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9-11 市/區/縣級人才政策整理
實施人才強企實施意見主要考慮有兩點:一是大力吸引集聚全日制本科以上高校畢業生(含銅陵籍本地人才)到銅陵非公企業(不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創業就業;二是對現有各部門涉及企業人才引進、培養、管理、使用等政策進行全面梳理、創新、整合和匯編,集中出臺一個文件。
相關條款吸納了《關于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實施意見》(銅發〔2016〕32號)、《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意見》(銅發〔2015〕9號)、《關于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團隊的實施意見》(銅辦〔2016〕16號)、《銅陵市創新創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銅政〔2016〕21號)及組織、人社、科技、經信等部門現行有關政策。
一、關于第一條“鼓勵高校畢業生來銅創業就業”第1款
政策出臺背景:為積極推進人才強市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解決在銅企業對高端人才的需求,吸引高校畢業生來銅就業,我市在借鑒嘉興等地先進做法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地方特色制定。
補貼對象和標準:對來銅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高校畢業生和歸國留學人員,與我市非公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或來銅創業已注冊的工商企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本科生每人每月40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的工作津貼,最長3年,每年支付一次。
二、關于第一條“鼓勵高校畢業生來銅創業就業”第2款
現行政策: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皖政〔2015〕82號)文件精神,我市每年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家庭)、殘疾、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包括應屆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給予一次性800元求職補貼,該項補貼主要用于補助畢業生求職創業過程中的相關費用。
按本實施意見條款與原實施辦法內容的區別:為引進高素質人才,吸引高校畢業生來銅就業,我市在結合歷年高校畢業生來銅就業報到的基礎上,出臺了對來我市(含縣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高校畢業生報到手續并經失業登記的本科及以上應屆高校畢業生,給予1000元一次性求職補助。
三、關于第一條“鼓勵高校畢業生來銅創業就業”第3款,是對原《銅陵市人才租賃房租賃管理暫行辦法》和《銅陵市創新創人才購房補貼實施辦法》的修訂完善。
(一)人才公寓。2013年7月,為解決來銅工作優秀人才暫無住房,鼓勵吸引優秀人才來銅工作,我局制定《銅陵市人才公共租賃房租賃管理暫行辦法》銅人社〔2013〕69號。對全日制本科以上畢業生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或高級工以上技能人才,且與我市企業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符合條件的人員由以所在單位名義申請入住市人才公共租賃房,租金按7元/平米標準繳付。
按本實施意見條款與原實施辦法內容的區別:
1.實施意見對企業性質進一步明確為“非公企業”;
2.租金標準由7元/平米降至4元/平米。
(二)創新創業人才購房補貼。根據《銅陵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銅政〔2015〕16號)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我局制定了《銅陵市創業就業人才購房補貼實施辦法》(銅人社〔2015〕113號),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范圍對象:辦法規定在我市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納稅關系在我市的中小微企業中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經社會化評審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才,技師及以上技能人才可以申請購房補貼。
申請條件:1.申請人與上款規定購房補貼實施范圍內的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且申請購房補貼時仍在合同期內,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時間從受理購房補貼申請的當月底向前推算)。2.申請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自有住房(含共有產權)且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房改房、集資建房、經濟適用房等),首次購買商品住房的。(曾有出售、贈與及分家析產等房屋交易行為或相關情況發生,均不列入首套住房范圍)3.申請人必須為房屋所有權(含共有產權)人,以《房地產權證》為準。
補貼標準:一是對于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市財政按每套建筑面積最高不超過80平方米,每平方米300元給予補貼;不足80平方米的,按實際面積計算。對于經社會化評審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才,技師及以上技能人才,市財政按每套建筑面積最高不超過90平方米,每平方米300元給予補貼;不足90平方米的,按實際面積計算。二是銅陵縣、市轄各區及開發區對在本轄區納稅企業中符合購房補貼條件的,按市財政補貼的50%給予配套補貼。
按本實施意見條款與原實施辦法內容的區別:
1.在原實施辦法基礎上,補貼范圍有所改變:從中小微企業改變為非公企業。
2.對補貼標準、面積有所提高:從全日制本科生按最高不超過80平米,具備中級職稱、技師資格人員按最高不超過90平米,每平米補貼300元,改變為:均按照最高不超過90平米標準,給予本科生每平米400元、碩士研究生(經社會化評審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才,技師及以上技能人才)每平米500元、博士研究生每平米600元的購房補貼標準。
