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10-15 市/區/縣級人才政策整理
今年以來,濰坊市寒亭區出臺落實 《“假日英才”工程實施辦法》,進一步拓寬柔性引才渠道。《“假日英才”工程實施辦法》主要從人選、政策支持以及科學管理三方面來闡述人才引進管理辦法。以下為具體實施辦法細則:
第一條 為推進柔性引才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構建科學合理、靈活高效的人才供給體系,吸引和鼓勵更多人才自由便捷地來我區創新創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假日英才”,是指我區用人單位從寒亭區外引進,不變身份、不轉戶籍、不轉人事關系,不受工作地域、工作時間限制,通過顧問指導、技術合作、聯合研發、委托開發、成果轉化等柔性方式,為我區發展提供智力服務的各類高層次人才。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用人單位,包括:
1、注冊地在寒亭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或運行狀況良好的各類企業。
2、轄區內教育、衛生、文化和科研院所等單位。
第四條 申請條件
1、“假日英才”是指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扎實的專業知識和健康的身體條件,愿意短期來我區開展科技研發、技術創新、項目合作的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和各類優秀人才。具體劃分為:
第一類: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國家“千人計劃”人選,國家“萬人計劃”人選;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技術)中心的主要專家,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長江學者特聘教授;世界500強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職業經理人);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
第二類:擁有省級頂尖、國內先進水平,行業認可度高,能帶來突出效益的高端人才;國內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教授或相當職務的專家學者;中國500強企業主要經營管理人才;國內外重要金融機構擔任中高級職務的金融專家;經國家、省級認定,屬省級頂尖的名師、名校長、文化名家、技術能手等;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
第三類:擁有市級頂尖、省級領先水平,行業認可度較高,社會影響力較大的優秀人才;包括具有高級職稱,且作為主持人承擔過省級以上研究課題或成果獲省級以上獎勵的人才;中國500強民營企業擔任中高級職務的經營管理人才;經省、市級認定,屬市級頂尖的名師、名醫、文化名家、技術能手等;其他在所處領域取得省級領先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做出重大貢獻,在業界有較大影響力的優秀人才;我區緊缺產業的全日制“雙一流”高校博士生;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
2、“假日英才”與用人單位簽訂4年以上合作協議,明確雙方權利、責任和義務,開展靈活多樣的務實合作。
3、用人單位以月薪年薪、技術指導費、股權分紅、項目提成、年終獎等方式,給付“假日英才”薪資報酬。
4、“假日英才”與用人單位要有明確的智力、技術、項目合作需求和具體的合作事項,每年在我區實際工作天數累計達到3個月。
第五條 扶持政策
1、“假日英才”來我區創業,按照不同層次,分別給予50萬-500萬元創業扶持資金。
2、“假日英才”來我區工作,按照不同層次,分別給予2萬-8萬元一次性經費資助。
3、“假日英才”從我區推薦入選濰坊市及以上重點人才工程的,用人單位可申請10萬-100萬元引才補助。
4、“假日英才”引進高層次人才全職來我區創新創業的,按照不同層次,分別給予1萬-10萬元的引才獎勵。
第六條 嚴格規范申報工作,對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資金的,嚴肅追究用人單位和相關人員責任,追回相關資金,用人單位3年內不得申報各級各類人才政策項目;違法的,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 本辦法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