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證轉戶口》政策
適用對象
• 擁有上海市居住證,并持證7年、繳納社保滿84個月者;
• 擁有《中級及以上技能職稱》 或 2倍以上社保;
• 擁有上海市房產者。(本項條文里沒有強調必須擁有本市房產,不過沒有的話,基本批不了)
• 最近連續3年社保高于上海社平工資2倍、或個稅高于同行業中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申辦者可不需要職稱。
注:居轉戶跟居住證120分無關,居轉戶只需持居住證滿7年,社保滿84個月,有職稱即可備注(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可以無職稱):
(1)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2)按個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資(或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最低繳納額達到上海市規定標準的,或者連續3年聘用上海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 無違反國家及上海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激勵條件
持證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優先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 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貢獻并獲得相應獎勵,或在上海市被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高級技師(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
• 在上海市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
• 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 按個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資(或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最低繳納額達到上海市規定標準的,或者連續3年聘用上海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非滬籍應屆生落戶
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發布《2017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評分辦法》評分指標包括:最高學位和學歷、畢業學校、學習成績、外語和計算機水平、用人單位要素分等。今年進滬就業申請戶籍的標準分為72分。
下附詳細的評分標準
2017年標準分為72分
畢業生要素分
◢基本要素
1.最高學位、學歷
博士、研究生 27分
碩士、研究生 24分
學士、本科生 21分
2.畢業學校
第一類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 15分
(原“985工程”建設高校、在滬原“211工程”建設高校、中科院在滬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養單位)
第二類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 12分
(其它原“211工程”建設高校、中央直屬研究生培養單位、上海各本科高校和研究生培養單位)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 8分
3.學習成績
*按照畢業生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專業(班級)綜合排名對其等級進行評定
一級(成績綜合排名前25%) 8分
二級(成績綜合排名26%-50%) 6分
三級(成績綜合排名51%-75%) 4分
四級(成績綜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語水平
*外語水平證書一般應在所在學校或培養單位考點取得
CET-6級證書或成績達到425分(含)以上、專業英語八級 8分
CET-4級證書或成績達到425分(含)以上、專業英語四級 7分
外語類、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外語課程合格 7分
5.計算機水平
畢業研究生 7分
理科類計算機高級水平或免予此項要求的專業 7分
(本科2013年前入學畢業生:數學類、電子信息科學類、電氣信息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本科2013年(含)后入學畢業生:數學類、電子信息類、電氣類、自動化類、計算機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文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或省級二級水平 7分
理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或省級二級水平 6分
文科類專業計算機初級或省級一級水平 6分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相關課程合格 6分
◢導向要素
1.榮譽稱號
(校級及以上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
經認定的國家級 10分
省(自治區、直轄市)級 5分
學校級(每次1分,不超過2分) 1分
2.學術、文體競賽獲獎
(在全國大學生“挑戰杯”賽、全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大學生(研究生)數學建模競賽、中國研究生電子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全國大學生“飛思卡爾杯”智能汽車競賽等全國性比賽(含地方賽區,不含專項競賽)獲獎。)
⑴ 上述全國性比賽獎項:
一等獎 10分
二等獎 8分
三等獎 6分
⑵ 上述全國性比賽地方賽區獎項:
一等獎 5分
二等獎 3分
三等獎 1分
(以上獎勵表彰僅限在最高學歷就讀期間獲得;同類獎勵取最高分;榮譽類和競賽類獎勵可以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15分。)
3.科研創新
最高學歷就讀期間參加學校科學研究活動并獲得相應的發明專利 5分
(申請落戶的畢業生應為該專利首次申請時的發明人,且對該項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不包含該專利首次申請后變更的發明人。)
4.國家就業項目服務期滿
上海高校畢業生參加西部計劃服務期滿 5分
(畢業生按照其畢業當年的評分辦法予以評分,并在此基礎上給予加分)
上海高校畢業生參加“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在校期間應征入伍按相關政策執行。
用人單位要素分
◢基本要素
用人單位招聘高校畢業生行為符合誠信規范,并與畢業生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期為一年及以上的就業協議,勞動派遣方式除外 5分
◢導向要素
1.引進重點領域人才
用人單位錄用上海市重點發展領域所需學科(專業) 畢業生 3分
用人單位錄用上海市重點發展領域所需學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點學科畢業研究生 3分
2.承擔重大項目
