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高端人才集聚引領創新驅動發展,制定本計劃。
一、總體目標
“十三五”期間,圍繞鎮江“四基地、一中心、兩城市”的總體定位,重點引進支持600名(個)以上產業發展領域的高層次領軍人才(團隊),打造獨具特色的產業人才高地。
二、基本原則
(一)聚焦產業。圍繞產業鏈、創新鏈部署人才鏈,加快集聚走在國內外前沿、支撐和引領產業發展的高層次領軍人才,以人才結構優化引領產業結構優化,以人才資源優勢增創產業發展優勢。
(二)注重質量。發揮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企業主體的作用,重點引進世界一流、國內頂尖的人才、三次產業緊缺的高層次領軍人才、掌握絕技絕活的高技能領軍人才,提高人才要素對我市發展的貢獻度。
(三)整合資源。市、轄市區聯動,各有關部門互動,整合扶持政策和服務渠道,對人才進行組團式扶持、項目化服務,形成政策的疊加效應,實現服務的無縫對接。
三、主要任務
(一)頂尖人才專項計劃
1.主要任務:對世界一流、國內頂尖,能夠推動我市產業快速搶占制高點、快速增強核心競爭力的頂尖人才(團隊),全力招引,重點支持。計劃從2016年開始,用5年時間,重點引進和支持15名(個)左右頂尖人才(團隊)。
2.支持政策:對于領銜創辦企業或將科學技術成果產業化取得突出成效的頂尖人才(團隊),按照市、轄市區聯動、部門資源整合的原則,采取一事一議、特事特辦的方式,可給予1000萬元左右的資金資助,特別突出的資助金額上不封頂。
(二)“鎮江制造2025”領軍人才計劃
1.主要任務:對接“中國制造2025鎮江行動綱要”,圍繞打造全國重要的高端裝備制造和新材料產業基地的目標,緊扣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求,計劃從2016年開始,用5年時間,重點引進和支持240名(個)左右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的制造業領軍人才(團隊)。
2.支持政策:分兩年給予200萬元或100萬元的資金資助;在獲資助的人才項目中,符合市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相關產業發展扶持資金條件的,給予30萬元至100萬元的配套資金扶持;優先推薦申報省級先進制造業創新人才團隊項目、重點技術導向計劃項目、兩新推廣項目;項目申報市級科技計劃,優先給予支持。
(三)現代服務業領軍人才計劃
1.主要任務:對接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圍繞建設區域物流基地、技術研發基地、創意生活休閑中心和現代山水花園城市、文化旅游名城的目標,計劃從2016年開始,用5年時間,重點引進和支持150名(個)左右現代服務業領軍人才(團隊)。
2.支持政策:分兩年給予100萬元或50萬元的資金資助;在受資助人才所在的團隊中,每年評選出1-2個服務業創新人才團隊項目,再給予50萬元至100萬元的市服務業引導資金資助;項目優先推薦申報省、市級服務業專項引導資金;優先推薦申報省級現代服務業創新人才團隊項目;項目申報市級科技計劃,優先給予支持。
(四)現代農業領軍人才計劃
1.主要任務:對接現代農業發展規劃,以農業轉型升級為重點,計劃從2016年開始,用5年時間,重點引進和支持60名(個)左右現代農業領軍人才(團隊)。
2.支持政策:分兩年給予100萬元或50萬元的資金資助;符合市農業項目獎補條件的,給予項目獎補支持;優先推薦申報省級農業創新人才團隊項目;在國家、省級相關農業項目申報中,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項目申報市級科技計劃,優先給予支持。
(五)高技能領軍人才計劃
1.主要任務:圍繞全市重點產業領域、產業項目,引進培育掌握絕技絕活,創造性解決企業關鍵操作技術和生產工藝難題,推動生產水平、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顯著提升的高技能領軍人才(團隊)。計劃從2016年開始,用5年時間,重點支持150名(個)左右高技能領軍人才(團隊)。
2.支持政策:分兩年給予20萬元或10萬元的資金資助;對獲評“鎮江市首席技師” “鎮江市技術能手” “鎮江市突出貢獻技師” “鎮江市技能育徒名師”“市級工匠獎”等稱號的,同時給予相應的獎勵。
本計劃先期推出以上五個子計劃,今后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增設相關子計劃或對目前子計劃進一步細分和完善。
四、配套政策
(一)鼓勵柔性引才方式。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則,放眼國內國外,柔性招引“高精尖缺”人才。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在高層次領軍人才集聚地區設立研發機構,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建立實驗室、研發機構等各類研發平臺,用好市外優秀人才。支持市外人才將創新成果在我市產業化,探索性開展高技能領軍人才的柔性引進工作。
(二)加快創新載體建設。加快現有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開發區、“三集”園區、大學科技園等創新創業載體的轉型升級。鼓勵各地建設多種類型的留學生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和眾創集聚區,完善孵化功能。積極創建國家級創新創業載體,提升對高層次領軍人才的承載能力。
(三)支持研發平臺發展。加大對企業研發機構的獎勵力度,對新認定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給予每家企業50萬元至10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產業研究院、重點實驗室(企業)、院士工作站、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等,給予每家企業20萬元至50萬元的獎勵。所有企業研發機構獎勵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不重復享受。
