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10-16 市/區/縣級人才政策整理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加快聚集各類高端人才,為煙臺市芝罘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根據中央、山東省委、煙臺市委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相關意見及國家“千人計劃”、山東省“泰山學者”、煙臺市“雙百計劃”等相關人才政策,制定“芝罘英才”計劃實施意見。
一、目標任務
在科學人才觀的指導下,把人才作為決定未來的關鍵要素,著眼服務新舊動能轉換,以高端人才引領產業轉型升級、以產業轉型升級聚集高端人才,用5年左右時間,圍繞醫療健康養老、智能制造、金融保險、文化創意、電子商務、海洋經濟、城市建設管理等重點領域,面向海內外引進100名高端創新創意人才、100名高端創業人才,把芝罘區打造成人人向往、人才薈萃的“人才高地”。
二、標準條件
高端人才,一般指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學術,研究方向符合芝罘產業發展方向,且能夠帶來較大經濟社會效益,從芝罘區外引進,并從事專業對口工作的人才。重點包括以下三類:
(一)全職創新創意人才。主要是指與芝罘區內企業簽訂5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在芝罘區全職工作的高端人才。具體分為三個層次:
芝罘學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諾貝爾獎、菲爾茲獎、圖靈獎、格拉芙獎、沃爾夫獎、泰勒獎、維特勒森獎、拉斯克獎等國際性重要獎項獲得者,世界級水平科學家,中國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以及相應層次的國外院士,長江學者、國家“千人計劃”專家等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
創新創意領軍人才,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山東省“泰山學者”、“泰山產業領軍人才” 等省級以上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
創新創意卓越人才,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煙臺市“雙百計劃”等市級以上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
其他未入選以上重點人才工程但符合芝罘區現代服務業發展需求的優秀人才,包括國內外公認的著名金融家、企業家、設計大師、工藝美術大師,以及其他相應層次的高端人才,經申報評審后,納入“芝罘英才”全職創新創意人才相應層次管理服務。
(二)兼職創新創意人才。主要是指經人事或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同意,以柔性引進的方式,到芝罘區內企業兼職工作的高端人才。須符合全職創新創意領軍人才層次以上條件;與芝罘區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勞務合同、工作協議或服務協議,每年累計在芝罘區兼職工作3個月以上;有明確具體的工作目標任務,能夠做出實質性貢獻;用人單位原則上應擁有創新平臺、人才團隊等良好基礎條件。
(三)創業人才。主要是指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芝罘區創辦企業的高端人才。一般應具備創業經驗或曾任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知名企業中高層管理職務;擁有與創業領域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產業化潛力;作為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為第一大股東,占股比例不低于35%;所創辦企業不超過3年。具體分為三個層次:
芝罘學者,具備下列條件:創業人才為世界級水平科學家,國內外院士,及長江學者、國家“千人計劃”專家等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且創辦企業實際投入資金不低于300萬元,項目已突破核心技術、完成中試,可直接進入產業化階段,產品附加值高、市場潛力大。其他符合芝罘產業發展需求,創業項目對芝罘區經濟社會發展有顯著推動作用的高端創業人才。
創業領軍人才,具備下列條件:創業人才為山東省“泰山學者”、“泰山產業領軍人才”等省級以上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且創辦企業實際投入資金不低于200萬元,項目已進入中試或中試放大階段,產品市場潛力較大。其他符合芝罘產業發展需求,創業項目對芝罘區經濟社會發展有明顯推動作用的高端創業人才。
創業卓越人才,具備下列條件:創業人才為煙臺市“雙百計劃”等市級以上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且創辦企業實際投入資金不低于100萬元,項目已進入中試或中試放大階段。其他符合芝罘產業發展需求,創業項目對芝罘區經濟社會發展有較大推動作用的高端創業人才。
三、支持政策
(一)創新創意創業支持
