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9-03 市/區/縣級人才政策整理
為助力新舊動能轉換重點產業發展,推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切實發揮人才支撐作用,近日,泰安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做好人才支撐新舊動能轉換工作 助推新泰安建設的十條措施》。政策聚焦創業扶持激勵、平臺載體建設、貼心服務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含金量高、支持力度大、覆蓋面廣的精準解渴的政策措施,適用范圍覆蓋到包括駐泰高校、企業等所有用人主體。
實施四大計劃 大力引進培養高精尖缺人才 實施頂尖人才集聚計劃。對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和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和節能環保、醫養健康、現代高效農業、高端化工、紡織服裝、現代物流、文化旅游等新舊動能轉換重點產業領域新引進或自主培養的國內外頂尖人才和團隊,在泰安創業創新,實現核心技術產業化的,實行“一事一議”,經評審認定,采取項目扶持、創業扶持、股權投入等方式,給予最高1億元的綜合扶持。對符合條件的團隊核心成員,納入泰山英才領軍人才管理。對全職引進到泰安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等層次的國內外頂尖人才,從事科學技術研究并帶動我市產業發展的,經認定,給予500萬元生活補貼。 實施高端人才培育計劃。對我市自主申報入選或全職引進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專家,及我市自主申報入選泰山產業領軍人才、泰山學者、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外專“雙百計劃”人選、“齊魯”系列工程人選等省級以上重點人才工程的,按國家或省補助、獎勵額度給予1:1補助或獎勵。補助或獎勵額度為撥付到位后人才實際享受的金額。對入選我市泰山英才領軍人才及團隊的,給予50萬元獎勵。建立完善與駐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人才共建共享機制,支持駐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與我市企事業單位聯合申報“千人計劃”“萬人計劃”“泰山系列人才工程”等省級以上重點人才工程。抓好職業院校訂單式培養、“金藍領”培訓項目、現代學徒制試點等計劃組織實施。對企業職工經培訓新獲得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分別給予個人2500元、3000元的一次性培訓補助;對在市內職業院校學習期間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并且畢業后與我市企業簽訂不少于3年勞動合同并在其中服務的,分別按每人1000元、2000元標準給予所在院校一次性獎勵。對創建為國家級、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或技師(名師)工作站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經費資助。對我市企事業單位全職引進或新獲得世界技能大賽、國家級技能大賽獎勵的個人(團隊),按引進人才(團隊)層級或新獲獎層級給予2萬元50萬元獎勵。 實施智匯泰山興業計劃。鼓勵和支持我市用人單位圍繞新舊動能轉換重點產業發展和現代管理需要,通過掛職兼職、顧問指導、技術合作、技術入股等方式,柔性匯聚全球創業創新人才。對柔性引進的高精尖缺人才,經評審認定,命名為“泰山特聘專家”,給予每人10萬元生活補貼;對實施的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扶持。加強與海外留學生組織、駐外使領館等聯系,積極拓展海外引才工作網絡,大力引進海外人才特別是青年人才。對國內重點高等學?;蛟趪H公認的三大世界大學排名體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的博士畢業生進入市內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進行研究的,除享受省里規定的待遇外,在站時間每滿1年可申領一次生活補貼,標準為3萬元/年,最高補貼3年9萬元。統籌海內外人才聯絡資源,建立境外、省外引才工作站,根據工作站引才成效評估情況,進行考核獎勵。 實施引才特別支持計劃。在全市范圍內調劑300個事業單位編制,作為高層次人才專項事業編制,實行動態管理。對來泰創業創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定年限合同的高層次人才,要求落為事業編制的,可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向編制部門申請高層次人才專項事業編制。中介機構、社會組織或個人為泰安每全職引進1名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或相當層次的國際頂尖人才,給予50萬元獎勵;每全職引進1名“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專家,給予20萬元獎勵。對接新舊動能轉換重點產業發展人才需求,鼓勵企業通過專業人才服務機構引才,每引進1名年薪總額在30萬元以上的高層次或急需緊缺人才,給予企業最高10萬元的引才費用補助。鼓勵企業家充分發揮引才育才用才作用,每年按申報入選1名國家“千人計劃”專家10萬元、1名“萬人計劃”專家或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人選5萬元標準,獎勵企業主要負責人,最高獎勵30萬元。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集聚和規模發展,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100萬元、50萬元。 構建三大平臺 支持人才發展載體建設 構建創業創新平臺。