(四)強化人才金融支持。發揮政府引導作用,按照產業基金運作模式,成立市人才創業投資基金,對符合條件的人才項目,可給予500萬元以上的創業投資。推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科技保險保費補貼、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科技創業企業融資擔保等融資服務方式,用活“人才貸”“蘇科貸”“鎮科通”“鎮科貸”“鎮農貸”“鎮文貸”“鎮保貸”等政策性金融產品。鼓勵人才企業掛牌上市,對首發上市、新三板掛牌的給予一定獎勵。
(五)創新人才獎補政策。對引進人才新創辦的符合高新技術產業要求的企業,在我市繳納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按前三年100%,第四年、第五年50%的比例列入產業扶持引導專項資金,經認定后用于定向補助企業。對引進人才團隊中核心成員、緊缺型人才在我市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按前三年100%,第四年、第五年50%的比例列入產業扶持引導專項資金,經認定后用于定向補助人才個人。
(六)優化人才服務環境。完善領軍人才服務機制,提供一站式、定制化、便利化服務。建立黨政領導直接聯系人才制度,加強思想交流、感情聯絡和暖心服務。成立領軍人才俱樂部,搭建交流合作平臺。鼓勵首購首用,支持財政性資金優先采購和推廣應用人才企業創新產品。推動人才服務業發展,支持人才企業購買科技中介服務,并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落實人才安居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設人才社區。為“金山英才”計劃入選人員發放“金山英才卡”,提供醫療、子女就讀、配偶就業等配套服務。完善各類人才表彰獎勵制度,加大對優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優秀地區、單位、企業、個人的表彰獎勵力度。
“十三五”期間,在我市入選的省“雙創計劃”人才和落戶我市的國家“千人計劃”人才及人才所在企業同時享受上述配套政策。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金山英才”計劃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組織實施。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做好綜合協調、政策完善和考核督查等工作,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做好相應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黨委(黨組)要將“金山英才”計劃作為落實黨管人才責任的重要內容,量化目標要求,細化責任分工,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精心組織實施。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頂尖人才專項計劃的組織實施;市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設立“鎮江制造2025”領軍人才計劃引選平臺,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設立現代服務業領軍人才引選平臺,市農業委員會設立現代農業領軍人才引選平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高技能領軍人才引育平臺,牽頭負責各相關子計劃的具體組織實施,并圍繞計劃實施和政策落實制定實施方案或細則。
(三)強化財政保障。市本級和各轄市區、鎮江新區要足額安排“金山英才”計劃專項資金,納入財政預算,按照1:1的原則共同承擔本計劃的資助資金,保障本計劃的有效實施。探索有效方式,整合各條口、各部門政策和資金,加大扶持力度。市本級和各轄市區、鎮江新區兩級財政部門應根據本意見,制定專項資金管理和績效評價辦法,并認真組織實施,確保資金及時到位、規范運作、發揮效益。
(四)建立退出機制。各用人單位要加強對“金山英才”計劃入選人才的管理。對違法違紀、違反學術道德規范,產生不良社會影響以及因個人原因不能發揮作用的,經相應人才引選、引育平臺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取消其“金山英才”計劃入選資格,并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本計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金山英才”頂尖人才專項計劃
2.“金山英才”鎮江制造2025領軍人才計劃
3.“金山英才”現代服務業領軍人才計劃
4.“金山英才”現代農業領軍人才計劃
5.“金山英才”高技能領軍人才計劃
附件1
“金山英才”頂尖人才專項計劃
為突出對頂尖人才(團隊)的招引和支持,根據鎮江 “金山英才”計劃要求,制定本計劃。
一、目標任務
對于世界一流、國內頂尖,能夠幫助我市產業快速搶占制高點、快速增強核心競爭力的頂尖人才(團隊),全力招引,重點支持。計劃從2016年開始,用5年時間,重點引進和支持15名(個)左右頂尖人才(團隊)。
二、申報條件
1.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諾貝爾獎獲得者;中國或發達國家科學院院士、工程院院士;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或相當層次國際科技獎項的科學家; “千人計劃”專家、“萬人計劃”專家;在我市入選江蘇省“雙創計劃”的領軍人才;其他相當層次頂尖人才。對于引領產業發展作用十分突出,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巨大貢獻的人才,標準可適當放寬。
2.研究成果世界一流、國內頂尖,能夠把握和引領重大科學發展或能夠推動關鍵核心技術實現重大突破,并已在我市實現產業化,取得突出成效。
三、支持政策
1.按照市、轄市區聯動、部門資源整合的原則,采取一事一議、特事特辦的方式,可給予1000萬元左右的資金資助,特別突出的資助金額上不封頂。