3.根據簡政放權原則,補貼實施主體從市人社局下放到各縣區人社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直接組織。
四、關于第一條“鼓勵高校畢業生來銅創業就業”第4款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實施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創業就業工作的通知》(銀發〔2016〕202號)文件規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可按規定程序申請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合伙經營或組織起來就業的,根據經營項目和吸納登記失業人員人數,可申請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
五、關于第二條“鼓勵企業引進和培養人才”第5款
其中涉及獲得國務院特殊津貼和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津貼問題,按本意見,增加了市財政配套補助:國貼專家3.8萬元(共7.6萬元),省貼專家1.8萬元(共3.6萬元)。
六、關于第二條“鼓勵企業引進和培養人才”第10款
現行政策: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是省政府實施就業扶持民生工程之一,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對緩解就業壓力,提升高校畢業生求職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義,根據《關于落實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銅人社秘〔2016〕116號)文件精神,我市對經認定的見習基地(單位)吸納離校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3—12個月就業見習且給予見習生不低于1400元/人/月生活補助的,財政按照每人每月900元的標準給予見習基地(單位)補貼(我市在省財政規定每人每月800元補貼的基礎上增加100元的工作補貼)。對見習期滿后與見習畢業生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且留用人數占當年度見習畢業生50%以上的見習單位,根據吸納見習畢業生人數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單位一次性獎勵。
按本實施意見條款新增政策:為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激勵用人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我市在借鑒蕪湖、馬鞍山等兄弟地市先進做法的基礎上,出臺制定了對于上年度吸納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基地(單位)進行年度評先,對獲得優秀的見習基地(單位),給予一次性2萬元獎勵。
七、關于第二條“鼓勵企業引進和培養人才”第13款
政策依據: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開展“工學一體”就業就學工作試點的通知》
申請條件:對經備案的“工學一體”學員,畢業后與合作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補貼標準:分別給予企業和職業院校1500元/人一次性補貼;所學專業為我市緊缺專業(工種)的,給予3000元/人一次性補貼。
適用范圍:參加工學一體的企業和職業院校,由企業和職業院校提供相關材料向人社部門申報。
八、關于第二條“鼓勵企業引進和培養人才”第14款
政策依據:《支持技工大省建設若干政策》
補貼標準:
1.企業開展新錄用員工崗前技能培訓,完成規定的課程培訓,在培訓結束后向人社部門申報,給予每人800元培訓經費補貼;
2.職工培訓后取得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按人均1000元、2000元、3500元、50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補貼;
適用范圍:
1.適用于與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且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開展培訓的新錄用人員。
2.適用于企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職工,由企業提供相關材料向人社部門申報。
九、關于第二條“鼓勵企業引進和培養人才”第15款
政策依據:《支持技工大省建設若干政策》,《銅陵市建設技工強市實施意見》(暫定名);
獎勵條件:授予“青年崗位能手”的,需滿足團市委的評選規定,授予“三八紅旗手”的,需滿足市婦聯的評選規定。頒發相應技師或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需滿足頒發職業資格證書的有關規定。
獎勵標準:給予一定物質獎勵,授予“銅陵市技術能手”“銅都勞動獎章”“青年崗位能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頒發相應技師或高級職業資格證書。
適用范圍:參加相應競賽工種并取得第一名的各類企業職工和個人。
十、關于第二條“鼓勵企業引進和培養人才”第16款
政策依據:《關于實施“制造銅陵”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的意見》(銅辦〔2012〕19號)
申報條件:
1.對于高技能人才實施津貼制度和實行“首席技師”崗位津貼制度的企業。
2.企業建立“技能大師工作室”,被評為國家級、省級和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
補貼標準:
1.企業建立技能人才津貼制度,給予技師以上人才每人每月100元的津貼補助;凡實行“首席技師”崗位津貼制度的企業,給予首席技師津貼補助150元/月。
2.被評為國家級、省級、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分別給予12萬元、10萬元、8萬元的資金補助。
十一、關于第三條“鼓勵企業建設人才服務創新平臺”第17款
其中涉及企業建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站經費資助問題,標準按銅陵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銅政〔2015〕16號)規定未變,國家級站資助50萬元、省級站資助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