用人單位承擔國家和上海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項目且錄用的畢業生專業與行業相匹配 3分
用人單位為遠郊地區教育、衛生、農業等社會公益事業單位 3分
(上述用人單位由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進行推薦,并報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確認后予以公布。)
3.自主創業
在校或休學期間創業,企業經營情況良好 5分
(畢業生須為符合相關要求創業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為原始發起人(不含股份轉讓、后期補入資金的創業情況),在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
說明:畢業生學校及專業加分以學校及專業代碼為準。
《人才引進》直接落戶
適用對象
• 擁有 高學歷 、 高級專業 、 高新技術 人才;
• 就職于 金融重點機構 、 貿易重點機構 、 航運重點機構 、 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 人才;
• 屬于 行業專門人才 , 航運專門人才 、 傳統醫學人才 、 體育專門人才 ;
• 還有一些不同引進標準的: 投資創業人才、其他緊缺急需、確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11類人才申請落戶
據《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這11類引進人才可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引進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獎勵的人員。
3、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國家重要科技計劃項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項目負責人及其團隊核心成員。
4、列入省部級及以上人才培養計劃的人選。
5、在本市重點支持的產業和領域中擔任高級經營管理職務且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
6、本市金融、貿易、航運等現代服務業重點機構,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在滬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地區總部投資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發中心緊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創新團隊核心成員。
7、本市重點引進機構、項目或做出重大貢獻的企業緊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8、本市重點產業發展緊缺急需、取得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高級技師 ),或取得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技師)且獲得國家及省部級以上技能競賽獎勵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藝術、體育、傳統醫學、農業技術及其他特殊行業緊缺急需的專門人才。
10、在滬投資于本行業中處于領先水平、為投資所在地的區縣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企業中擔任高級經營管理職務的創業人才。
11、其他緊缺急需、確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及時調整引進人才范圍。
創新創業、投資、企業人才落戶政策
適用對象
• 創業人才 、 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 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 ;
• 企業高級管理 和 科技技能人才 ;
• 企業家 ;
不同的資質條件,依據衡量標準,可相應減少居轉戶持證年限和社保繳納年限 : 5 年、3年、2年、直接落戶
具體要求
◢創業人才
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或者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2000萬元及以上(須資金到位并持續投資滿1年)的上海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2年的,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在上海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2年,最近3年累計實現5000萬元及以上技術交易額(技術合同雙方當事人分別不少于5家且不是關聯企業,技術合同履行率達到70%及以上)的技術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
直接落戶:上海市創業投資機構的合伙人或副總裁及以上的高級管理人才,已經完成在上海市投資累計達到3000萬元的,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企業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直接落戶: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上海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達到100萬元的企業高級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企業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家,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1. 運營上海市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創始人。
2. 企業連續3年每年營業收入利潤率10%以上,且上年度應納稅額不低于1000萬元;或科技企業連續3年每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10%以上,且上年度應納稅額不低于1000萬元;或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等資上海市場掛牌上市。
3. 企業的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不屬于國家和上海市規定的限制類、淘汰類目錄。
4. 企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和處罰記錄,無不良誠信記錄。
留學生落戶上海政策
適用對象
• 獲得 國外大學本科學歷 、 學士學位(含)以上 的人員;
• 在國內獲得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到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修一年(含)以上的訪問學者或進修人員;
• 直接來上海工作、就業,需在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做國外學位(歷)認證。