2.優先推薦國家、省、市各級項目支持。
四、評選程序
1.人才向各轄市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各轄市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篩選,報本地區政府常務會、黨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后,向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推薦。每個轄市區每年推薦1-2名(個)人才(團隊)人選。
2.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市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市農業委員會組織對轄市區推薦人選進行初審、技術評審、綜合評審、面試,提出評審意見。
3.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對推薦人選進行研究,根據其引領產業發展的作用、對地方經濟發展的貢獻,提出資助建議。
4.市政府常務會、市委常委會先后進行研究,結合評審意見和資助建議,確定擬資助人選和擬資助金額。
5.通過媒體將擬資助人選和擬資助金額向社會公示。
6.公示結束后,人才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才所在載體或企業與頂尖人才簽訂資助協議,在協議中明確簽約方的權利、義務和相關法律責任。根據協議及資金管理辦法撥付資助資金。
7.人才在申報時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欺詐行為,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資格,追繳已資助經費,并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本計劃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2
“金山英才”鎮江制造2025領軍人才計劃
為大力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深入對接“中國制造2025鎮江行動綱要”,吸引和鼓勵先進制造業人才到我市創新創業,根據鎮江“金山英才”計劃要求,制定本計劃。
一、引才重點及目標
(一)重點領域。針對“中國制造2025鎮江行動綱要”九大領域、“互聯網+”等關鍵環節,重點引進和支持引領我市產業發展的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
(二)重點方向。重點主攻新材料、智能裝備、汽車及軌道交通裝備、航空航天裝備、新能源與節能環保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特種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機械裝備、生物醫療和健康產業等方向先進制造業人才。
(三)目標任務。圍繞打造全國重要的高端裝備制造和新材料產業基地的目標,緊扣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求,計劃從2016年開始,用5年時間,重點引進和支持240名(個)先進制造業領軍人才(團隊),進一步完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體系。
二、申報條件
(一)創業領軍人才申報條件
1.申報人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年齡不超過55周歲,特別優秀者可以適當放寬。在國內外具有創新創業經歷,擁有發明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其技術國際先進,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或引領相關產業發展,或在國際某一學科、技術領域為帶頭人、擁有高技術含量科研成果、市場開發前景廣闊的人才,以及引領我市產業發展的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的人才。
2.申報人創辦的創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主導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或引領相關產業發展,有較好的市場發展前景和預期經濟效益等。
3.申報人應為所創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在所創辦企業的實收資本中貨幣出資不少于財政資金資助額,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東;企業一般尚未落戶或落戶時間不超過3年。
4.申報人所創辦企業在上繳稅收、帶動就業等方面貢獻較大或已有社會資本投入的,給予優先支持。
(二)創新領軍人才申報條件
1.申報人應具有博士學位,年齡不超過55周歲,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具有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及相關機構關鍵崗位 5年以上從事研發或管理工作的經歷,并取得突出業績。擁有發明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其技術國際先進,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或引領相關產業發展,或在國際某一學科、技術領域為帶頭人。
2.申報人一般尚未來鎮或來鎮時間不超過3年;入選后能連續在引進單位工作3年以上。
3.申報人需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并受聘擔任科技、營運負責人等以上職務,申報單位給予的薪酬月均不低于20000元,以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為準。