鼓勵支持園區、企業圍繞做大做強現代優勢產業集群,積極參與建設、運營創業孵化平臺,對定位準確、功能完善、運作規范的,經評估認定,可給予最高200萬元扶持。加快推進泰安特色“塔型”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打造集引才、育才、用才等功能于一體的泰山創新谷。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泰安創建各類科研創新平臺,對經我市自主申報新建的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含示范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千人計劃”專家工作站、科技孵化器等平臺載體,國家級的獎勵100萬元、省級的獎勵50萬元。鼓勵建設“人才飛地”,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園區在重點人才來源國家(地區)和國內中心城市建立離岸研發中心(機構)、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和市外孵化器,在泰安實現核心技術產業化的,經評估認定,可給予最高200萬元扶持。 構建成果轉化平臺。鼓勵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采取校地共建科技產業園、科研基地、智慧谷等方式,在泰安建設成果轉化平臺,對運行良好、成果轉化效益明顯的,經評估認定,給予最高200萬元扶持。支持駐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平臺面向社會開放,按其對我市企事業單位的服務效能,經評估認定,給予最高100萬元扶持。對國內外知名大學和科研院所、世界500強企業等在泰安設立或共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泰安產業發展方向的研發總部或研發機構,引入核心技術并配置核心研發團隊的,給予最高5000萬元扶持;對省以上應用型大院大所在泰安建立分支機構的,實行“一事一議”,給予專門政策扶持。對成功引薦上述研發總部、研發機構或省以上應用型大院大所分支機構的中介機構、社會組織或個人,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 構建多元投入平臺。市政府出資設立6億元規模的招才引智基金,用于招才引智的政策獎補、創業創新的支持扶持、人才發展環境的優化提升等,主要投向新舊動能轉換重點產業領域高層次人才創業項目實施、成果轉化平臺載體建設等方面。每年安排500萬元用于人才創業貸款擔保補貼,對在泰安創業創新人才的企業貸款,可給予每個企業最高貸款額度300萬元的部分擔保費用補貼或貼息。鼓勵國有融資性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人才創業項目提供創業貸款擔保。鼓勵銀行業機構設立科技支行,對初創科技企業給予信貸支持。各縣(市、區)、泰安高新區、泰山景區、泰安旅游經濟開發區都要設立人才工作專項資金。 強化服務保障
營造優質溫馨發展環境 打造人才服務聯盟。建立健全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制度,為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發放“泰山人才金卡”,提供出入境和居留、戶籍辦理、工商稅務、住房保障、配偶隨遷、子女入學、公共交通、醫療、旅游等便捷通道、優質服務。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設立高層次人才服務專窗,建立健全人才服務專員制度和高層次人才服務聯席會議制度,打造高層次人才服務聯盟,為高層次人才提供便捷化、規范化、親情化服務。探索建立高層次人才休假制度。 實施人才安居工程。支持通過新建、購買、租賃人才公寓以及發放住房補貼等形式,多渠道解決人才居住需求。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事業單位、產業園區平臺利用自用存量土地建設人才公寓(單位租賃住房)等配套服務設施,建筑面積占項目總建筑面積的比例最高可達15%。對企業引進的有住房需求的省級以上重點人才工程入選專家,由所在縣(市、區)、泰安高新區、泰山景區、泰安旅游經濟開發區按照面積不低于100平方米的標準免費提供周轉用房,期限3年;滿3年后有意愿購房的,可按照協議價享受購房優惠,購房后5年內原則上不準轉賣,如確需轉讓,按協議價收回。我市新引進培養的高層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購房的,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2倍的貸款額度。對企業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以及重點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與企業簽訂不少于3年勞動合同并在其中服務的,分別按照每月2000元、1000元、600元標準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連補3年;駐泰高校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參照上述標準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對有家庭住房購買意愿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按協議價提供。 建設人才休養基地。充分發揮旅游資源優勢,建立泰山高層次人才休養基地,鼓勵市內企業邀請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千人計劃”專家、“萬人計劃”專家等國家級高層次人才來泰安為企業提供智力服務,為專家、一名隨行家屬或工作人員提供一次國內城際間往返交通補助,免費游覽泰山景區等方便條件,打造平安泰山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由市和縣(市、區)、泰安高新區、泰山景區、泰安旅游經濟開發區對相關企業給予一定的獎勵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