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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區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措施30條(試行)

發布時間:2018-10-23 直轄市最新政策整理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圍繞我區主導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結合合川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創新人才管理機制

(一)保障和落實用人主體自主權。選擇部分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開展擴大用人自主權試點。對經評審認定的高層次人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職數,實行專項申報,可突破引進單位的崗位職數,引進后作出較大貢獻且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提前或破格晉升專業技術職務。

(二)開展人才改革試驗試點工作。以工業園區三大組團為依托,開展人才改革試驗試點工作,鼓勵其在人才引進培養、社會化評價、雙向流動、股權期權激勵、成果轉化、資金支持等方面先行先試。

二、創新人才評價和分類認定機制

(三)推進人才科學評價。建立以品德、能力、業績、貢獻為主要標準的評價導向,克服唯學歷、唯職稱、唯論文等傾向,客觀科學評價人才。

(四)開展人才分類認定。合川區高層次人才總體分為:世界頂尖人才(A類)如諾獎獲得者、兩院院士等;國家領軍人才(B類)如國家千人計劃專家、國家“863”“973”重大科研項目主持人、“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資助的項目主持人且取得項目結題通知者、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長江學者成就獎獲得者等;市級領軍人才(C類)如重慶“百人計劃”特聘專家等;市級高端人才(D類);區縣杰出人才(E類)。

由區委組織部(區委人才辦)牽頭擬定合川區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作為人才引進的參考。同時,針對我區產業發展急需、社會貢獻較大、現行人才目錄難以界定的特殊人才,經專門會議評審后報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

三、創新人才引進機制

(五)整合資源組團引才。以區委、區政府名義組織區內用人單位定期組團到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招聘展會開展人才引進,充分發揮區委、區政府在資源整合、人才引進中的引導作用和品牌效應。

(六)支持鼓勵以才引才。組建合川區高層次人才聯盟,通過定期開展各類活動,鼓勵區內人才發揮人脈資源優勢,引薦區外人才來合川。強化引導和培訓,鼓勵支持區內企業、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充分發揮人脈資源,引薦熟識的優秀人才來合川。廣泛開展以才引才活動,對區內人才推薦并成功引進高層次人才的,根據引進人才的層次和引薦人發揮作用的大小,給予物質獎勵,授予“人才伯樂”榮譽稱號。

(七)支持用人主體、人才服務機構、人才集聚平臺開展引智招才

1. 鼓勵國內外知名人才服務機構在我區設立法人機構或總部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最高200萬元的獎勵。

2. 鼓勵區內用人主體、人才服務機構、人才集聚平臺建立高效快捷的人才引進網絡,開展人才供需信息發布和人才引進渠道建設,對引才效果明顯、為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積極貢獻的,給予最高20萬元的獎勵。

3. 鼓勵區內用人主體、人才服務機構、人才集聚平臺或個人在合舉辦具有重大影響的人才招聘、人才論壇、學術研討、業務交流、項目對接等活動,符合條件的,給予最高10萬元的資助。

4. 鼓勵區內用人主體、人才服務機構、人才集聚平臺積極參與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分層次給予獎勵:

(1)成功引進A類人才的,給予30萬元/人的獎勵;

(2)成功引進B類人才的,給予20萬元/人的獎勵;

(3)成功引進C類人才的,給予10萬元/人的獎勵;

(4)成功引進D類人才的,給予5萬元/人的獎勵。

5. 集中培育1家在全市有影響力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有序承接政府轉移的人才服務功能。

四、創新人才培養機制

(八)激勵用人主體強化卓越人才團隊培養。鼓勵用人單位圍繞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所需,加大高層次人才和團隊的培養建設力度,強化科研團隊建設,對取得突出成績的單位,給予10-100萬元的卓越人才團隊建設支持資金、10-100萬元的科研資助。

(九)強化產學研協同培養。鼓勵開展校企合作,對在合高校新開設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所需專業學科并取得較好人才效益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的建設資助。制定產學研協同培養人才支持政策,鼓勵企業與高職院校、科研院所聯合創辦獨立運營、市場化運作、產學研緊密結合的研發機構,開展協同創新活動,培養產業化專業人才,成功設立并取得較好人才效益的,給予最高50萬元的建設資助。

(十)強化企業家培養。實施“合川優秀企業家”培養工程,每年選派10名左右區內重點產業領域的優秀企業家在素質提升、高端交流等方面進行重點培養,每年遴選30名優秀青年企業家到國內外知名高校、大型企業開展提升學習。創新民營企業家隊伍培養方式,推進與國有企業雙向掛職。

(十一)強化青年人才培養。圍繞我區主導產業,實施“合川科技拔尖人才”培養工程,由人才自主申報提升計劃和預期目標,經評審納入培養對象的,給予最高5年1000元/月的生活津貼、5年最高10萬元的培養經費。每年遴選優秀科技工作者、專業技術人才到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企業等培訓進修。

