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07-23 市/區/縣級人才政策整理
落戶政策: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職業(技工)院校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限制。專科以上畢業生、職業(技工)院校畢業生,憑畢業證來鄭即可申請辦理落戶手續,具體程序由市公安局按照我市人才落戶有關政策落實。
補貼政策:出臺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對新引進落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歲以下的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和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三年內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落戶后暫未就業或創業的,按上述標準發放6個月的生活補貼;
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博士、碩士和“雙一流”建設高校的本科畢業生,在鄭首次購房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購房補貼。
對全職引進或新當選兩院院士以及同等層次頂尖人才,給予不超過30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對全職引進或新培養的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專家以及同等層次的國家級領軍人才,給予不超過20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在鄭工作滿10年且貢獻突出的,無償獲贈免租住房。
創業(幫扶)補貼政策:在鄭州落戶且在鄭州轄區內創業的青年人才,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的,并繳納社會保險3個月以上,可申請10000元一次性創業(幫扶)補貼。
初創企業可申請參加我市舉辦的創業大賽,優秀企業可獲得2萬—10萬元創業獎勵。實施青年人才國際化培養計劃,每年資助一批青年優秀人才赴國(境)外學習進修,根據培養時間和層次給予3萬—10萬元資助。
創業孵化補貼政策:
(一)范圍對象:青年人才開辦的創業實體入孵經營,可享受創業孵化補貼。
(二)補貼標準:孵化期為3年,對創辦的實體在創業孵化基地內發生的物管、衛生、房租、水電等費用,給予不超過當月實際費用50%的補貼,年補貼最高限額20000元。
引才獎勵政策:
為我市全職引進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地方級領軍人才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經認定考核后,每引進1人分別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依托留學生組織、華人華僑社團、企業駐外機構和人才中介機構等,設立海外人才工作站,暢通海外高層次人才來鄭創新創業渠道。對經過考核成效顯著的人才工作站,給予5萬—10萬元獎勵。
(一)項目獎勵資金支持
1.經評審認定的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兩院院士領銜的創新創業團隊,可給予項目獎勵資金400萬元支持;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專家團隊及同等層次創新創業團隊,可給予項目獎勵資金300萬元支持。
2.經評審認定的創業領軍人才和全職引進的創新領軍人才給予200萬元項目獎勵資金支持。
3.經評審認定的高層次創業緊缺人才和全職引進高層次創新緊缺人才,給予100萬元項目獎勵資金支持。
(二)基金支持。在項目獎勵資金支持的基礎上,市政府雙創基金將引導天使、種子、科技成果轉化、風險投資等不同類型的投資基金,針對項目發展的不同階段,給予基金、信息、市場等多元化綜合支持。
《鄭州市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實施細則》
(一)對獲得世界技能大賽金、銀、銅牌和優勝獎的選手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和“中原技能大獎”的高技能人才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20萬元資金獎勵。
(二)按照《鄭州市職業技能競賽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對獲得國家級(世界技能大賽全國選拔賽)職業技能競賽前5名、第6—10名、第11—15名獲獎選手分別給予8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級(世界技能大賽河南選拔賽或國家部委組織面向社會2個以上行業系統的)職業技能競賽前3名、第4—5名獲獎選手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獎勵。
(三)按照《鄭州市職業技能競賽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對獲得市級職業技能競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四等獎、五等獎的獲獎選手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5000元和3000元資金獎勵。
(四)新引進落戶的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三年內享受每月500元生活補貼。
(五)通過培訓取得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工給予3000元補貼,通過培訓取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技師給予4000元補貼,參加技能提升培訓并取得相應合格證書的高級技師給予2000元補貼。
《鄭州市重點產業人才支撐計劃實施細則》
對引進和培養的重點產業人才,做好人才庫管理;經市人社部門認定為地方級領軍人才、地方突出貢獻人才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重點產業人才中,滿足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創新項目所需,擁有相關專業背景的急需緊缺人才,給予5—10萬元獎勵(企業高層生產經營管理、技術創新人才獎勵10萬元,其他急需緊缺人才獎勵5萬元)。地方級領軍人才、地方突出貢獻人才的認定工作由市人社局根據我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有關政策落實。
《鄭州市頂尖人才(團隊)引領計劃實施細則》
按照“項目啟動獎勵資金+基金”的形式給予多元化的資金扶持。在項目獎勵資金支持的基礎上,鄭州市創新創業基金將積極引導各類基金依規跟進支持,對具有奠基性、戰略性、支撐性的特別重大的項目,最高可給予1億元多元化資金支持。
到2020年,在社會事業領域引進培養1000名具有國內外專業領域領先水平的國家級領軍人才、在全國具有較高學術造詣和行業影響的地方級領軍人才、在專業領域成績較為顯著、具有較大發展潛能的地方突出貢獻人才,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