1.創新創意創業資助。創新創意創業資助由項目補助和生活補助構成,分別占60%和40%。其中,項目補助發放給用人單位或人才所創辦企業,用于人才所從事項目開發的支出,專款專用;生活補助發放給人才本人。入選全職創新創意芝罘學者、領軍人才、卓越人才的,分別給予100-600萬元、50-200萬元、30-100萬元創新資助;入選兼職創新創意人才的,按照用人單位給付勞動報酬的一定比例,給予10-150萬元創新資助;入選創業芝罘學者、領軍人才、卓越人才的,分別給予300-1000萬元、200-300萬元、100-200萬元創業資助。
2.安家補助。入選全職創新創意人才、創業人才并在芝罘區購房的,按照學者、領軍、卓越層次,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購房補助;租房的在管理服務期內分別給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租房補貼。購房補助、租房補助每個家庭只享受一次。夫妻雙方同屬“芝罘英才”的,按一方全額、另一方半額的標準進行補助。未入選“芝罘英才”、但符合煙人發〔2017〕8號文件條件的人才的購房補貼,按該文件規定執行。
3.創業場所支持。發揮煙臺城市中心區區位優勢,積極為高端人才創業提供最優場所支持。入選創業人才的,根據其投資項目和投資需求,學者、領軍、卓越層次分別提供300㎡、200㎡、100㎡的工作場所(租金實行“三免兩減半”政策)。自行租用辦公或生產經營場所的,按每年2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學者、領軍、卓越層次最高補貼總額分別不超過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自行購置辦公或生產經營場所的,按照500元/㎡的標準分年度分批次給予補貼,學者、領軍、卓越層次最高補貼總額分別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20萬元。
4.創業融資支持。發揮煙臺城市中心區金融中心優勢,積極為高端人才創業提供最優融資扶持。入選創業人才的,創辦企業需要從金融機構貸款用于創業項目的,提供貸款貼息優惠政策。年貼息總額為貸款基準利率總額的30%,學者、領軍、卓越層次年貼息額最高分別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20萬元,貼息期限2年。
5.戶口登記。非芝罘區戶籍的“芝罘英才”及其配偶、未到法定結婚年齡子女,可憑有關材料申請落戶芝罘區。
6.子女就學。發揮煙臺城市中心區教育資源優勢,滿足高端人才子女教育需求。“芝罘英才”的子女入園可按意愿,選擇公辦或普惠性優質民辦幼兒園;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愿意在芝罘區就讀的,根據個人意愿和教育資源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到教育質量最好的學校。
7.醫療保健。發揮煙臺城市中心區醫療資源豐富優勢,積極為高端人才提供最優醫療服務。安排定點公立醫療機構的高水平醫療專家,為“芝罘英才”提供診療咨詢服務;建立“芝罘英才”健康檔案,每年安排一次健康體檢。
8.工作就業。積極為“芝罘英才”及其配偶子女在煙臺城市中心區工作、就業提供全方位服務,根據“芝罘英才”個人意愿以及配偶子女以往就業、教育等情況,安排適宜崗位滿足人才要求,充分發揮人才作用。
9.臨時居住。籌集建設人才公寓,滿足人才在管理服務期內過渡性居住需求,供人才臨時居住。
(二)成長支持
1.優秀人才榮譽支持。對優秀管理人才與科技創新人才給予榮譽支持。對芝罘區上年度區級實際經濟貢獻前20名的重點企業高級管理人才,授予“芝罘突出貢獻英才”稱號,每家企業最多2人,按個人年度工資薪金收入貢獻的30%予以獎勵支持,最高額不超過10萬元。對芝罘區高新技術企業上年度區級實際經濟貢獻前10名的企業主要創辦人或首席專家,授予“芝罘杰出英才”稱號,每家企業1人,按個人年度工資薪金收入貢獻的30%予以獎勵支持,最高額不超過10萬元。加大以上人才榮譽表彰力度,優先推薦以上人才擔任各級“兩代表一委員”,優先推薦擔任各類群團組織社會職務,優先推薦參評上級各類獎項。
2.產業化生產扶持。入選“芝罘英才”創業人才、創辦企業發展勢頭良好的,在管理服務期內可根據其發展情況與對區級實際經濟貢獻情況,區級財政一次性給予10-200萬元產業化配套資金扶持,用于擴大再生產。
3.專業技術水平成長支持。在芝罘區工作期間,新增選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經過芝罘區推薦申報,新晉級入選長江學者、國家“千人計劃”專家等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的,一次性獎勵50-100萬元;新晉級入選山東省“泰山學者”、“泰山產業領軍人才”等省級以上重點人才工程的,一次性獎勵10-50萬元。同時入選國家級、省級人才工程的,按照最高標準補助,不重復享受有關政策。
(三)社會力量和用人單位支持
1.鼓勵社會力量引進高端人才。參與引進高端人才的社會力量,每引進一名“芝罘英才”全職創新創意人才學者、領軍、卓越層次的,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2萬元;兼職創新創意人才的,獎勵2萬元;創業人才學者、領軍、卓越層次的,分別獎勵15萬元、6萬元、3萬元。符合上級鼓勵社會力量引進高端人才獎勵實施辦法且納入獎勵對象范圍的,區級再給予上級獎勵額度的50%的支持。同一名引進人才,對中介機構(社會組織)和個人不重復獎勵。
2.鼓勵用人單位引進培育高端人才。引進培育高端人才的用人單位,每引進一名“芝罘英才”學者、領軍、卓越層次的,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2萬元;每成功申報一名國家級、省級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分別獎勵10萬元、2萬元。符合上級鼓勵用人單位引進高端人才獎勵實施辦法且納入獎勵對象范圍的,區級再給予上級獎勵額度的50%的支持。
