抓京津冀協同發展重大機遇,提升寶坻區人才政策比較優勢,打造高層次人才集聚洼地,現就進一步加強寶坻區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工作,制定以下九條措施:
一、鼓勵支持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創業團隊以各種方式參與我區現代化建設,各類人才可以采取調入、兼職、技術入股、合作開發、成果轉讓(化)、承擔課題研究和擔任咨詢顧問等形式來我區長期工作或短期服務。引進的各類高層次人才,最高給予1200萬元科研經費資助;引進的創新創業團隊,最高給予3000萬元科研經費資助。
二、高層次人才本人入戶我區,給予安家補貼。具體標準如下:“兩院”院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或獲得“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號人員、國家或天津市“千人計劃”專家、作為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人員,一次性給予50萬元;博士生導師、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一次性給予20萬元;博士、博士后人員,一次性給予10萬元。高層次人才配偶及父母、子女入戶我區,一次性給予每人1萬元的安家補貼。給予每年最高4萬元的學術交流資助,資助期限5年,用于高層次人才參加國際國內學術交流、學習考察或參展。
三、對引進的“兩院”院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或獲得“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號人員、國家或天津市“千人計劃”專家、作為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人員、博士生導師、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博士后、博士等人員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表現突出,且在我區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給予獎勵,獎勵額度最高可達到其本人上一年度在寶坻實際合法收入的45%。
四、選調重點高校的優秀畢業生到我區掛職,期限一般為1-2年。掛職期間,博士研究生可安排為副處級領導職務,碩士研究生可安排為正科級領導職務,本科生可安排為副科級領導職務,掛職期間可按月領取生活補貼。與我區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并正常工作的重點高校畢業生也可按月領取生活補貼。生活補貼按以下標準執行:博士3000元/月,碩士2500元/月,本科生2000元/月。
五、重點高校畢業生作為項目主要負責人來我區創業的,根據項目的科技含量、經濟與社會效益、市場前景等,擇優選擇資助對象,確定資助等級與金額。項目資助分為四個等級:5萬元、8萬元、10萬元、12萬元。項目資助用于購置經營設備費用;生產經營場所租金、水、電、通訊等費用;其他項目實施相關費用。
六、加大對用人單位及引才突出的個人實行獎勵和補貼政策。剛性引進高層次人才且在用人單位工作滿2年以上的,按以下標準補貼:每引進一名博士、博士后一次性補貼10萬元;每引進一名博士生導師、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一次性補貼20萬元;每引進一名“兩院”院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或獲得“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號人員、國家或天津市“千人計劃”專家、作為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人員一次性補貼50萬元。
七、結合我區還遷工作,留出100套住宅(約占我區還遷房總量的0.2%)作為人才保障用房,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服務期內采取免費使用的形式提供住房。剛性引進、業績突出的高層次人才實際服務滿5年后,可按實時房價的50%補貼給入住人才;實際服務滿10年后,住房歸個人所有。
八、鼓勵各園區和相關單位建立人才公寓,并制定相關的入住條件。入住人才公寓申請人一般為人才“綠卡”A卡持有者。持有人才“綠卡”B卡且屬于我市緊缺急需人才的,經批準同意后也可入住人才公寓并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人才本人及配偶、子女可落戶人才公寓。引進人才的子女屬于義務教育階段的,落戶后可向區教育局提出入(轉)學申請,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就學。
九、為我區剛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博士、副高級職稱及以上人員)提供醫療保健服務,每年提供1次免費體檢服務,建立健康檔案,對健康狀況進行跟蹤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