來滬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境)外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2.在國內“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內非“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境)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
同時,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應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應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時最近連續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5倍,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的人員。
劃重點:第一份工作必須是在上海,滿足國內211或世界前500的高校需要交夠半年社保(不應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 6504元);同時不滿足 211和世界前500高校的同學則需要交夠一年社保(需達到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5倍 9756元)。
申請單位注冊資金應在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辦理流程
流程一:工作單位資質審核
先在網上開通公司賬戶、填寫公司信息、帶上公司資料去人才中心進行審核(人事身份證、公司介紹信、公司營業執照,重點:查原件、收復印件),之后就有事沒事上網刷一下審核結果就好。
流程二:留學生學歷認證
線上注冊及申請
在線支付認證費用
遞交認證材料:
• 一張近期二寸(或小二寸)藍色底證件照片;
• 需認證的國外源語言(頒發證書院校國家的官方語言)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正本原件和復印件;
• 需認證的國外學位證書(高等教育文憑)的中文翻譯件原件(須經正規翻譯機構(公司)進行翻譯,個人翻譯無效。
• 申請者留學期間所有護照(含護照首頁-個人信息頁、末頁-本人簽字頁、以及所有留學期間的所有簽證記錄和出入境記錄)原件和復印件。如果申請者留學期間護照已超出有效期限,還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內的護照原件或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 申請者親筆填寫的授權聲明
流程三:網上填寫留學生回國定居表
• 用版本低的瀏覽器,不然有些信息是顯示不出的
• 所有信息均按照原件中信息填寫
• 如果回國后的單位不是你工作的第一個單位,那么需要在原用人單位的需要原先單位同意蓋章,現工作單位同意蓋章;如果現單位是回國后第一個單位只需要在接受單位的意見中同意接受,蓋章即可。
流程四:提交材料
1. 用人單位須提交的材料
• 單位介紹信
• 經辦人員有效身份證件
• 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請示公函
• 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依許可經營的,另須提供相關主管部門批準的許可證書;外商投資企業、臺港澳僑投資企業另須提供批準證書);申請單位為非法人分支機構的,提供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同時提供上級法人的上述相關證件(須加蓋上級法人公章)和上級法人的授權書
• 《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申請表》
• 申請單位與留學回國人員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
2. 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交的材料
• 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 國(境)外畢業證書、成績單;屬于進修人員的提供國(境)外進修證明(須附具有資質的翻譯機構的翻譯件)、《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和國內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 出國(境)留學前國內獲得的相應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出國(境)前系在職人員的,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證明;在國(境)外有工作經歷的,提供工作單位勞動合同、稅單或機構負責人簽字的工作證明(須附具有資質的翻譯機構的翻譯件)
• 護照、簽證及所有出入境記錄、居民戶口簿和身份證
• 在滬落戶地址證明
• 在滬檔案接收單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
• 回國后簽訂的所有勞動(聘用)合同
• 在本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證明
流程五:等待審核、材料領取
根據人才中心反饋為45個工作日,這段時間就是考驗心理狀態的時候了。
流程六、檔案調令函以及檔案調動
帶著身份證、介紹信、批復,到本人公司檔案寄存所在人才中心辦理。這里需要知道自己原始檔案鎖在地的全稱,如xx人才中心。然后到原檔案管理部門出示后調動檔案。
注意:
1、原檔案中若有公司單位未提交勞動合同解除的需要去原單位重開離職證明并提交原檔案管理處。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放入檔案。
3、理論上需要2周的調動時間,但是實際上像是江浙地區還是很快的。然后可以在相應的地方查詢。
4、檔案到了后拿著已經填完,并且蓋有公司章的回國留學人員安置戶口登記表到先檔案管理中心蓋章。同時需要將學歷認證書中白色原件以及一張批復給到檔案管理中心,他們會將這些資料放入檔案。
流程七、辦理戶口遷移事宜
派出所準予遷入證明材料準備(具體材料根據每個區域派出所而有所不同)
1. 《進滬人員落戶“社區公共戶”申請表》
2. 租賃備案
3. 租房合同
4. 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5. 身份證
6. 戶口本
7.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8. 學歷認證
9. 紅頭批復
10. 工作合同
材料審核時間在45日內,審核完畢后,將會收到收到通知去拿準予遷入證明
來滬創業的留學回國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項條件,來本市創辦企業的留學回國人員(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實繳),本人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且為第一大股東(不含股份轉讓、后期資金注入),個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時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
同時,留學人員在國(境)外院校獲得的學歷學位應屬于教育部認可的范圍。
2、留學人員回國后應直接來上海工作,累計待業時間不超過2年;與申請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請之日起有效期在6個月(含)以上(如合同約定有試用期的,需完成試用期后方可申報);留學回國人員年齡須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