4.申報人本人參與用人單位項目投資、有資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給予優先支持。
三、支持政策
(一)對經評定的先進制造業領軍人才,按照創新成就、企業或者項目運行質量、經濟和社會貢獻等,分兩年給予200萬元或100萬元的創新創業資金資助。其中用于個人補助的不得低于20%,并不得抵扣工資待遇。
(二)在獲資助的人才項目中,符合市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相關產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條件的,給予配套資金30萬元至100萬元的扶持。產業發展扶持專項資金類別如下:1.首臺套重大裝備及關鍵部件認定、示范應用項目;2.專精特新優企業培育項目;3.科技創新能力提升項目;4.示范性公共服務平臺項目;5.軟件業發展專項。
(三)優先推薦申報省級先進制造業創新人才團隊項目、重點技術導向計劃項目、兩新推廣項目;項目申報市級科技計劃,優先給予支持。
四、評選程序
(一)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通過政府網站和新聞媒體發布鎮江“金山英才”計劃引才公告。
(二)人才申報聯系劉老師:13476236421(電話),13366876221(微信),提供《領軍人才創新創業申請書》《項目計劃書》等申報材料,相關證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備審,聯系郵箱:liuli@topposer.com。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由“鎮江制造2025”領軍人才引選平臺組織人才項目資格認定和項目初審、技術評審、綜合評審、面試。綜合幾輪評審情況確定擬資助人選推薦名單,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定擬資助人選名單,報鎮江市委、市政府批準后,經媒體向社會公示。
(四)“鎮江制造2025”領軍人才引選平臺組織未落戶人才與引進人才載體或企業對接洽談,人才自公示結束后,需在2個月內辦理完落戶手續。創業型領軍人才提供所創辦企業的營業執照、驗資報告以及在企業擔任高管的證明材料等;創新型領軍人才提供其與所在企業簽訂的聘用合同,并附工資單、納稅證明等,報“鎮江制造2025”領軍人才引選平臺審核。
(五)“鎮江制造2025”領軍人才引選平臺、人才所在載體或企業與確定來鎮江的領軍人才簽訂資助協議,在協議中明確簽約方的權利、義務和相關法律責任,根據協議和資金管理辦法撥付資助資金。
(六)人才在申報時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欺詐行為,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資格,追繳已資助經費,并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本計劃由市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3
“金山英才”現代服務業領軍人才計劃
為吸引和鼓勵現代服務業人才(團隊)在我市創新創業,根據鎮江“金山英才”計劃要求,制定本計劃。
一、引才重點及目標
(一)重點方向。重點支持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現代技術,按照“互聯網+”思維發展的平臺經濟,加強服務業技術創新、品牌創新、模式創新,鼓勵發展服務業新業態。
(二)重點領域。重點引進現代旅游、現代物流、文化創意、高端商務、現代金融、軟件信息、電子商務、健康服務、科技服務、環境服務等領域的現代服務業人才。
(三)目標任務。對接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圍繞建設區域物流基地、技術研發基地、創意生活休閑中心和現代山水花園城市、文化旅游名城目標,計劃從2016年開始,用5年時間,重點引進和支持150名(個)現代服務業領軍人才(團隊),并在此范圍內評選出5-10個創新人才團隊項目,進一步完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體系。
二、申報條件
(一)創業領軍人才申報條件
1.申報人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年齡不超過55周歲,特別優秀者可以適當放寬。擁有與創業領域產品、技術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或關鍵技術,或具有卓越經營管理才能的高級管理人才(團隊)。
2.創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主導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或引領相關產業發展;項目服務業態或經營模式具有較強創新性和引領性,有較好的市場發展前景和預期經濟效益等。
3.申報人應為所創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在所創辦企業的實收資本中貨幣出資不少于財政資金資助額,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東;企業一般尚未落戶或落戶時間不超過3年。
4.對申報人所創辦企業的稅收、就業、社保等貢獻大或已有社會資本投入的優先支持。
(二)創新領軍人才申報條件
1.一般應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年齡不超過55周歲,特別優秀者可以適當放寬。具有現代服務業相關領域理論和實踐經驗,較強的創新意識和能力,研究開發的服務業商業模式、技術應用、服務產品在國內同行業中處于首創或領先水平。近3年內須在促進服務業相關領域創新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或擔任國內外知名服務業企業高級管理職務,有主持研究開發服務業商業模式、技術應用、服務產品的成功經驗。
2.人才一般尚未來鎮或來鎮時間不超過3年;入選后能連續在引進單位工作3 年以上。
