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05-13 市/區/縣級人才政策整理
中共東陽市委 東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服務趕超發展的若干意見
各鎮鄉黨委、政府,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市機關各部門、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中共中央《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支持人才創業創新的意見》,更好發揮東陽人才資源優勢,加快人才和科技、資本融合創新,為“影視旅游名城、經濟文化強市、生態宜居東陽”建設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撐,現就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服務趕超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構建更具競爭力的人才吸引培育機制
1.實施“頂尖人才領雁計劃”。在我市自主申報入選國家、省“千人計劃”“萬人計劃”等國家、省重大人才項目的,按上級獎勵資助總額度給予1:2配套獎勵資助;入選省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的,按省獎勵資助額度給予1:1配套獎勵資助。從市外全職引進以上人才和團隊的,經認定,按國家、省獎勵額度給予減半獎勵。在我市自主申報入選金華市“雙龍計劃”的,按照《關于支持人才創業創新服務浙中崛起的若干意見》(金委發〔2016〕38號)的標準給予獎勵。以上獎勵資金,均按3年分3期支付,根據人才在崗、項目進展等情況,經考核,第1期撥付40%,第2期撥付30%,第3期撥付30%。
2.實施“本土領軍人才培育計劃”。在我市自主申報入選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省特級專家、省“151人才工程”培養人員等國家、省部級領軍人才的,按上級獎勵額度給予1:1配套獎勵資助。在我市自主申報入選金華市“321人才工程”第一層次、第二層次、第三層次培養人員的,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1萬元獎勵。
3.實施“東陽籍人才回引計劃”。依托智慧化手段,建立完善市、鎮鄉街道兩個層面的產業發展智庫,定期開展聯誼交流和項目對接活動,為我市產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加強東陽教授博士聯誼會分會建設,明確聯誼會工作職責,每年根據工作實際開展情況,給予分會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工作經費。鼓勵支持本地企業到境外、國內重點城市設立技術研發中心吸引人才,經認定,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企業參加由各級黨政部門組織的海內外招才引智活動,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在外東陽籍高層次人才回東開展人才合作、項目洽談、智企對接等創業創新活動的,經認定,每年為專家、1名隨行家屬或工作人員提供最多兩次國內外城際間往返交通補助,可在我市指定酒店免費住宿一周。
4.實施“企業家隊伍領航計劃”。建立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政府部門研究制定涉企政策、規劃等規范性文件,要以適當方式聽取企業家的意見建議。圍繞我市主導產業,每年安排500萬元工作經費,實施企業家梯次培養專項行動。每年組織20名左右新生代企業家到上市企業或政府相關部門掛職鍛煉。對全市納稅前百強企業負責人,當年度由市財政出資享受一次專業健康體檢服務。對全市功勛企業家、經濟建設杰出人物,當年度由市財政出資享受一次療休養。
5.實施“影視文化人才集聚計劃”。加大影視文化人才培養力度,深入推進橫店影視文化產業集聚區建設。影視企業引進具有10部以上較大影響力院線上映作品的后期制作主創人員,經認定,按照企業支付工資薪金的20%予以補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期限最長3年;引進在國內外知名影視企業工作5年以上的后期制作優秀人才,經認定,按照企業支付工資薪金的10%予以補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0萬元,期限最長3年。影視企業與影視院校簽訂影視制作人才定向委培協議(20人以上)的,根據人才培養成效,給予影視企業每人2萬元補助。從全國知名影視院校引進的影視技術類專業研究生和高級職稱(副高以上)影視文化人才來我市全職工作的,落實民辦事業單位報備員額。每年安排100萬元影視文化人才專項培訓經費,實施影視文化人才培養專項行動。加強“橫漂”培育,開展影視文化產業特殊人才評選,入選人才享受東陽市“首席技師”同等待遇。選拔一批“橫漂”明星,鼓勵支持有特殊才藝的“橫漂”參加省級衛視以上傳播平臺主辦的歌舞演藝娛樂節目或比賽,表現優秀或引起較大正面反響的,給予每人最高2萬元獎勵。強化“橫漂”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對“橫漂”創業創新的支持力度。
6.實施“工藝美術、建筑人才梯隊培養計劃”。榮獲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省首席技師、省錢江技能大獎、省“杰出技能人才”的,以及代表我市參加由人力社保部門主辦的省級以上技能競賽并榮獲一、二、三等獎的,按國家、省獎勵額度給予1:1配套獎勵;參加世界技能大賽的給予5萬元補助,榮獲金、銀、銅牌和優勝獎的分別給予50萬元、35萬元、25萬元、15萬元獎勵。入選國家、省、金華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按上級補助金額給予1:1配套獎勵。加大工藝美術、建筑領域設計人才的扶持引進力度,在我市企業工作的工藝美術類、建筑類設計人才,設計作品榮獲省級以上權威獎項的,按照國家、省獎勵額度給予1:1配套獎勵。鼓勵支持高職院校加強高技能后備人才培養,根據工作開展情況給予一定的培訓補助和技能鑒定費用優惠。探索實施工藝美術人才、建筑人才獎勵年金制度。
