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鄂州人”計劃
一、“新鄂州人”計劃內容
力爭5年內,引進、培育30萬具有新理念、擁有新知識、掌握新技能、能為鄂州經濟社會發展作貢獻的“新鄂州人”。
二、“新鄂州人”計劃重點政策1.柔性人才一次性年薪補貼對企業引進的掌握國內領先技術、成果轉化效益突出的柔性人才,按照年薪30—50萬元、50—100萬元、100萬元以上3個區間,分別給予企業2萬元、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年薪補貼。
2.引才獎勵對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項目)較多,并對鄂州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企事業單位、創新創業平臺,給予10—20萬元獎勵。對在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項目)中發揮重要作用且取得突出成效的組織和個人,給予5—30萬元獎勵。
3.擴大人才參與國際化交流打造健康物聯網高峰論壇、梧桐湖LST(湖邊談話)等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交流平臺,暢通“新鄂州人”與國際人才交流合作通道。
4.建立人才股權和金融激勵機制采取“股權+債權”“領投+跟投”等方式,對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給予股權激勵和金融支持。大力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推動科技項目加速轉化。
5.完善薪酬和稅收激勵科研人員獲得的財政獎勵資金和科研勞務收入,按照單項勞務報酬計繳的個人所得稅,不納入調控的績效工資總額。提高研發團隊在項目經費中獲得科研勞務收入比例,其中主要依靠智力投入的項目最高可達70%,其他項目最高可達50%。
6.支持科研成果轉化收益支持將科研成果的無形資產處置權、使用權、收益權授予科技人員和研發團隊。科技人員和研發團隊在鄂州實施科技成果轉化、轉讓的收益,其所得不得低于70%,最高可達99%。
7.加大科研人員權益保障提高政府科研項目間接費用,間接費用一般按照不超過科研項目經費中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萬元及以下部分為20%,500萬元至1000萬元為15%,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為13%。
8.探索事前產權激勵鼓勵有條件的國有企事業單位試行知識產權混合所有制,研發團隊依照科技成果轉化政策規定與單位協商確權后,可以與本單位共同申請成為專利共同權利人。
9.知識產權保護建立人才引進使用中的知識產權鑒定機制、知識產權侵權查處快速反應機制和人才維權援助制度,防控知識產權風險,維護人才合法權益。
10.人才認定評價社會化、市場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等工作逐步向社會化專業機構轉移。建立以職業分類為基礎,以品德、能力、業績和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標準體系,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條件,對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
11.深化職稱和職業資格制度改革對在科技創新中成就突出、成果顯著的優秀中青年人才,可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對作出突出貢獻的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可實行特殊評審。
12.醫療保障對入選國家“千人計劃”、省“百人計劃”人員和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發生的住院和門診特殊慢性病醫療費用,個人自付部分按90%的比例給予補貼。
13.戶籍管理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人才可直接落戶鄂州。
“新鄂州人”計劃中的高層次人才,還可按照《鄂州市“333”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計劃實施辦法(試行)》同時享受其他政策待遇?!?/span>
我選湖北·青英匯鄂州”計劃
一、支持對象
在我市(含非本市戶籍)實習實訓、創業就業的大學生。
二、政策待遇1.發放生活補貼對來我市實習實訓的大學生一般發放一個月的生活補貼,標準為??粕?00元、本科生1000元、碩士研究生1200元、博士研究生1600元。就業見習的大學生(時間3-6個月),按照當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60%發放見習補貼。
2.給予創業扶持對在鄂州自主創業的大學生,按規定落實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最高2萬元場租補貼以及最高10萬元的創業扶持資金等政策。按規定為大學生提供創業擔保貸款,取消或降低反擔保條件。鼓勵設立大學生創新創業投資基金,采取股權投資等方式支持大學生創業。
3.放寬外國人就業許可放寬外國留學生在鄂州工作限制,允許獲得學位的優秀研究生畢業后直接申請工作許可。逐步完善留學生實習居留、工作居留制度,按要求落實創新創業獎勵制度。
4.擇優引進到企業工作從來實習實訓的大學生中擇優引進到企業工作,3年內按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碩士每人每月1000元、重點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8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
5.舉辦創業大賽每兩年舉辦一次大學生創業大賽,對優秀項目給予創業資助。
6.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對科技含量較高、市場預期較好的種子期項目,可給予三年零成本孵化。
7.住房保障在主城區工作的研究生,集中安排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在主城區以外工作的,由當地政府和用人單位共同解決住房問題。
8.戶籍管理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人才可直接落戶鄂州。