3.申報人需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并受聘擔任科技、營運等負責人以上職務,申報單位給予的薪酬月均不低于15000元,以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為準。
4.申報人本人參與項目投資、有資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企業引進人才優先支持。
(三)創新人才團隊申報條件
1.創新人才團隊項目須由至少1名現代服務業領軍人才擔任創新項目負責人,團隊核心成員至少有2名符合市級高層次人才標準。團隊成員之間專業結構合理,具有關聯性和互補性。入選后能在引進單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
2.項目應已開工建設,總投資一般不低于800萬元,項目建設資金已基本落實,當年度投資占總投資的30%以上,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其中轄市區財政先期已資助或者已獲得知名投資機構投資的項目可優先考慮。
3.創新人才團隊創辦或者引進企業應屬于高成長性現代服務業企業,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等相關手續,注冊資本一般不低于500萬元,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
三、資金支持
(一)對經評定的現代服務業領軍人才(團隊),按照創新成就、企業或者項目運行質量、經濟和社會貢獻等,分兩年給予總計100萬元或50萬元的創新創業資金。其中用于個人補助的不得低于20%,并不得抵扣工資待遇。
(二)對受資助人才所在的團隊中,每年評選出1-2個服務業創新人才團隊項目,由市級服務業專項引導資金按照項目的總投資、成熟度、建成效益等給予50萬元至100萬元的創新創業資金資助。其中用于個人補助的不得低于20%,并不得抵扣工資待遇。
(三)項目優先推薦申報省、市級服務業專項引導資金;優先推薦申報省級現代服務業創新人才團隊項目;項目申報市級科技計劃,優先給予支持。
四、評選程序
(一)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通過政府網站和新聞媒體發布鎮江“金山英才”計劃引才公告。
(二)人才申報聯系劉老師:13476236421(電話),13366876221(微信),提供《領軍人才創新創業申請書》《項目計劃書》等申報材料,相關證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備審,聯系郵箱:liuli@topposer.com。
(三)人才所在企業負責材料報送,并對材料真實性負責,將申報材料按照產業分類,報送市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初審。
(四)行業主管部門將初審通過的申報材料報現代服務業領軍人才引選平臺,由現代服務業領軍人才引選平臺組織人才項目資格認定和項目初審、技術評審、綜合評審、面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綜合幾輪評審情況確定擬資助人選推薦名單,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定擬資助人選名單,報鎮江市委、市政府批準后,經媒體向社會公示。
(五)現代服務業領軍人才引選平臺組織未落戶人才與引進人才載體或企業對接洽談,人才自公示結束后,需在2個月內辦理完落戶手續。創業型領軍人才提供所創辦企業的營業執照、驗資報告以及在企業擔任高管的證明材料等;創新型領軍人才提供其與所在企業簽訂的聘用合同,并附工資單、納稅證明等,報現代服務業領軍人才引選平臺審核。
(六)現代服務業領軍人才引選平臺、人才所在載體或企業與確定來鎮江的領軍人才簽訂資助協議,在協議中明確簽約方的權利、義務和相關法律責任,根據協議和資金管理辦法撥付資助資金。
(七)人才在申報時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欺詐行為,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資格,追繳已資助經費,并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本計劃由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4
“金山英才”現代農業領軍人才計劃
為進一步推進“科技興農”和“人才強農”戰略,吸引和鼓勵現代農業人才到我市創新創業,根據鎮江“金山英才”計劃要求,制定本計劃。
一、引才重點及目標
(一)重點領域。對接現代農業發展規劃,以農業轉型升級為重點,突出做強優質糧油、特色園藝、特種養殖、高效林業、休閑農業等五大主導產業。
(二)重點方向。重點引進和支持高效農業發展、生態種養、精品養殖、種苗繁育、農產品精深加工、農業信息化建設、農業機械化建設等方向的創新創業人才。
(三)目標任務。圍繞“十三五”期間鎮江現代農業發展需求,以率先實現農業基本現代化為引領,計劃從2016年開始,用5年時間,重點引進和支持60名(個)現代農業領軍人才(團隊),進一步完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體系。
二、申報條件
(一)創業領軍人才申報條件
1.申報人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擁有發明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或其技術國際先進,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或引領相關產業發展,或擁有高技術含量、市場開發前景廣闊科研成果的人才,以及引領我市產業發展的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的人才。
2.創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主導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或引領相關產業發展,有較好的市場發展前景和預期經濟效益等。