7.實施“急需緊缺人才優先培養計劃”。高校院所、公辦學校、公立醫院可以設立特設崗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經認定,不受事業單位崗位總量、最高等級、結構比例限制;其他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經有關部門批準,采取直接考核的辦法引進,落實事業編制。新經濟和新社會組織從市外全職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經認定,按照極度緊缺、中度緊缺、一般緊缺,每人每月分別發放600元、400元、200元政府津貼,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
8.實施“大學生創業創新扶持計劃”。依托小微園區,建設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3年內為大學生免費提供辦公場地、網絡接入、創業培訓、政策咨詢等服務,經評審產生的優秀項目給予最高20萬元創業獎勵和最高50萬元免息貸款,并優先列入政府引導基金支持項目。設立大學生創業專項資金,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大學生眾創空間,加大對大學生在我市初次創辦企業的扶持力度。深化大學生就業見習基地建設,被評為省、金華、東陽市級示范見習基地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貼。在東陽見習基地實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給予每月500元的生活補貼。在“雙一流”高校設立“東陽市政府助學金”,本科以上在校生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并承諾服務5年以上的,予以發放一定額度的助學金。來我市新經濟和新社會組織工作的博士、碩士、“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生,分別給予10萬元、6萬元、4萬元補貼,分3年發放。
二、打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集聚使用機制
9.加強科技創新人才平臺建設。大力提升科技與資本融合創新中心平臺能級,實現實體化運作,加強高層次人才和企業對接,完善知識產權交易機制,加快實現人才科技成果轉化。借鑒西湖大學辦學模式,探索籌建“東陽高等研究院”,吸引東陽籍高層次人才回歸組建創新研發基地,對落地項目給予“一企一策”待遇。大力引進與東陽產業關聯度高、創新驅動力強的應用型大院大所,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設立公共服務平臺(分院分所、研究院、實驗室、檢測機構)的,經認定,給予3年最高2000萬元補助。支持大院名校(所)重大科技成果在東陽產業化,對圍繞我市主導產業等領域牽頭實施的國家科技專項成果在東陽產業化的項目,“一事一議”給予配套資助。
10.加強企業平臺建設和作用發揮。鼓勵企業成立“千人計劃”專家科研工作站,柔性引進“千人計劃”專家,根據項目合作績效以及貢獻,給予用人單位30萬元—100萬元獎勵。鼓勵企業以項目合作的方式柔性引進省部級以上領軍人才,經認定,市財政按照企業支付工資薪金的10%予以補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0萬元,期限最長3年。新建院士專家工作站分別給予國家級100萬元、省級50萬元、金華市級20萬元的建站資助;榮獲國家級榮譽、在省3年周期性績效考核優秀的院士專家工作站,按國家、省獎勵額度給予1:1配套資助;在金華市年度績效考核優秀、合格的院士專家工作站,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資助。新獲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別給予國家級50萬元、省級20萬元的建站資助,在金華市年度績效考核優秀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給予10萬元獎勵資助。對引進海外工程師的企業,按支付工資薪金的50%給予最高60萬元補助。對金華市“百博入企計劃”專家,年度考核優秀、合格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11.加大人才項目融資信貸扶持。積極引導創業投資機構或者企業與市產業基金合作設立子基金,加大子基金、基金家園對各類重大優秀人才創業項目的專項支持力度,經評審,給予不低于5000萬元的支持。對國際一流團隊和頂尖人才領銜的重大項目,可“一事一議”,經認定,給予最高1億元的項目資助。經認定的人才企業優先納入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范圍,可給予不超過投資額5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政策性擔保。
12.鼓勵發展人才中介服務機構。設立“招才引智貢獻獎”,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人才聯絡站、行業協會、社會團體或個人等,推薦人才在我市自主申報入選國家、省“千人計劃”的,經認定,分別給予國家、省級60萬元、30萬元獎勵;入選省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的,給予50萬元獎勵;從市外全職引進以上人才和團隊的,給予相應減半獎勵。
三、完善更具感召力的人才服務保障機制
13.提高人才津貼標準。對新經濟和新社會組織全職引進的下列人才,在我市工作期間按以下標準發放生活津貼:①頂尖人才,每人每月10000元;②國家級領軍人才,每人每月5000元;③省部級領軍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④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及特級技師人員、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⑤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碩士,每人每月1000元。上述人才在我市工作按勞動合同、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進行認定,不受戶籍或社保限制。在我市緊缺職業(工種)一線崗位工作1年以上,在本單位參加職工社會保險,所在非公企業實行技能等級酬薪制度的高級技師、技師,每人每月分別發放500元、300元政府津貼。每位人才享受以上相當層級津貼的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
