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07-17 省級市最新政策管理
《方案》共30條,緊緊圍繞加快推進“9+2”工作布局,從人才管理體制改革、人才引進、人才培養評價、人才流動激勵、人才服務、人才優先發展保障等方面,全面闡釋了洛陽市深入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的具體舉措,“含金量”十足。
精準引才,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
《方案》提出,針對不同類型人才和創新主體,洛陽市將實施人才引進四項“工程”。
頂尖人才“引領工程”
對于全職引進和新當選院士等頂尖人才,市財政給予100萬元獎勵,在崗期間每年給予5萬元津補貼;
對全職引進和我市自主申報入選的國家“千人計劃”入選者、“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長江學者及中原學者等,市財政分別給予6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在崗期間每年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2萬元津補貼。
產業人才“集聚工程”
繼續實施“河洛英才計劃”,圍繞洛陽市“565”現代產業體系,引進培育一批具有重大技術突破和較強產業化能力的創新創業人才(團隊),探索采取“無償資助+股權投資”的方式,給予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支持。
創新主體“引智工程”
鼓勵洛陽市創新龍頭企業等創新主體通過市場化渠道引進急需緊缺人才;
對人才帶科研成果在洛陽市落地轉化的,視業績貢獻可與市內人才在職稱評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支持用人單位在國(境)外建立前端孵化基地、離岸研發中心(機構)等。
創新平臺“聚才工程”
支持國內外一流大學、科研院所、世界500強企業研發中心在洛設立分支機構和科技成果轉化基地;
對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動)站等研發機構成功的,市財政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獎勵;
支持承辦中國創新創業大賽行業總決賽、直通硅谷創新創業大賽等各類創新創業大賽;
探索建立洛陽海外引才平臺,視引才成果給予一定獎勵。
本地育才,評價機制更科學實用
為加強本地人才培育,《方案》明確,洛陽市將繼續推行“玉洛匯”計劃,大力培養創新創業青年人才;面向重點高校招錄優秀碩士、博士畢業生,大力培養專業型青年黨政人才;實施“河洛工匠計劃”,造就一批“大國工匠”;實施企業家培育計劃,通過民企與國企雙向掛職、國內外高端培訓交流等方式,培養一批優秀企業家。
《方案》指出,洛陽市將探索重大人才專項向軍隊開放,對作出重大貢獻的涉軍科技人才,享受洛陽人才專項補貼待遇;建設一批軍民技術研發中心、軍民融合產業園區和特色產業基地,吸引軍工單位科技人才來洛創新創業。
《方案》中提到,要完善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及業績特別突出的人才,探索通過專設職數、特設崗位等多種方式評聘專業技術職務;探索不將職稱作為申報科研項目和人才計劃的限制性條件。
人才激勵,加強薪酬和股權期權支持
暢通科研人才流動渠道、加大科技創新人才激勵和項目支持力度……《方案》中也有不少關于人才激勵方面的“干貨”。
科研人才流動將更暢通
優化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在職和離崗創業管理辦法,經所在單位同意,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可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等活動,所得報酬按照規定計繳個人所得稅后歸個人所有。
對人才、項目支持力度將更大
財政資金支持的科研項目凡不涉及重大安全利益的,處置權一律下放項目承擔單位;
高校、科研院所將科技成果以技術轉讓或許可方式實施轉化所得凈收入,其研發團隊可按不低于70%的比例取得;
洛陽市市域內單位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國家科學技術獎或省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的項目,市財政將分別給予配套獎勵:
國家科學技術獎特等獎每項500萬元、一等獎每項100萬元、二等獎每項50萬元,省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每項75萬元。
加強薪酬和股權期權激勵
試行體現人才價值的薪酬分配政策,國有企事業單位引進或聘用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可實行協議工資、項目工資和年薪制;
優先支持人才資本和技術要素貢獻占比較高的轉制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科技服務型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
(網絡配圖)
人才服務,探索實行人才“綠卡”制度
針對打造高效便捷的人才服務,《方案》也提出了“一攬子”計劃。
探索實行人才“綠卡”制度
洛陽市將對引進培養的兩院院士、國家“千人計劃”入選者等市級以上高層次人才分類發放“河洛英才卡”,持卡人可享受社保、住房、醫療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優先安排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
在全市定點醫院開通高層次人才就醫“綠色通道”。
成立“河洛英才聯盟”
洛陽市將聯系重點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的高層次人才成立“河洛英才聯盟”,促進各領域人才的學術交流和常態化協同創新;
完善外籍人才特別通道服務機制;
針對入選國家“千人計劃”“中原百人計劃”“河洛英才計劃”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完善永久居留申報渠道。
創新金融扶持體系
建立人才發展投資引導基金;
鼓勵商業銀行創新融資產品和服務,為高層次人才所在企業提供信用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股權質押貸款等融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