四、認定評審程序
申報工作一般每年10月份左右組織一次,特殊情況可隨時組織。用人單位原則上為在芝罘區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的企業,以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特殊情況結合稅收、保險繳納等情況綜合確定。社會力量原則上為在推薦高端人才來芝罘區工作中起直接、關鍵作用的中介機構、社會組織和個人。
(一)“芝罘英才”申報程序
符合條件的高端人才只能申報本意見所列人才類別其中一項,入選后,在管理期內不能申報本意見所列其他人才。高端人才累計申報次數不超過2次。
1.組織推薦。各街道園區根據從芝罘區外引進高端人才所在工作單位的屬地關系,組織提報申報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初審后報芝罘區招才引智和創新驅動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人才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人才工作辦公室),并出具推薦意見。引進人才所在單位、所屬街道園區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追繳有關款項,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2.資格審查。芝罘區人才工作辦公室協調有關部門組成認定小組,對推薦人選的材料進行審核,確定考察人選。其他全職創新創意、創業人才對應層次,委托專業機構評審,確定考察人選。
3.考察公示。芝罘區人才工作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同時征求芝罘區招才引智和創新驅動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一票否決”負責單位的意見建議,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4.審定公布。將擬定人選名單報芝罘區招才引智和創新驅動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審定通過,按程序出臺有關文件,公布入選人才名單及資助檔次。
5.建立“一事一議”機制。在芝罘區內建立引進人才“一事一議”機制,對其他符合芝罘產業發展的高端人才或對芝罘產業發展有重大影響且能夠帶來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領軍人才團隊,建立推薦評審綠色通道,特事特辦,加速引進。高端人才若有其他需求,則另行再議。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加快聚集各類高端人才,為煙臺市芝罘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根據中央、山東省委、煙臺市委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相關意見及國家“千人計劃”、山東省“泰山學者”、煙臺市“雙百計劃”等相關人才政策,制定“芝罘英才”計劃實施意見。
一、目標任務
在科學人才觀的指導下,把人才作為決定未來的關鍵要素,著眼服務新舊動能轉換,以高端人才引領產業轉型升級、以產業轉型升級聚集高端人才,用5年左右時間,圍繞醫療健康養老、智能制造、金融保險、文化創意、電子商務、海洋經濟、城市建設管理等重點領域,面向海內外引進100名高端創新創意人才、100名高端創業人才,把芝罘區打造成人人向往、人才薈萃的“人才高地”。
二、標準條件
高端人才,一般指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學術、技術或管理水平較高,研究方向符合芝罘產業發展方向,且能夠帶來較大經濟社會效益,從芝罘區外引進,并從事專業對口工作的人才。重點包括以下三類:
(一)全職創新創意人才。主要是指與芝罘區內企業簽訂5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在芝罘區全職工作的高端人才。具體分為三個層次:
芝罘學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諾貝爾獎、菲爾茲獎、圖靈獎、格拉芙獎、沃爾夫獎、泰勒獎、維特勒森獎、拉斯克獎等國際性重要獎項獲得者,世界級水平科學家,中國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以及相應層次的國外院士,長江學者、國家“千人計劃”專家等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
創新創意領軍人才,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山東省“泰山學者”、“泰山產業領軍人才” 等省級以上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
創新創意卓越人才,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煙臺市“雙百計劃”等市級以上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
其他未入選以上重點人才工程
但符合芝罘區現代服務業發展需求的優秀人才,包括國內外公認的著名金融家、企業家、設計大師、工藝美術大師,以及其他相應層次的高端人才,經申報評審后,納入“芝罘英才”全職創新創意人才相應層次管理服務。
