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9-29 市/區/縣級人才政策整理
去年以來,青島市用系列人才政策
展現出了這個城市對人才的渴望。復習請戳↓↓↓
為吸引頂尖人才,青島又放“大招”了!
近日,市南區也大舉發力引才,出臺
《市南區鼓勵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辦法(試行)》,
向新興產業的的高層次人才發出誠摯的邀請函!
此次的引才政策聚焦市南區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優勢產業升級,涉及的重點領域包括國際金融、高端商務、健康醫療、海洋科技、大數據與云計算、虛擬現實等領域,對市南區有直接經濟社會效益或能夠產生直接推動作用的各類人才,包括頂尖人才、高端人才、杰出人才、行業領軍人才四個層次。
《辦法》對引才進行了立體化的政策設計,
對優秀人才團隊最高可提供5000萬元的扶持資金,
對高層次人才最高可提供300萬元的扶持資金,
不僅對人才提供辦公用房、人才公寓、
配偶就業、子女入學、醫療保障等優惠政策,
還對引進和培育人才的載體和中介機構有獎勵機制!
究竟有哪些福利,和小創一起來看看吧!
高層次人才看過來!
頂尖人才是指——
1、諾貝爾獎、格拉芙獎、沃爾夫獎、泰勒獎、菲爾茲獎、維特勒森獎、拉斯克獎、圖靈獎等國際性重要科學技術獎獲得者;
2、美國、日本、德國、法國、英國、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麥、挪威、芬蘭、荷蘭、韓國、俄羅斯、烏克蘭、印度等國家世界級水平的科學家;
3、中國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
4、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
5、在世界一流大學、科研機構任職的國際著名學者。
扶持政策
對新培育和全職引進的頂尖人才給予 300 萬元資金扶持,柔性引進的頂尖人才經認定給予 100 萬元資金扶持;扶持資金按 20%、30%、50%分三年兌現。
對新培育或全職引進的頂尖人才,連續5 年提供最高 1000平方米的辦公用房租金補貼;對于購置自用辦公用房的,對其自用部分面積按照每平方米最高 1000 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對新培育或全職引進的頂尖人才連續3年給予 15萬元/年的公寓租賃補貼,或提供 200 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免租金使用3年;核心團隊成員經認定可享受連續3 年 15 萬元/年的公寓租賃補貼。
高端人才是指——
1、國家“千人計劃”專家,國家“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獲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的第一、二完成人;
2、教育部“長江學者”,國家級教學名師,享譽國內外的經濟學家、大師級文化藝術名家和知名人士;
3、其他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
扶持政策
對新培育的高端人才給予 200 萬元資金扶持,全職引進的高端人才給予100 萬元資金扶持,柔性引進的高端人才經認定給予 50 萬元資金扶持。
對新培育或全職引進的高端人才,連續 3 年提供200-500平方米的辦公用房租金補貼;對于購置自用辦公用房的,對其自用部分面積按照每平方米最高800 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對新培育或全職引進的高端人才連續 3年給予 10萬元/年的公寓租賃補貼,或提供 140 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免租金使用3年;核心團隊成員經認定可享受連續 3 年 10 萬元/年的公寓租賃補貼。
對首次參加國家“千人計劃”、國家“特支計劃”、山東省“泰山學者”系列工程申報的創新創業人才(團隊),根據申報進程逐級給予扶持。通過市級篩選并推薦至上一級審核的,按上述政策標準 30%予以扶持;通過上一級篩選并報再上一級審核的,按上述政策標準 50%予以扶持;入圍最終評審環節的,按上述政策標準 70%予以扶持;申報獲批的,兌現其余部分扶持資金。
杰出人才是指——
1、國家“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入選者,中科院“百人計劃”入選者,人社部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入選者,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山東省“泰山學者”系列工程人選,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人選,獲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的首位完成人;
2、總部(或區域性總部)在市南區的世界 500 強和中國 500強企業引進的職業經理人,連續 3 年經濟貢獻進入市南區百強的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每個企業限 1 人)
3、海外歸國創業博士、省部級名師名校長、優秀醫學臨床專家、文化名家等;
4、其他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
扶持政策
對新培育的杰出人才第 1 類人才給予 50 萬元資金扶持,全職引進的杰出人才第 1 類人才給予 25 萬元資金扶持;對第 2 類人才給予30 萬元資金扶持;對第 3 類人才給予 10 萬元資金扶持。
對新培育或全職引進的杰出人才第 1 類人才,連續 3 年提供最高 100-200 平方米的辦公用房租金補貼;對于購置自用辦公用房的,對其自用部分面積按照每平方米最高 600 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對新培育或全職引進的杰出人才第 1 類人才連續 3 年給予 5萬元/年的公寓租賃補貼,或提供 100 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免租金使用 3 年。
行業領軍人才是指——
結合市南區發展戰略定位,按照金融、商務、教育、醫療衛生、文化、海洋、高技能、社會工作等橫向領域由各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實施辦法,評選市南區行業領軍人才,實行任期制管理。
扶持政策
對新培育的行業領軍人才給予最高 30 萬元資金扶持。
現有的“頂尖人才”、“高端人才”、“杰出人才”
如符合本辦法人才引進相關條件,且主要精力、主導產業、主要成果、主要效益在市南區的
扶持政策
科研成果、實踐成果在市南區成功轉化,經認定,按照人才引進資金標準 30%—50%予以扶持。已獲得市南區人才政策扶持的不重復享受。
補充說明
全職引進是指在市南區創辦或參與創辦企業,為持股最高股東且持股比例 30%以上,每年累計在市南區工作一般不少于 3 個月;或者全職在市南區從事創新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 3 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勞動)合同。
柔性引進是指用人單位在不改變人才的國籍、戶籍、人事、檔案、社會保險等關系的前提下,通過項目合作、技術指導、培訓咨詢等以契約方式與人才進行合作。
用人單位培育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明確未來 3-5 年培育計劃和工作目標,經區人才辦及相關部門備案認定后,可申報扶持。
人才團隊看過來!