9.生活保障代辦異地社保接續手續,按政策繳納社會保險。優先推薦安置配偶就近工作,子女就近入學入托或擇校就學。
市人社局每年5月份組織企事業單位申報實習實訓和就業崗位需求信息,大學生通過“鄂州市人才服務局”網站(http://www.ezrcfwj.cn)報名。聯系電話:0711—3388946。
國有企事業單位“121人才池”計劃
一、“121”人才池計劃簡介
國有企事業單位,自2017年起利用5年時間,在統一組織的一般性招考招聘外,通過特殊招聘方式招聘100名高層次人才、200名緊缺急需人才;通過專項招聘方式,面向知名高校等特定領域或特定專業招聘1000名專業人才。
二、招聘范圍1.高層次人才擁有自主創新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經濟或社會價值,達到省級以上領先水平的專技人才。
2.緊缺急需人才符合當年緊缺急需人才目錄的專業要求,擁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
3.專業人才擁有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才。
三、政策待遇1.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優先定級定崗在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碩士、本科生,分別按專業技術七級、十級、十一級設崗;在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碩士、本科生,分別按管理職員七級、八級、九級設崗;在開發(新)區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碩士,分別聘任為正科級、副科級崗位。
2.享受優厚的薪酬和獎勵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實行協議工資、項目工資或年薪制,薪酬計入當年單位工資總額,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調控。用人單位可對實績突出、作出重大貢獻的人才給予獎勵。
3.三年內發放生活補貼聘用人員正式聘用(含試用期)三年內,除正常工資待遇外,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或全日制博士學位的、副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或全日制碩士學位的、全日制本科學歷的聘用人員,每人每月分別給予3000元、1000元、800元的生活補貼。
4.建立打通國企、事業單位和黨政人才使用機制聘用人員在國有企事業單位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完成一個聘期以上任務且考核合格的,可按相關規定和程序,擇優選調到黨政機關擔任相應領導職務。
5.全方位的生活保障招聘人才可按規定優先入住人才公寓。高層次人才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保持原社保繳費及待遇不降低,其配偶可按對口對等原則隨調,子女可就讀市內優質學校。
詳情可登錄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址:http://www.ez12333.cn查詢。
企業“千名引碩工程”
一、引進對象
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畢業且與鄂州境內企業簽訂3年以上全職勞動用工合同的全日制碩博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博士研究生、取得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碩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
二、申報程序新入職碩博研究生所在企業應在每年第二和第四季度末25日前、已享受生活補貼的碩博研究生所在企業應在每季度末25日前,向所在區(開發區)經發局、街辦經貿中心提供相關申報材料。各區(開發區)經發局、街辦經貿中心收到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對材料進行初審,并會同本地組織人事部門簽署意見后報市經信委。三、政策待遇1.三年內發放生活補貼對引進到企業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給予3000元生活補貼;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月給予1000元生活補貼;重點高校本科生每月給予800元生活補貼。
2.全方位的生活保障對引進到企業工作的全日制碩博人才可入住人才公寓,可在鄂州城鎮或單位入戶,子女可根據居住地、工作地就近入學。
詳情可登錄鄂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千名引碩”欄目。聯系電話:0711—3830860
“新鄂州人”杰出人才榮譽制度
一、“新鄂州人”·杰出貢獻專家
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333”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帶頭人。
二、“新鄂州人”·優秀伯樂通過企業“千名引碩工程”引進的碩博人才且目前在職達20人以上的企業;為我市引進A、B、C類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的企事業單位或第三方組織。
三、“新鄂州人”·突出貢獻專家2016年1月1日之后,凡被授予國務院津貼、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政府專項津貼專家。
四、“新鄂州人”·技能大師2016年1月1日之后,在“中華技能大賽”、全國專業技能大賽中獲獎,或在全省專業技能大賽中獲得一等獎,或被評為“楚天名匠”的技能人才。
五、“新鄂州人”·青年英才2016年1月1日之后,獲得國家級、省級相關青年英才獎項,或經“吳都青年英才計劃”認定的人才或團隊。
各類人才在獲得榮譽的同時,按照《關于實施“新鄂州人”計劃推進國際航空大都市建設的意見》《鄂州市“333”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計劃實施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享受項目扶持、一次性獎補、辦公場地免租等一系列政策待遇。
鄂州市“333”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計劃