(十二)強化高技能人才培養。圍繞產業發展所需,實施“合川工匠”培養工程,由人才自主申報提升計劃和預期目標,經評審納入培養對象的,給予最高5年1000元/月的生活津貼、5年最高10萬元的培養經費。每年遴選有潛力的技能人才到國內知名人才實訓基地學習進修。對用人單位自主培養的技能人才經評審達到相應層級的,享受高層次人才同等待遇。對成功獲評市級企業首席技師工作室和技能專家工作室評定的,給予20萬元獎勵,對成功獲評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評定的,給予50萬元獎勵。依托重點企業和科研院所創建一批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對成功創建并體現人才效益的,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鼓勵區內職業院校學生參加指定工種的職業資格認證考試,在畢業前取得高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且畢業后在合創業就業的,給予1000元一次性獎勵,3年500元/月的生活津貼。大力支持職業院校發展,對新增開設產業發展所需專業學科并取得較好人才效益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的建設資助。鼓勵企業、職業院校開展技術比武、崗位大練兵等活動,按層次給予最高5萬元經費資助。鼓勵企業、培訓機構直接培養或輸送培養高技能人才,經評審符合支持范圍的,按培養人數和技能等級給予最高1000元/人的補貼。

五、創新人才激勵機制

(十三)實施更加優惠的人才獎勵政策。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方向的主導產業,重點支持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對調入(遷入)并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聘用合同或在區內創辦企業正常運營且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達到一定額度及比例的A類人才,給予100萬元工作經費和600萬元獎勵補貼。對B、C、D、E類人才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20萬元獎勵補貼。獎勵補貼包括對人才的獎勵扶持和安家補助,分5年發放。對全區重點產業發展能夠產生重大影響、具有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領軍人才或團隊,整體柔性引進或部分剛性引進(如頂尖人才指派核心團隊來合工作)時,可以實行“一人一策”“特事特辦”,經評審認定后,結合實際參照兌現相關獎勵政策。

(十四)圍繞成果和貢獻給予激勵支持。實施“合川杰出人才”支持計劃,根據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實際,分批次遴選服務主導產業發展、對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根據人才層次、科研成果和貢獻大小,給予10-200萬元的資金資助。

(十五)實施更加優惠的人才安家政策。對經評審認定的高層次人才,給予區政府特殊津貼、住房補貼或購房補貼。對調入(遷入)或柔性引進每年在合工作半年以上的各類高層次人才,通過實物或者住房補貼等形式提供住房保障。

A類人才:給予10000元/月區政府特殊津貼。提供不低于300平米的人才公寓1套或給予8000元/月的住房租金補貼。

B類人才:給予6000元/月區政府特殊津貼。提供不低于150平米的人才公寓1套或給予5000元/月的住房租金補貼。

C類人才:給予4000元/月區政府特殊津貼。提供不低于120平米的人才公寓1套或給予3000元/月的住房租金補貼。

D類人才:給予2000元/月區政府特殊津貼。提供不低于100平米的人才公寓1套或給予2000元/月的住房租金補貼。

E類人才:優先安置入住人才公寓,在合購買首套房的,給予200元/平米的購房補貼。

(十六)聚焦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給予創業扶持。加大對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的創業扶持力度,組建由政府、企業、社會多方投資合作的人才股權投資基金實體,引進國內外知名創投機構市場化運營管理。對經評審,符合合川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能夠產生重大效益的領軍人才團隊和優秀創業項目,通過資金支持、股權投資、貸款貼息、創業扶持等方式,給予綜合資助。人才擁有的知識產權、科技成果、發明專利可以折算作價占股。

A類人才“團隊+項目”:給予最高1億元資助(5000萬元資金支持、5000萬元股權投資),三年內最高1000萬元銀行項目貸款的利息補貼。根據項目實際需要,安排合適的辦公、生產、經營場所,并給予三年全額租金補貼。

B類人才“團隊+項目”:給予最高6000萬元資助(3000萬元資金支持、3000萬元股權投資),三年內最高500萬元銀行項目貸款的利息補貼。根據項目實際需要,安排合適的辦公、生產、經營場所,并給予三年全額租金補貼。

C類人才“團隊+項目”:給予最高2000萬元資助(1000萬元資金支持、1000萬元股權投資),三年內最高300萬元銀行項目貸款的利息補貼。根據項目實際需要,安排合適的辦公、生產、經營場所,并給予三年全額租金補貼。

D類人才“團隊+項目”: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助(500萬元資金支持、500萬元股權投資),三年內最高100萬元銀行項目貸款的利息補貼。根據項目實際需要,安排合適的辦公、生產、經營場所,并給予三年全額租金補貼。

