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支撐十堰生態濱江新區實現“宜人宜居新城區、綠色產業聚集區、城鄉統籌示范區、轉型發展試驗區”的建設目標,根據“3331人才工程”文件要求,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從2013年起,按照“一年助跑起步、三年效果明顯、五年基本完成”的人才培養引進規劃,創新人才政策,創優服務方法,吸引一批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搭建一批政產學研合作平臺,催生一批科技創新型企業,為十堰生態濱江新區建設提供堅實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總體目標
濱江人才計劃圍繞“123”目標,重點引進和培養一批城市規劃、環境保護、文化旅游、生物醫藥等方面的急需緊缺人才,用5年時間打造一支生態濱江建設高層次、高技能的領軍人才隊伍。其中,通過建立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與高校建立產品研發中心、外引內培等方式,重點引進1名以上入選國家“千人計劃”或湖北省“百人計劃”的高端人才;引進20名以上高素質的科技研發型和資本運作型人才;外引內培300名左右具有碩士研究生學位以上的高層次緊缺型人才。
1、重點引進生態環保人才。圍繞“生態”前提和“濱江”特色,充分體現新區濱江特色和綠色優勢目標。以加快百公里濱江綠化帶建設和漢江生態經濟帶建設為重點,引進測繪遙感、環境保護、土壤測配、農林園藝、設施農業、水產畜牧養殖、農業機械、農產品貯藏與加工、農產品營銷、農業經營管理等方面的高層次復合型人才,推動生態濱江新區綠色發展、跨越發展。
2、柔性引進城市規劃人才。通過規劃外包、聘請顧問、有償咨詢、客座評審等方式,柔性引進一批城市規劃、路網升級、生態保護、工業園區布局方面國內外一流的規劃設計人才及專家團隊,高質量高標準編制生態濱江新區發展的總體規劃、控制性規劃、產業規劃,統籌生態濱江新區規劃編制、基礎設施、產業布局、社會事業等各方面發展,以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為目標,著力建設轉型發展試驗區。
3、招商引進經營管理人才。以推動整車生產項目、東風公司配套項目、農產品加工園項目、污水處理廠項目、移土培肥等水土保持項目、石漠化治理等生態保護項目、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基礎設施復建項目、文化旅游項目和社會民生項目等一批重大項目落地布點為依托,引進一批具有現代經營理念的中高層經營管理人才,引領企業科學發展、持續發展。
4、共建引進工程機械人才。以“雙百工程” (到十二五末,全縣發展億元以上企業超過100家,規模以上企業增加值超過100億元)為抓手,大力開展“校企共建”活動,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在汽車整車及關鍵零部件、裝備制造、液壓鑄造等產業領域,培養和引進能夠突破關鍵技術、推動企業轉型升級、帶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創新創業人才,助推產業轉型升級。
5、培養引進文化旅游人才。圍繞“一城兩區三園四線”(生態濱江旅游城,鄖陽島生態文化旅游開發區、子胥湖生態旅游新區,青龍山國家地質公園、滄浪山國家森林公園、“鄖縣人”古人類遺址公園,生態景觀旅游線、紅色革命旅游線、漢江水體旅游線、地質遺跡旅游線)建設,培養和引進能夠引領生態濱江新區旅游業發展的項目策劃、景觀開發、資本運作、文化創意、旅游商品包裝與研發等方面的緊缺人才,加快“文化立縣、旅游興縣”進程,助推旅游業發展成生態濱江新區第二大支柱產業。
6、扶持引進生物醫藥人才。圍繞生態濱江新區生物醫藥產業發展,以天圣康迪工業園和醫院為龍頭,在生物制藥、中草藥栽培、醫療衛生等領域培養和引進具有國內前沿技術的高級專家、學科帶頭人,造就一批醫學杰出骨干人才、生物醫藥產業人才,使生物醫藥產業成為生態濱江新區經濟增長的新亮點。
7、公選引進培養黨政人才。圍繞生態濱江新區的戰略發展,從各級黨政干部思想的解放、新思維的引進、綜合文化素質的提升等方面入手,重點面向全國招引一批、自己培養一批素質高、專業需要、發展急需的復合型人才。
二、主要措施
(一)實施特惠政策
