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9-07 市/區/縣級人才政策整理
財政補助
根據人選類別,給予剛性引進到我區工作的第一類至第五類人才8-300萬元的安家補助和5年管理期內每人每月500-10000元的工作補助。對企業引進的高層次創新創業團隊,可申報創新團隊、創業團隊項目,按相關規定評定后分別給予200萬元、300萬元資助。其中,對科技含量高、發展前景廣闊的創業團隊,最高可給予500萬元資助。
人才類別 |
支持對象 |
安家補助 |
工作補助 |
第一類人才 |
兩院院士或相同層次人才 |
300萬元 |
10000元/月 |
第二類人才 |
國家二等獎及以上、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獲得者或相同層次人才 |
100萬元 |
5000元/月 |
第三類人才 |
國家三等獎、省部級科技獎一等獎獲得者或相同層次人才 |
50萬元 |
3000元/月 |
第四類人才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 |
15萬元 |
1000元/月 |
第五類人才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副高級專業技術人才 |
8萬元 |
500元/月 |
編制管理
建立“英才編制”,專項用于事業單位引才。統籌建立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引才專項“英才編制”,實行計劃管理、調劑使用,堅持有編占編、無編調編的原則,支持科研院所、學校、醫院等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對高新企業引才,在區人才交流中心建立“流動編制”,實行流動事業編制管理。
政治激勵
(一)任職掛職。對剛性引進到事業單位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在管理崗位的,碩士研究生可直接任事業單位八級職員B崗;在專業技術崗位的,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別聘任為十級、十二級崗位。表現特別優秀的,可優先提拔相應領導職務。
(二)職稱評聘。首次聘任專業技術職稱不受單位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可通過特設崗位、使用“英才編制”聘用。
(三)職務晉升。引進人才符合破格晉升職務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破格晉升職務。
(四)參政議政。積極推薦各類優秀高層次人才作為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候選人或擔任政協委員,或進入政府決策咨詢機構。
培養培訓
(一)學歷教育。鼓勵和支持各類人才在職提升學歷學位,取得國家認可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其學費全部報銷,由本級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和用人單位各解決50%。
(二)學習培訓。定期組織高端人才學習培訓、參加遞進培養和舉辦國情、省情、市情、區情考察研修班。
(三)學術交流。鼓勵支持優秀人才赴省、市外開展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學術訪問、出席重要學術會議等活動。
服務保障
(一)住房保障。建設利州人才公寓,用于無自有住房的各類高層次人才過渡性居住。
(二)醫療保障。建立高層次人才健康醫療檔案,定期組織健康體檢和療養休假,享受就診“綠色通道”服務。
(三)配偶調動。對業績突出的優秀引進人才,因夫妻兩地分居的可申請家屬調動,經申報核準,由用人單位聯系,組織人事部門協調,按人事調配有關規定優先調動工作。
(四)子女入學。未成年子女需在我區就學的,根據“隨到隨讀、自由選擇”的原則,由區教育局負責協調辦理入學手續,享受“綠色通道”服務。
(五)戶籍辦理。優秀引進人才及其配偶、子女要求取得我區常住戶口的,享受公安機關提供的戶籍及時辦理“綠色通道”服務。
(六)溝通聯系。實行領導干部聯系優秀人才制度,由區級領導“一對一”直接聯系,定期走訪慰問,解決優秀人才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七)交友聯誼。每年利用“廣元女兒節”等重大活動和節日,定期舉辦青年人才相親交友活動,建立高層次人才聯誼會等公益交友平臺。
(八)個性服務。建立高端人才服務中心、創業服務中心、科技創新服務中心,為創新創業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務。
政府榮譽
項目類別 |
政策待遇 |
區委區政府直接掌握聯系高層次人才 |
由區委、區政府領導“一對一”直接聯系,定期組織健康體檢和療養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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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科學技術進步獎 |
特等獎5萬元、一等獎3萬元、二等獎2萬元、三等獎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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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科技拔尖人才 |
400元/人.月 |
區學術和技術帶頭人 |
300元/人.月 |
區行業名人 |
2000元 |
創新創業支持
(一)鼓勵科技人員離崗創業。支持事業單位科技人員開展創新活動或離崗創辦領辦企業,3年內可保留人事關系,工齡連續計算,薪級工資、專業技術職務按規定正常晉升。
(二)支持青年大學生創新創業。給予1萬元的創業補貼,同一領創主體有多個創業項目的,最高補貼可達到10萬元。對入駐科技孵化器、產業加速器、產業集聚區、電商產業園等眾創空間的,可享受3年的場租全免或部分減免補貼。定期組織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對獲獎項目給予獎勵。
(三)加強各類創新創業平臺建設。對新認定的工作室、創新創業園(俱樂部)、科技孵化器、院士專家工作站(孵化單位)等創新創業平臺,給予1萬元至100萬元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