E類人才“團隊+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100萬元資金支持、100萬元股權投資),三年內最高10萬元銀行項目貸款的利息補貼。根據項目實際需要,安排合適的辦公、生產、經營場所,并給予三年全額租金補貼。

對成長性好和業績突出的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根據實際需要予以滾動支持或追加資助。對國內外知名高校優秀畢業生、知名創客攜帶優秀創業項目來合發展,經評審合格的,給予30-100萬的創業資助。

(十七)實施更加優惠的人才平臺建設扶持政策

1. 支持組建院士工作站,對正常開展工作的每年給予最高300萬元的經費補助;

2. 對新增獲批建設的國家級、市級重點實驗室,分別給予最高200萬、100萬的配套資金支持,對國家級、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最高100萬、50萬的配套資金支持;

3. 支持企業建立工業設計中心,對創新能力強、特色鮮明、管理規范、業績突出,發展水平居行業領先地位的工業設計中心給予最高150萬元的配套資金支持;

4. 支持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設立博士后流動(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對人才引進培養效益明顯的,分別給予最高50萬、30萬的經費資助;

5. 支持各類機構建設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對運營狀況良好、創新創業活動效果明顯的,給予最高50萬元的運營補助。

同時,對高層次人才的研發和產業項目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所需,需要突破上述支持限額的,可以“一事一議”,單獨研究。對不屬于我區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的特殊人才或特殊項目,設立政策申報直通渠道,經專門會議研究確定后,享受相應優惠政策。

六、創新人才流動機制

(十八)破除人才流動障礙。打破戶籍、地域、身份、學歷、人事關系、年齡等制約,促進人才在不同性質單位、不同地域有序自由流動。探索建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組織、社會經濟實體各方面人才流動渠道。

(十九)促進科研人才自由流動。允許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方向的事業單位科研人員,按照組織批準、個人自愿、雙向選擇原則,在崗創業或到企業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技術攻關等,所得收入由個人、單位協商分配。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科研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可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離崗創業,并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創業孵化期內(3至5年)返回原單位的,工齡連續計算。

七、創新人才服務機制

(二十)強化人才關心服務。堅持領導干部直接聯系高層次人才制度,定期了解聯系對象創新創業及生活情況,及時幫助協調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每年組織高層次人才療養休假、春節慰問等活動。

(二十一)強化人才服務窗口建設。建立一站式人才服務平臺,全面推行“三江英才服務綠卡”,組建人才服務隊,協助解決人才個性化需求。

(二十二)強化人才醫療保障。經評審認定的E類以上人才享受專家醫療保健待遇,提供每年一次的市級三甲醫院個性化免費體檢和區級醫院就診VIP服務。

(二十三)強化人才直系親屬就業安置。經評審認定的E類以上人才的配偶、子女以及已到退休年齡的直系親屬可以隨遷來合。配偶、子女在原單位屬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優先作為本土人才隨遷調動。

(二十四)強化人才子女入學服務。經評審認定的E類以上人才的子女入學問題,由區教委協調解決。

八、強化人才工作保障機制

(二十五)營造良好人才氛圍。樹立合川“才匯江城”人才品牌形象,依托各類活動持續加大我區人才優惠政策、人才重點項目、人才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提升合川人才美譽度,努力營造尊賢重才的良好人才氛圍。經評審認定的E類以上人才,可優先聘任為合川區專家顧問并享受相關待遇,優先推薦參評市級以上人才培養支持計劃項目,優先推薦參評各級勞動模范,注重推選為區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二十六)保障人才經費投入。區財政要加大人才經費投入,保障各項人才優惠政策的兌現。鼓勵社會資本、民間資本加大投入,構建多元化人才投入體系。

(二十七)狠抓人才政策兌現。相關單位要各司其職、加強協作,各職能部門要根據分工制定出臺配套辦法和實施細則,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將對不兌現、不落地的嚴肅問責。強化政策執行的績效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及時優化調整。

(二十八)嚴格人才準入退出。建立嚴格的人才準入機制、科學的作用發揮評價機制、暢通的升降級和退出機制,對發揮作用不明顯、存在品行不端、違法亂紀等行為的人才,由所在單位或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核實認定后,降低或取消其人才待遇。

(二十九)強化人才工作組織統籌。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系列措施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區委組織部(區委人才辦)、區人力社保局、區編委辦、區財政局負責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的問題。以上措施與我區其他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三十)創新人才工作考核機制。深入實施全區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將人才工作列為黨建工作述職必談內容,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評優、干部評價的重要依據。

以上措施旨在對服務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符合我區主導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方向,且經專門會議評審認定的高層次人才給予支持。全區黨政機關、區屬企事業單位、在合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中符合條件的機構和個人,經區委、區政府審定同意后,兌現相關政策。

以上措施由區委組織部(區委人才辦)負責解釋,相關優惠政策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案例來源:技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