1、加大高層次人才引進支持力度。對帶項目、帶資金、帶團隊來生態濱江新區創新創業的人才,給予創業扶持資金、商業擔保和工作場所等方面的支持。國家“千人計劃”入選專家、省“百人計劃”入選專家、省“雙百計劃”特聘專家和境外相當資歷或知名度的緊缺人才,帶來省級以上重大科技項目、重大工程項目,建成新興產業領域的國家級工程中心和重點實驗室的,按照一事一議的辦法,給予配套科研經費支持。兩院院士到生態濱江新區創新創業,由政府和相關企業提供實驗室和科研經費、安家費補貼。具有世界一流水平、能引領產業發展,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并帶來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創新創業團隊入駐生態濱江新區的,可以實行一事一議,給予更加優惠的人才支持政策。對企事業單位以特聘專家(團隊)等形式開展技術研發攻關、市場經營策劃等合作的,由科技部門組織成果評審,按評審結論給予專家(團隊)1-5萬的往返交通補貼和適當的生活補貼。對引進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級優秀人才獎勵和各類重大人才工程項目,優先采購其創辦企業的新產品。
2、加大海外人才創業支持力度。對海外高層次人才來生態濱江新區創業,提供與之相適應的辦公用房、廠房,并在5年內免收租金。5年內境內工資收入中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職工安家費、補貼、津貼等,予以稅前扣除;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免征增值稅;符合其他稅收優惠的,可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予以辦理減免稅費。3年內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縣級財政實行全額獎勵性返還。企業規模生產需用土地的,優先安排并予以政策扶持。
3、加大人才培訓支持力度。積極鼓勵生態濱江新區開展以企業為主體的各類人才培訓活動,通過“再就業培訓工程”,對企業培訓成本給予補助。鼓勵企業按不低于學費總額50%的比例資助企業緊缺人才攻讀碩士、博士學位。
4、加大人才成長激勵力度。對獲得市級以上獎勵的高層次人才由企業給予配套獎勵,國家級榮譽層次給予所獲獎金額度100%的獎勵,省級給予50%的獎勵,市級給予30%的獎勵。鼓勵高層次人才申報各類人才項目資助,對獲得省級以上人才項目資助的,縣財政可給予1:1配套資助。每年組織一次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職稱以上高層次人才短期休養考察活動,經費由縣財政全額承擔。
5、加大人才服務機構支持力度。鼓勵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來生態濱江新區注冊,并給予服務場所租金減免等扶持政策。鼓勵社會中介組織、人力資源服務與培訓機構等參加高層次人才的引進與培育。條件合適的國外人才技術咨詢服務機構可作為生態濱江新區引才引智簽約工作站,鄖縣縣委、縣政府每年視其對生態濱江新區服務業績,給予工作經費補助。
(二)建立特別機制
1、改革人才管理體制機制。對引進到生態濱江新區機關事業單位的創新人才,享受人才引進“綠色通道”政策,采取“先進后出,逐步消化”的辦法。創新人才職稱評審辦法,對特殊人才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實行特殊評審,聘任時不受評聘時限和崗位職數限制,并實行特殊薪酬制度。探索建立海外人才居住證制度,賦予海外高層次人才享受參加社保、信用貸款、職業資格認定、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國民待遇。探索建立剛性引進、柔性使用并舉的人才體制,對生態濱江新區內企業急需的縣內具有事業身份的緊缺人才,可保留事業編制、選派到企業擔任“特派員”。
2、建立引進人才家屬關懷制度。對生態濱江新區引進人才的子女可按照本人意愿,選擇當地學校就讀,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為其辦理入學手續;配偶愿意在濱江新區就業的,予以妥善安排;暫時無法安排的,用人單位可參照本單位人員平均工資水平,以適當方式為其發放生活補貼,同時繳納社會保險。
3、深化政產學研合作機制。深化與高層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建活動,積極推進企業與高校院所聯建產業技術聯盟、研發機構、研究生培養(實習)基地、行業公共(共性)技術平臺。鼓勵全日制研究生到生態濱江新區創新創業,工作滿一年后,給予持續在崗的博士2萬元/年、碩士1萬元/年的生活補貼,連續補貼3年。鼓勵企業設置產業創新特聘崗位,面向海內外專職或兼職招聘具有國際國內行業領先水平的創新人才,主持科技創新、成果轉化。
4、建立支持企業發展的政策引導機制。支持生態濱江新區企業承接重大工程項目,財政資金投資的重大項目在招投標過程中,向海外人才創辦企業和列入縣內自主創新產品目錄的科技型企業傾斜,并給予貸款貼息補貼。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創新型企業的自主創新產品,列入政府采購產品計劃目錄,并優先采購使用。充分發揮高端人才在企業發展過程中的引領作用,引導和支持本土企業與海外人才創辦企業“聯姻”、兼并重組,支持科技型企業通過合作獲取核心技術、市場份額和銷售渠道。
