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8-23 直轄市最新政策整理
一、西青區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
申報條件:
1、杰出人才:國內“兩院”院士,世界發達國家科學院、工程院院士,獲得國內外公認的重大獎項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或第二層次人員,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和國家“千人計劃”人選等。
2、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指掌握重大科技項目核心技術,具有自主研發能力和產業化經歷,能夠引領和帶動某一專業技術領域科技發展,具有學科優勢和行業領先地位,帶項目、帶技術、帶資金來我區創辦、領辦科技型中小企業,實施科技成果產業化的科技團隊帶頭人。
3、A類高層次人才:指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院校、醫療機構、科研院所、跨國公司、政府間國際組織、非政府機構中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或擔任過高級職務的經營管理人才。
4、B類高層次人才:指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院校、醫療機構、科研院所、跨國公司、政府間國際組織、非政府機構中具有副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或擔任過中級職務的經營管理人才。或其他經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
支持政策
1、啟動資金支持:
⑴杰出人才享受最高300萬元項目科研經費資助或創辦領辦企業啟動經費資助。
⑵創新創業領軍人才享受最高200萬元項目科研經費資助或創辦領辦企業啟動經費資助。
⑶A類高層次人才享受最高150萬元項目科研經費資助或創辦領辦企業啟動經費資助。
⑷B類高層次人才享受最高100萬元項目科研經費資助或創辦領辦企業啟動經費資助。
2、安家費:
⑴杰出人才和創新創業領軍人才享受100萬元安家費資助。
⑵A類高層次人才享受40萬元安家費資助。
⑶B類高層次人才享受20萬元安家費資助。
⑷引進的海外人才,在對應A類、B類標準基礎上,增加10萬元的安家費資助。
安家費分5年發放,每年發放20%。
3、生活補貼:
⑴杰出人才每月享受最高10000元生活補貼。
⑵A類高層次人才每月享受最高4000元生活補貼。
⑶B類高層次人才每月享受最高2000元生活補貼。
享受生活補貼一般不超過3年,經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以適當延長。
4、稅收獎勵:對年薪超過30萬元的高層次人才,5年內參照其繳納個人所得稅形成的財政收入區留部分數額給予獎勵;5年后參照其繳納個人所得稅形成的財政收入區留部分數額的50%給予獎勵。
5、融資支持:區級融資擔保平臺同等條件下,優先為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優先向國內外金融機構、風險投資公司推薦項目;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優先申請科技風險投資基金,優先享受“天使資金”支持。
6、項目申報: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領銜實施的科技項目,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和市級各類科技計劃,區科技型中小企業專項扶持資金和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
7、申報榮譽稱號: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優先推薦申報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天津市授銜專家等榮譽稱號。
8、家屬就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隨遷、隨調、隨歸的配偶可由用人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優先安排就業。
9、子女入學: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入托、入學(小學、中學),由區教育局提供區內公辦優質教育資源。
二、西青區急需緊缺人才
申報條件:
西青區年度急需緊缺人才目錄中的關鍵崗位緊缺人才。
支持政策:
1、住房補貼:享受每年1、2-4萬元的住房補貼,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
2、資金扶持:引進人才優先享受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優先享受“天使資金”支持,優先申請區科技型中小企業專項扶持資金、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和科技風險投資基金。
3、家屬就業:引進人才隨遷、隨調、隨歸的配偶可由用人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優先安排就業。
⑷子女入學:子女入托、入學(小學、中學),由區教育局提供區內公辦優質教育資源。
三、西青區人才發展平臺
1、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建立研發機構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建立企業實驗室、技術中心等研發機構,對新認定(含新引進)的國家級企業實驗室、技術中心、工程中心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對新認定(含新引進)的市級企業實驗室、技術中心、工程中心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對新認定的區級企業實驗室、技術中心、工程中心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對新建的院士工作站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2、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
對我區科技型中小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同開展的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項目予以支持,支持額度不超過50萬元。
對購買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國外科技成果的,給予不超過技術交易額(合同額)10%且不超過50萬元的財政補貼。
3、鼓勵融資擔保機構加大服務力度
對融資擔保機構為區加快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工作領導小組推薦的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并發生風險的,給予不超過擔保貸款凈損失40%的財政補貼。
4、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上市融資
對前期改制上市準備的企業,分階段給予200萬元資助。其中改制階段、輔導階段資助100萬元,上市申報及核準發行階段資助100萬元。在改制上市過程中,涉及相關稅費中的區留成部分,區財政給予適當補貼。企業上市后,所募集資金繼續在本區投資,且新增投資不少于1億元,對企業按新增投資額的5‰予以資助,資助額度不超過500萬元。
5、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對經認定的區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技術、檢測、信息、培訓等公共服務平臺的,根據入孵企業情況和平臺建設投資規模,以項目方式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資助。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資助,用于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對經認定的區級生產力促進中心建設技術、檢測、信息、培訓等公共服務平臺的,根據為企業和產業提供支持的能力以及平臺投資建設規模,以項目方式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資助。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生產力促進中心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資助,用于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對各類載體建設技術、檢測、信息、培訓等公共服務平臺的,根據為企業和產業提供支持的能力以及平臺投資建設規模,以項目方式給予投資額20%—50%且不超過1000萬元的資助。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火炬特色產業基地等國家級科技產業基地一次性資助100萬元,用于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對新認定的市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等市級科技產業園區一次性資助100萬元,用于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6、鼓勵企業和研發機構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
對于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單位,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科研經費資助;對于建立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單位,給予一次性3萬元的科研經費資助。
7、鼓勵和支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在站博士后承擔國家級、市級研究課題
根據承擔課題情況,分別給予每人每年2-5萬元、1-3萬元科研經費資助,由其個人支配使用。
四、西青區人才培養政策
1、鼓勵開展高技能人才培養:對企業員工參加天津市年度《職業培訓成本及市場需求目錄》中所列職業和等級的技能培訓,并取得高級工、技師或高級技師資格的,按照年度《目錄》所列成本給予員工所在企業50%的培訓費補貼。
2、支持企業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學歷進修:凡在企業工作期間,取得國家承認的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取證后與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分別按照5000元和8000元標準,給予進修人員一次性資助。
3、支持企業開展專業技術資格認證:對企業職工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區工業經濟委員會推薦取得副高級、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分別按照每人1000元、20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資助。
4、支持企業開展技能人才培養:對企業職工參加專業培訓,取得高級工、技師或高級技師資格的,分別按照每人800元、1000元 和2000元標準,給予企業和個人各50%的一次性資助。
5、獎勵專家院士:由本區推薦當選的“兩院”院士,給予一次性50萬元的獎勵;推薦獲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天津市授銜專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獎勵;推薦獲得“天津市政府特聘專家”稱號的,給予一次性2萬元的獎勵。
6、獎勵人才創新:對在本區內從事研發和成果轉化的各類人才,獲得國家或省部級科技計劃項目無償經費資助的,按照資助經費額度2%的比例,獎勵項目主持人,最高不超過10萬元。
7、獎勵突出貢獻人才:設立“西青突出貢獻人才獎”等獎項,重獎為本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人才。
8、獎勵其他優秀人才:對由本區推薦獲得國家或省部級人才評選稱號的,經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對由本區認定的農村實用人才、社會工作人才給予一定數額的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