一、“333”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計劃簡介
利用5年時間,重點圍繞航空物流、電子信息、航空設備制造及維修、生物醫藥、專業會展、電子商務、大數據、健康服務、金融、法律、醫療、生態農業等重點領域,引進30名國際頂尖人才(團隊)、300名國內領軍人才(團隊)和3000名省級領軍人才。
二、“333”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計劃引進扶持對象帶項目在鄂州創辦企業不足3年的高層次創業人才(團隊)、2年內到企事業單位實施重大創新或成果轉化的高層次創新人才(團隊),其中:創業人才須為企業第一大股東且占股50%以上,若為團隊的,團隊帶頭人須為企業第一大股東且個人占股30%以上;創新人才須與企事業單位簽訂5年以上勞動或合作合同。
引進人才(團隊)分國際頂尖人才、國內領軍人才和省內領軍人才三個層次:A類國際頂尖人才(團隊)主要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杰出人才人選;其他具有世界一流水平、能引領鄂州產業發展、帶來重大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創新創業人才。
B類國內領軍人才(團隊)主要包括: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選;國家杰出青年基金項目完成人;國際知名公司和科研機構中曾擔任中高級職務的工程技術專家、經營管理專家及其創新創業團隊;國家實驗室、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級公共研發平臺、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首席科學家、技術帶頭人;其他帶著重大項目、帶領關鍵技術、帶動新興學科的相當層次人才。
C類省級領軍人才(團隊)主要包括:省“百人計劃”人選;國內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教授或相當職務的專家學者;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全國技術能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其他省內領軍、鄂州急需、能帶來突出效益的高層次技術、管理人才。
三、政策待遇對高層次人才自主創業或領銜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成果領先且具有良好市場潛力和產業化條件的項目,給予相應扶持:1.資金扶持A類創業人才項目,給予200萬元資助,最高1億元配套股權投資;創新人才項目給予100萬元資助。
B類創業人才項目,給予100萬元資助,最高2000萬元配套股權投資;創新人才項目給予50萬元資助。
C類創業人才項目,給予50萬元項目資助,最高500萬元配套股權投資;創新人才項目給予20萬元資助。
2.免費提供辦公場所A類創業人才項目:三年內免費提供1000—5000平方米辦公場所。
B類創業人才項目:三年內免費提供500—1000平方米辦公場所。
C類創業人才項目:三年內免費提供100—500平方米辦公場所。
以上項目扶持政策,每個企業、項目、團隊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享受一次。項目正常運營后,配套投資股權可按原價轉讓給創新創業團隊成員。
3.稅收減免對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才,前三年按其繳納個稅鄂州財政留存部分的100%進行獎勵。對人才創辦的企業,前三年按其繳納稅收鄂州財政留存部分的100%進行獎勵,之后兩年按其繳納稅收鄂州財政留存部分的50%進行獎勵。
4.研發產品優先納入政府采購目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研發的新技術、新產品(含首臺、首套自主創新設備)、新服務,優先納入政府采購目錄,通過招標方式進行政府采購的,評標規則中對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研發的創新產品給予5%—10%的價格扣除或加分。
5.上市獎勵人才在鄂州創辦的企業在境內外主板、創業板上市的,給予企業200萬元獎勵;在“新三板”掛牌的,給予企業100萬元獎勵;在“四板”掛牌的科技型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6.免費入住人才公寓在人才集聚區建設專家樓和高端人才公寓,引進高層次人才在鄂州工作期間可免費入住。在鄂州工作生活10年以上、為鄂州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贈送所居住專家樓或人才公寓產權。
7.首套自住房補貼引進人才在鄂州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A類人才按房價的50%進行補貼,最高補貼200萬元;B類人才按房價的30%進行補貼,最高補貼50萬元;C類人才按房價的10%進行補貼,最高補貼20萬元。
8.協調配偶安置引進人才配偶沒有工作的,可在市內協調安置工作。
9.優先安排子女入學引進人才子女可優先安排到市內優質中、小學就讀。
10.醫療保健對投資創業和合同招聘引進的人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體檢,參照全市重點保健對象享受有關醫療待遇。
11.支持人才加強對外交流優先為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辦理APEC商務旅行卡、一年期多次往返簽證、居留證等。
12.引才獎勵對為我市引進A、B、C類人才的企事業單位或第三方組織,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引進A、B、C類團隊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333”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項目申報可直接登錄“鄂州市政府門戶網站”“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入“鄂州市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申報綜合服務平臺”(域名:http://221.234.38.200:90)進行用戶注冊和網上申報,經第三方評估機構認定后,可直接登錄平臺申請相關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