(二)兼職創新創意人才。主要是指經人事或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同意,以柔性引進的方式,到芝罘區內企業兼職工作的高端人才。須符合全職創新創意領軍人才層次以上條件;與芝罘區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勞務合同、工作協議或服務協議,每年累計在芝罘區兼職工作3個月以上;有明確具體的工作目標任務,能夠做出實質性貢獻;用人單位原則上應擁有創新平臺、人才團隊等良好基礎條件。
(三)創業人才。主要是指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芝罘區創辦企業的高端人才。一般應具備創業經驗或曾任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知名企業中高層管理職務;擁有與創業領域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產業化潛力;作為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為第一大股東,占股比例不低于35%;所創辦企業不超過3年。具體分為三個層次:
芝罘學者,具備下列條件:創業人才為世界級水平科學家,國內外院士,及長江學者、國家“千人計劃”專家等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且創辦企業實際投入資金不低于300萬元,項目已突破核心技術、完成中試,可直接進入產業化階段,產品附加值高、市場潛力大。其他符合芝罘產業發展需求,創業項目對芝罘區經濟社會發展有顯著推動作用的高端創業人才。
創業領軍人才,具備下列條件:創業人才為山東省“泰山學者”、“泰山產業領軍人才”等省級以上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且創辦企業實際投入資金不低于200萬元,項目已進入中試或中試放大階段,產品市場潛力較大。其他符合芝罘產業發展需求,創業項目對芝罘區經濟社會發展有明顯推動作用的高端創業人才。
創業卓越人才,具備下列條件:創業人才為煙臺市“雙百計劃”等市級以上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且創辦企業實際投入資金不低于100萬元,項目已進入中試或中試放大階段。其他符合芝罘產業發展需求,創業項目對芝罘區經濟社會發展有較大推動作用的高端創業人才。
三、支持政策
(一)創新創意創業支持
1.創新創意創業資助。創新創意創業資助由項目補助和生活補助構成,分別占60%和40%。其中,項目補助發放給用人單位或人才所創辦企業,用于人才所從事項目開發的支出,專款專用;生活補助發放給人才本人。入選全職創新創意芝罘學者、領軍人才、卓越人才的,分別給予100-600萬元、50-200萬元、30-100萬元創新資助;入選兼職創新創意人才的,按照用人單位給付勞動報酬的一定比例,給予10-150萬元創新資助;入選創業芝罘學者、領軍人才、卓越人才的,分別給予300-1000萬元、200-300萬元、100-200萬元創業資助。
2.安家補助。入選全職創新創意人才、創業人才并在芝罘區購房的,按照學者、領軍、卓越層次,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購房補助;租房的在管理服務期內分別給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租房補貼。購房補助、租房補助每個家庭只享受一次。夫妻雙方同屬“芝罘英才”的,按一方全額、另一方半額的標準進行補助。未入選“芝罘英才”、但符合煙人發〔2017〕8號文件條件的人才的購房補貼,按該文件規定執行。
3.創業場所支持。發揮煙臺城市中心區區位優勢,積極為高端人才創業提供最優場所支持。入選創業人才的,根據其投資項目和投資需求,學者、領軍、卓越層次分別提供300㎡、200㎡、100㎡的工作場所(租金實行“三免兩減半”政策)。自行租用辦公或生產經營場所的,按每年2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學者、領軍、卓越層次最高補貼總額分別不超過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自行購置辦公或生產經營場所的,按照500元/㎡的標準分年度分批次給予補貼,學者、領軍、卓越層次最高補貼總額分別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20萬元。
4.創業融資支持。發揮煙臺城市中心區金融中心優勢,積極為高端人才創業提供最優融資扶持。入選創業人才的,創辦企業需要從金融機構貸款用于創業項目的,提供貸款貼息優惠政策。年貼息總額為貸款基準利率總額的30%,學者、領軍、卓越層次年貼息額最高分別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20萬元,貼息期限2年。
5.戶口登記。非芝罘區戶籍的“芝罘英才”及其配偶、未到法定結婚年齡子女,可憑有關材料申請落戶芝罘區。
6.子女就學。發揮煙臺城市中心區教育資源優勢,滿足高端人才子女教育需求。“芝罘英才”的子女入園可按意愿,選擇公辦或普惠性優質民辦幼兒園;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愿意在芝罘區就讀的,根據個人意愿和教育資源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到教育質量最好的學校。
7.醫療保健。發揮煙臺城市中心區醫療資源豐富優勢,積極為高端人才提供最優醫療服務。安排定點公立醫療機構的高水平醫療專家,為“芝罘英才”提供診療咨詢服務;建立“芝罘英才”健康檔案,每年安排一次健康體檢。