由上述頂尖人才、高端人才、杰出人才在市南區牽頭組建的優秀人才團隊(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歷的 5 人以上),積極推動市南區產業轉型升級,帶來突出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經評審認定為市南區“創新創業金牌團隊”,提供最高5000 萬元扶持資金,主要用于人才培養、科技研發等事項;扶持資金按 20%、30%、50%分三年兌現。
人才載體看過來!
知名高校、科研院所、頂尖人才在市南區設立、組建分支機構或研究機構
提供 500—2000 平方米的辦公用房,補貼租金 3 年;對于購置自用辦公用房的,對其自用部分面積按照每平方米最高 1000 元的標準給予補貼;連續 3 年,每年提供 100—500 萬元科研經費。
企事業單位設立人才工作站
推進高層次產學研深度合作。對新建省級院士工作站給予 30 萬元資金扶持,對新建市級院士工作站給予20 萬元資金扶持,對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給予 15 萬元資金扶持,對新建專家工作站給予 10 萬元資金扶持,對新建技師工作站給予5 萬元資金扶持。
吸引海外歸國人才、博士等高層次人才創業的園區、機構
對2000 平米以上,聚集 10 家企業以上,創業博士 5 人以上的主辦方,每引進 1 家高層次人才創業企業(企業創始人需具有博士以上學位)給予2 萬元資金扶持。
引才機構
對在一個工作年度內引進博士 15 名以上的用人單位(非人才中介機構),給予 50 萬元資金扶持;引進 10-15 名的,給予 30萬元資金扶持;引進 5-9 名的,給予 10 萬元資金扶持。以上人才均需在市南區落戶,并與用人單位簽訂 3 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扶持資金按 20%、30%、50%分 3 年兌現。
人才服務機構看過來!
在行業內具有較強影響力的人才中介組織在市南區設立的分支機構,一個工作年度內完成區政府特定引才任務的,給予 10 萬元資金扶持,連續 3 年提供 200 平方米以內的辦公用房租金補貼;在市南區開展在全市具有重要影響的學術論壇、人才交流等公益性活動的,經認定,給予活動經費總額 60%以內,最高 30 萬元的經費資助。
具有合法資質的中介組織(海內外社團組織、人力資源公司、海外引才引智工作站等)和個人(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單位具體從事人才工作或人力資源工作的人員除外)經市、區兩級業務部門認定后,每引進 1 名頂尖人才,給予 15 萬元資金扶持;每引進 1 名高端人才,給予 5 萬元資金扶持。
引進本辦法第六條第四款高端后備人才,3 年內在市南區成功申報高層次人才工程(稱號)的,對引進人才的中介組織或個人按申報人選實際扶持資金50%的標準給予配套獎勵。
頂尖人才還有這些福利!
人才交流活動
人才為項目落地、簽約合作到市南區考察、交流或接受市南區邀請參加青島市、市南區舉辦的人才交流活動的,提供交通、食宿補貼。
醫療保障
對符合青島市保健證辦理條件的高層次人才,憑服務綠卡享受醫院就診綠色通道服務,所需醫療費用按現行醫療保障制度解決。
配偶安置
引進上述頂尖人才、高端人才、杰出人才,人才配偶一同來青并愿意在我區就業的,原則上由用人單位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妥善安排其工作或發放生活補貼。
子女就學
在市南區全職工作的頂尖人才、高端人才的子女,經申請,可由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在學區內推薦提供優質教育資源。
融資和貼息貸款
對于優秀人才項目予以融資服務或貸款貼息資助。對創業項目取得社會化風險投資支持的,可給予風險投資總額 20%的風險跟投支持,跟投總額不超過 200 萬元;對獲得銀行貸款的,給予當年利息額 50%的貸款貼息,貼息總額不超過 10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