14.加大人才激勵力度。企業因引進人才支付的一次性購房補助、安家補貼、科研啟動經費等費用,可據實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高校、科研院所轉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形式給予個人獎勵的,獲獎人在取得股份、出資比例時,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在畝產效益綜合評價確定為A類、B類工業企業工作的高層次人才,評價年度分別按企業支付工資薪金的10%、8%給予獎勵,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
15.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對全職引進的下列人才,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工作滿3年,工作期間在我市購買家庭首套商品住房的,按以下標準一次性發放人才購房券:①頂尖人才,給予300萬元購房券,亦可以采取“一人一議”的方式解決住房問題;②國家級領軍人才,給予200萬元購房券;③省部級領軍人才,給予100萬元購房券;④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博士,給予60萬元購房券;⑤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碩士,給予40萬元購房券;⑥“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生,給予20萬元購房券。對畢業5年內來我市全職工作的博士、碩士、“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生租賃住房的,分別給予每月1000元、800元、600元補助,最長不超過3年。在我市人才集聚區規劃建設人才公寓,公寓均價按周邊房產市場均價的七折計算,高層次人才可免租金入住。人才購房券和租房補助的發放金額不高于人才實際支付的房價和房租費,購房券發放和人才公寓購租待遇不能同時享受。
16.妥善安置隨調家屬。對原屬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在編在職的高層次人才配偶,需要隨調安置的,由隨調家屬提出申請,報市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后,按原身份進行安置,并根據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調動手續。對原屬國有企業正式職工的高層次人才配偶,需要隨調安置的,一般安排進入我市國有企業工作,由隨調家屬提出申請,報市人力社保部門審核后提出接收安置意見,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調動手續。對全職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配偶參加我市事業單位招考,提前到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的,可不受戶籍限制。對原無工作的高層次人才隨調家屬,根據本人意愿,可優先推薦安排到公益性崗位就業。對市外全職遷入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隨調配偶未就業1年內,經相關部門審批,可發放每月不低于全市社會平均工資標準的生活補貼,并為其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
17.優化人才生活待遇。全職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父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全市城鎮范圍內自由選擇落戶地,不受住所條件、居住年限、年齡等條件限制。全職引進或柔性引進的省部級以上領軍人才父母在東工作生活的,經認定,每年由市財政出資享受一次健康體檢。開辟人才家屬健康服務綠色通道,本人父母及其配偶父母在東工作生活的,在相關醫療機構確定專門聯系人,提供就醫全程代辦服務。全職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申請就讀或轉入我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可根據人才意愿安排公辦學校就讀;在新經濟和新社會組織全職工作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經認定,可安排在市外國語學校初中部和外國語小學就讀,申請轉入我市高中段學校就讀的,可根據人才意愿安排相關學校就讀。
18.加強人才組織關懷。完善黨政領導聯系高層次人才制度,市領導每年走訪慰問所聯系的高層次人才不少于2次。加強與在外東陽籍高層次人才的感情聯絡,建立市、鎮鄉街道兩個層面的聯系交流互動機制,“一對一”確定人才聯絡員,每年開展外出走訪、節日慰問、信息收集、項目對接等活動不少于4次。建立健全專家決策咨詢機制,暢通人才建言獻策渠道,充分發揮新型智庫作用。加強對人才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優先推薦各領域優秀人才作為各級“兩代表一委員”人選,加大在高知識群體中發展黨員力度。
本意見涉及同類項目獎勵資助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與我市現有政策有重復、交叉的,以本意見及實施細則為準,未涉及的人才政策仍按以往規定執行,涉及“一企一策”的按“一企一策”規定執行。公務員(不含聘任制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事業編制人員(不含公立醫院和公辦學校的事業編制人員,不含事業單位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不享受以上優惠政策。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意見印發后,各相關職能部門,按照簡便、快捷、高效的原則,制定人才政策實施細則和兌現操作細則,簡化審核撥付流程,確保政策執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