8.工作就業。積極為“芝罘英才”及其配偶子女在煙臺城市中心區工作、就業提供全方位服務,根據“芝罘英才”個人意愿以及配偶子女以往就業、教育等情況,安排適宜崗位滿足人才要求,充分發揮人才作用。
9.臨時居住。籌集建設人才公寓,滿足人才在管理服務期內過渡性居住需求,供人才臨時居住。
(二)成長支持
1.優秀人才榮譽支持。對優秀管理人才與科技創新人才給予榮譽支持。對芝罘區上年度區級實際經濟貢獻前20名的重點企業高級管理人才,授予“芝罘突出貢獻英才”稱號,每家企業最多2人,按個人年度工資薪金收入貢獻的30%予以獎勵支持,最高額不超過10萬元。對芝罘區高新技術企業上年度區級實際經濟貢獻前10名的企業主要創辦人或首席專家,授予“芝罘杰出英才”稱號,每家企業1人,按個人年度工資薪金收入貢獻的30%予以獎勵支持,最高額不超過10萬元。加大以上人才榮譽表彰力度,優先推薦以上人才擔任各級“兩代表一委員”,優先推薦擔任各類群團組織社會職務,優先推薦參評上級各類獎項。
2.產業化生產扶持。入選“芝罘英才”創業人才、創辦企業發展勢頭良好的,在管理服務期內可根據其發展情況與對區級實際經濟貢獻情況,區級財政一次性給予10-200萬元產業化配套資金扶持,用于擴大再生產。
3.專業技術水平成長支持。在芝罘區工作期間,新增選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經過芝罘區推薦申報,新晉級入選長江學者、國家“千人計劃”專家等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的,一次性獎勵50-100萬元;新晉級入選山東省“泰山學者”、“泰山產業領軍人才”等省級以上重點人才工程的,一次性獎勵10-50萬元。同時入選國家級、省級人才工程的,按照最高標準補助,不重復享受有關政策。
(三)社會力量和用人單位支持
1.鼓勵社會力量引進高端人才。參與引進高端人才的社會力量,每引進一名“芝罘英才”全職創新創意人才學者、領軍、卓越層次的,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2萬元;兼職創新創意人才的,獎勵2萬元;創業人才學者、領軍、卓越層次的,分別獎勵15萬元、6萬元、3萬元。符合上級鼓勵社會力量引進高端人才獎勵實施辦法且納入獎勵對象范圍的,區級再給予上級獎勵額度的50%的支持。同一名引進人才,對中介機構(社會組織)和個人不重復獎勵。
2.鼓勵用人單位引進培育高端人才。引進培育高端人才的用人單位,每引進一名“芝罘英才”學者、領軍、卓越層次的,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2萬元;每成功申報一名國家級、省級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分別獎勵10萬元、2萬元。符合上級鼓勵用人單位引進高端人才獎勵實施辦法且納入獎勵對象范圍的,區級再給予上級獎勵額度的50%的支持。
四、認定評審程序
申報工作一般每年10月份左右組織一次,特殊情況可隨時組織。用人單位原則上為在芝罘區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的企業,以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特殊情況結合稅收、保險繳納等情況綜合確定。社會力量原則上為在推薦高端人才來芝罘區工作中起直接、關鍵作用的中介機構、社會組織和個人。
(一)“芝罘英才”申報程序
符合條件的高端人才只能申報本意見所列人才類別其中一項,入選后,在管理期內不能申報本意見所列其他人才。高端人才累計申報次數不超過2次。
1.組織推薦。各街道園區根據從芝罘區外引進高端人才所在工作單位的屬地關系,組織提報申報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初審后報芝罘區招才引智和創新驅動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人才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人才工作辦公室),并出具推薦意見。引進人才所在單位、所屬街道園區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追繳有關款項,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2.資格審查。芝罘區人才工作辦公室協調有關部門組成認定小組,對推薦人選的材料進行審核,確定考察人選。其他全職創新創意、創業人才對應層次,委托專業機構評審,確定考察人選。
3.考察公示。芝罘區人才工作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同時征求芝罘區招才引智和創新驅動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一票否決”負責單位的意見建議,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4.審定公布。將擬定人選名單報芝罘區招才引智和創新驅動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審定通過,按程序出臺有關文件,公布入選人才名單及資助檔次。
5.建立“一事一議”機制。在芝罘區內建立引進人才“一事一議”機制,對其他符合芝罘產業發展的高端人才或對芝罘產業發展有重大影響且能夠帶來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領軍人才團隊,建立推薦評審綠色通道,特事特辦,加速引進。高端人才若有其他需求,則另行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