3.申報人應為所創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在所創辦企業的實收資本中貨幣出資不少于財政資金資助額,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東;企業一般尚未落戶或落戶時間不超過3年。
4.申報人及其團隊應具有一定的創業經驗或創業基礎,創業的成功率相對較高。
5.對申報人所創辦企業的稅收、就業、社保等貢獻大或已有社會資本投入的優先支持。
(二)創新領軍人才申報條件
1.一般應有碩士以上學位,年齡不超過55周歲,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具有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及相關機構關鍵崗位 5年以上從事研發或管理工作的經歷,并取得突出業績;擁有發明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或引領相關產業發展,或在國際某一學科、技術領域為帶頭人。
2.人才一般尚未來鎮或來鎮時間不超過3年;入選后能連續在引進單位工作3 年以上。
3.申報人需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并受聘擔任科技、營運負責人等以上職務,申報單位給予的薪酬月均不低于10000元,以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為準。
4.申報人本人參與項目投資、有資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企業引進人才優先支持。
5.申報人信譽良好,與用人單位合作融洽,作用明顯,被用人單位認可。
三、支持政策
(一)對經評定的現代農業領軍人才,按照創新成就、企業或者項目運行質量、經濟和社會貢獻等,分兩年給予100萬元或50萬元的資金資助。其中用于個人補助的不得低于20%,并不得抵扣工資待遇。
(二)符合市農業項目獎補條件的,給予項目獎補支持。
(三)優先推薦申報省級農業創新人才團隊項目;在國家、省級相關農業項目申報中,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項目申報市級科技計劃,優先給予支持。
四、配套措施
(一)引導人才與我市農業主導產業、特色產業開展多方面對接,充分發揮人才的專業知識和技術優勢,促進農業轉型升級。
(二)給予人才在工作、生活、培訓等方面的關心,幫助解決實際問題,營造人才創新創業的良好環境。
五、評選程序
(一)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通過政府網站和新聞媒體發布鎮江“金山英才”計劃引才公告。
(二)人才申報聯系劉老師:13476236421(電話),13366876221(微信),提供《領軍人才創新創業申請書》《項目計劃書》等申報材料,相關證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備審,聯系郵箱:liuli@topposer.com。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由市現代農業領軍人才引選平臺組織人才項目資格認定和項目初審、技術評審、綜合評審、面試。綜合幾輪評審情況確定擬資助人選推薦名單,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定擬資助人選名單,報鎮江市委、市政府批準后,經媒體向社會公示。
(四)現代農業領軍人才引選平臺組織未落戶人才與引進人才載體或企業對接洽談,人才自公示結束后,需在2個月內辦理完落戶手續。創業型領軍人才提供所創辦企業的營業執照、驗資報告以及在企業擔任高管的證明材料等;創新型領軍人才提供其與所在企業簽訂的聘用合同,并附工資單、納稅證明等,報現代農業領軍人才引選平臺審核。
(五)現代農業領軍人才引選平臺、人才所在載體或企業與確定來鎮江的領軍人才簽訂資助協議,在協議中明確簽約方的權利、義務和相關法律責任,根據協議和資金管理辦法撥付資助資金。
(六)人才在申報時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欺詐行為,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資格,追繳已資助經費,并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本計劃由市農業委員會、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5
“金山英才”高技能領軍人才計劃
為加快吸引和激勵高技能人才投入我市產業轉型升級和現代化建設,根據鎮江“金山英才”計劃要求,制定本計劃。
一、引才重點及目標
(一)重點領域。針對“中國制造2025鎮江行動綱要”九大領域、“互聯網+”等關鍵環節,重點支持對我市新興產業突破發展和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有明顯技能支撐的人才。
(二)重點方向。新材料、智能裝備、汽車及軌道交通裝備、航空航天裝備、新能源與節能環保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特種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工程機械和農業機械設備、生物醫療和健康產業等方向高技能人才。
(三)目標任務。圍繞“十三五”期間鎮江產業發展人才需求,從2016年開始,每年有計劃、有重點地引進培養30名(個)左右有突出貢獻的領軍型高技能人才(團隊),進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體系。
二、申報條件
(一)引進的高技能領軍人才標準
1.具有國家二級職業資格(技師)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境外引進的高技能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2.具有5年以上在企事業單位關鍵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或技能人才教育培訓工作的經歷,并取得突出的成果和業績。