(三)建設特色載體
1、加速推進研發機構集聚。圍繞生態濱江新區“八大產業集群”和“雙億企業”發展需要,加強研發載體建設,整合創新資源,建成一批省級以上重點科技創新平臺。大力引進省級以上科研院所、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積極推進企業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建設,促進產學研無縫對接,不斷增強科技自主創新能力。
2、加強各類創業園建設。在生態濱江新區高起點建設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和海外人才創業園、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園、回歸人才創業園等各類創業園區,配強人才創業園管理服務工作力量,改善服務環境,建成一批大學科技園和科技創業園(示范基地)。
3、加力推進孵化器建設。在生態濱江新區加強綜合孵化器、專業孵化器、企業加速器建設,加快推進孵化器建設投資主體多元化步伐,促進科技企業孵化器集群進一步發展壯大,增強創業孵化功能,完善專業服務體系。
(四)營造特優環境
1、完善人才發展服務保障體系。建立生態濱江新區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信息庫。對國家“千人計劃”、省“百人計劃”和“雙百計劃”專家等高端人才配備專門人才服務團隊,提供“一對一”或“多對一”的服務。建立高層次人才保險制度,對高層次人才實行政府投保高級專家醫療保險。建立高層次人才“醫療綠卡”制度,為高層次人才建立健康咨詢、保健“綠色通道”。
2、推進人才技術服務市場化建設。引導生態濱江新區人才評價走社會化和市場化的道路,探索成果鑒定、實物鑒定和企業認定的方式評價專業技術人員業績,促進科技成果盡快轉化為生產力。探索建立合理的股權激勵制度。對以科技創新型企業以及政產學研合作方式來生態濱江新區設立的高校分校、科研院所分支機構,探索實行股權和期權激勵。積極拓展網上人才市場公益性服務項目,推動人才市場的網絡化、信息化建設,促進人才資源有效配置。鼓勵企業參加省、市、縣組團赴國內外招聘人才活動,縣委、縣政府對參加赴外招聘活動企業給予招聘費用補助。
3、加強“人才社區”建設。在生態濱江新區建設集高層次人才公寓、科研、休閑、商業中心、文體等配套設施于一體的“人才社區”。按照“住房配置為主、貨幣補貼為輔”的原則,建立分層次、多渠道、多形式解決人才住房保障制度,對特殊企業、特殊項目的人才實行特事特辦。對其它不同層次的各類人才,分別予以購房補貼、免費租住、租房補貼等住房優惠政策。
4、優化高層次人才政治待遇。暢通高層次人才參政議政渠道,聘請高層次人才擔任行風政風監督員等。對作出突出貢獻、有參政議政能力的高層次人才,按有關規定優先推薦到縣人大、政府、政協咨詢部門以及科技、人民團體、社會團體和直屬單位兼職或任職。進一步完善生態濱江新區與其它部門的干部人才雙向交流、掛職鍛煉制度。
三、組織保障
實施濱江人才計劃是一項系統工程、創新工程。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和鄖縣縣委、縣政府要高度重視,形成上下聯動、橫向互動,整合資源、齊抓共管,統籌推進的工作格局。
1、加強組織領導。濱江人才計劃在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宏觀指導下,由鄖縣縣委、縣政府統一組織實施。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本意見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從人才資金、人才項目、人才政策等方面加大對濱江新區的支持力度。
2、加強檢查考核。把濱江人才計劃作為對鄖縣及生態濱江新區核心鄉鎮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和黨政領導班子實施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工作成效顯著的,予以表彰獎勵。
3、加大財政投入。堅持人才優先投入理念,大幅度增加人才發展投入。鄖縣本級財政要根據產業基礎、人才發展和科技創新發展需求,安排適當的人才專項資金,并逐年增長。充分發揮財政投入的引導作用,鼓勵各類企業和社會組織建立人才發展資金,形成多元化的人才資源開發投入機制。
4、強化輿論宣傳。充分發揮市縣兩級新聞媒體的正面引導作用,積極宣傳生態濱江新區的人才政策,引導全社會關注關心濱江人才計劃的組織實施。加大人才創新創業成功案例和先進事跡的宣傳力度,營造崇尚科學、崇尚知識、崇尚創造,愛才、惜才、重才、用才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