3.引進的高技能人才應尚未來鎮或來鎮時間不超過3年(以人才申報的時間為準計算)。
4.申報人已與我市單位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3年以上;境外引進的高技能人才應在引進單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不少于6個月,并在單位主要技能骨干崗位或擔任技能負責人的職務。
5.申報單位給予的薪酬月均不低于10000元,以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為準。
(二)培育的高技能領軍人才標準
1.具有國家二級職業資格(技師)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
2.具有5年以上在企事業單位關鍵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的經歷,并取得突出的成果和業績。
3.申報人已與現單位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累計3年以上,并在單位主要技能骨干崗位或擔任技能負責人的職務。
4.申報單位給予的薪酬月均不低于6000元,以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為準。
(三)柔性引進的高技能領軍人才標準
由企業以項目為依托,采取兼職、短期聘用、技術攻關、成果轉化等方式引進,具有國家二級職業資格(技師)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來鎮時間不超過3年(以人才申報的時間為準計算);年齡不超過65周歲;全年來鎮為企業服務時間累計一個月以上;為企業解決重大技術難題、創造巨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以上三類人才,除滿足各類標準外,還須具備以下條件:具有絕招絕技,有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革新成果;或創造過先進操作法,提高勞動生產率,對提升企業或行業產品質量有突出貢獻;或在編制標準工藝、工作法方面對企業、行業、社會有突出貢獻;或企業高度認可,能夠帶領技能人才團隊排除重大關鍵技術障礙、重大安全隱患,消除質量通病,解決企業生產過程中的實際問題;或進行技術革新和技術改造,利用所掌握的絕技絕活用于實際生產與經營;或開發研制、創作有價值的新產品、新作品、新工藝等,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以及引領我市行業、產業發展的有技能、有項目的人才。
三、支持政策
(一)對經認定的第(一)、(二)類高技能人才,按照創新成就、企業或者項目運行質量、經濟和社會貢獻等,分兩年給予20萬元或1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于第(三)類高技能人才,按照企業實際給付報酬的50%給予配套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二)對獲評“鎮江市首席技師”的高技能人才,一次性獎勵每人2萬元,經考察合格,可作為勞動模范的優先推薦人選。
(三)對通過參加競賽獲得“鎮江市技術能手”稱號的,給予1000元至3000元的獎勵。
(四)對獲評“市突出貢獻技師(高級技師)”的,享受300元/月、500元/月的政府津貼(連續享受3年)。
(五)對獲評“市技能育徒名師”的,給予一次性1萬元的獎勵。
(六)優先推薦申報市“169工程”、省“333工程”等人才培養工程;優先推薦參與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國家及省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省首席技師等評選。
(七)配套服務
1.免費入駐鎮江創業園、鎮江市技能大師產業創新園,并按規定享受創業貸款、創業獎補等優惠政策。
2.對高技能人才領辦或創辦的企業,人社部門給予免費進場招聘服務,在人事代理、檔案托管、社保繳納等手續辦理方面開通綠色通道。
3.鼓勵和引導各轄市區依托各類園區建立高技能人才俱樂部,積極為高技能人才提供交流技藝、分享技能的平臺。
四、評選程序
(一)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通過政府網站和新聞媒體發布鎮江“金山英才”計劃引才公告。
(二)人才申報聯系劉老師:13476236421(電話),13366876221(微信),常年受理,并按要求提供《領軍人才創新創業申請書》《項目計劃書》等申報材料,相關證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備審,聯系郵箱:liuli@topposer.com。。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由高技能領軍人才引選平臺組織人才項目資格認定和項目初審、技術評審、綜合評審。綜合幾輪評審情況確定擬資助人選推薦名單,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定擬資助人選名單,報鎮江市委、市政府批準后,經媒體向社會公示。
(四)高技能領軍人才引選平臺組織高技能領軍人才與引進人才載體或企業對接洽談,人才自公示結束后,外地人才需在2個月內辦理完落戶手續。人才本人提供其與所在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并附工資單、納稅證明等,報高技能領軍人才引選平臺審核。
(五)高技能領軍人才引選平臺、人才所在載體或企業與高技能領軍人才簽訂資助協議,在協議中明確簽約方的權利、義務和相關法律責任,根據協議和資金管理辦法撥付資助資金。
(六)人才在申報時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欺詐行為,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資格,追繳已資助經費,并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本計劃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