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9-03 市/區/縣級人才政策整理
萊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人才工作,人才政策的覆蓋面和含金量不斷提升,人才集聚效應不斷顯現。現將目前正在實施中的人才政策簡要梳理。
人才引進政策
●加快海內外人才引進,市財政設立海內外人才團隊創新創業資金,通過項目資助、創業扶持、貸款貼息等方式給予每個團隊不超過2000萬元的綜合資助。重大項目實行“特事特辦、一團隊一策”。
●“5158”產業人才集聚工程。圍繞服務產業轉型升級,力爭通過5年的努力,引進10個以上高層次產業創新創業團隊,50名以上“千人計劃”、“萬人計劃”、“泰山學者”、“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工程人選或具備入選實力的高層次產業創新創業人才,800名產業發展急需的博士、碩士研究生。
●實施“嬴牟產業領軍人才”計劃,市財政對入選的產業創新類和科技創業類領軍人才及團隊給予50—200萬元的資金扶持。
●獎勵引才企業。對引薦省外的國內外特優人才、國家級高層次人才落戶我市創新創業的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引薦市外的省級高層次人才落戶我市創新創業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推薦申報國家級、省級人才工程,并成功入選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獲得國家級、省級外專專項項目支持的,給予引智項目單位最高1∶1的配套資金支持。
●扶持中介機構。對入駐我市的知名人才獵頭公司等中介組織,開展實質性引才工作并取得顯著成效的,可一次性給予20萬元補貼。對為引進人才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或中介機構等,根據引進人才層次,給予5萬—10萬元的補助。對設立海外招才引智工作站等機構,給予每家每年10萬元的經費,并根據推薦引進的人才(項目)給予單個人才(項目)最高10萬元的獎勵,特別優秀的項目“一事一議”。
●外國專家獎勵。對獲得中國政府友誼獎、齊魯友誼獎的外國專家,市財政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創業扶持政策
●貼息政策。對高新技術產品產業化生產出現流動資金不足的,可給予不低于貸款利息總額50%的貼息優惠。優先支持領軍人才創辦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嚴格落實所得稅減按15%、企業研發經費加計扣除等優惠政策。
●融資扶持。設立人才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對高層次領軍人才創新項目,可給予最高3000萬元的直投股權投資支持。設立資金規模為1億元的過橋資金。為資金周轉暫時困難企業提供每期不高于2000萬元短期周轉資金支持。
●上市扶持。鼓勵支持企業上市掛牌,對上市掛牌企業實行財政資金扶持(包括通過借殼、買殼、吸引合并等形式上市且注冊地遷入萊蕪的企業),企業“新三板”成功掛牌后給予100萬元扶持,齊魯股權交易中心等股權交易市場成功掛牌后給予50萬元扶持,企業主板上市的分階段給予300萬元扶持。
●特殊政策。對龍頭項目、戰略新興產業項目、重大投資項目、高科技項目采取“一事一議”辦法,在財政獎勵和稅費繳納等相關政策方面給予進一步優惠。
創新獎勵政策
●實施“科技小巨人”企業創新能力培育扶持計劃,每年遴選30家符合產業發展方向、成長性好、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采取委托貸款的方式,按申報企業銷售收入、稅收情況,由市財政分三類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信貸支持,對考核期滿達到目標要求的,貸款資金改為財政補助并返還利息。
●科技創新獎勵。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立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對已建立研發準備金、研發投入持續增長的企業,市財政給予后補助。其中,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例達到3%以上的大型企業,按照研發投入新增部分的10%給予后補助,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例達到5%以上的中小微企業,按照研發投入20%的比例給予后補助,最高補助100萬元。
●科研項目獎勵。強化科技計劃項目扶持,凡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牽頭單位,市財政一次性給予每個項目30萬元資金獎勵;第二承擔單位一次性給予20萬元資金獎勵。
●科技成果專利轉化獎勵。對獲得國家、省科技進步獎的第一承擔單位,給予最高50萬元的資金獎勵,第二承擔單位按50%的標準獎勵。實施專利項目推進計劃,擇優扶持一批核心專利技術轉化實施和產業化,每項給予最高50萬元的資金補助。
●個人所得稅優惠。對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科研人員通過科技成果轉化取得股權獎勵收入,可在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科技創新券。完善“科技創新券”制度,對科技型企業共用共享大型科學儀器,向高校院所或科技服務機構購買技術成果和技術服務,以及建設研發平臺添置研發設備等費用支出給予最高30萬元的補貼。
平臺扶持政策
●對被批準建設的國家、省、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院士工作站、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市財政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100萬元、30萬元、5萬元的資金獎勵。
●爭取大院大所在我市實質性設立分院或建設分支機構,對實質性引進建設的分院(分支機構),市財政一次性給予不低于500萬元的資金扶持,特殊事項“一事一議”。
●鼓勵企業“引進來、走出去”,對通過科技合作引進國內外高校院所獨立或聯合組建的產業技術研究院、成果轉化中心、檢驗檢測中心等科研創新平臺,到境外或國內高校院所集中的城市建立的研發機構,具有實質性進展的,市財政一次性給予最高30萬元的資金獎勵。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省級技師工作站、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對掛牌國家級、省級引智成果示范基地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生活保障政策
●購房補助。對實質性引進培養的高層次人才,在我市無自購住房且在我市未享受周轉房待遇的,對國內外特優人才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解決住房問題,對國家級、省級高層次人才及市級領軍人才分別發放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購房券”,用于購買自有住房,有效期3年。對到我市自主創業或到企業工作且無自購住房的博士由市級財政每月發放1000元住房補貼,連續發放3年;碩士和國家重點高校本科畢業生,由同級財政發放一定數額的住房補貼。
●人才公寓。統籌市、區資源,聯動建設人才小區。鼓勵各區和有條件的企業建設高層次人才公寓、大學生公寓等。對實質性引進的創新創業高層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3年內享受免費入住。另外,每年在萊蕪工作生活時間少于3個月,但業務活動比較頻繁的,可在指定賓館,享受每年不超過30天的商務房免費住宿。
●生活補貼。對列入人才需求目錄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和國家重點高校本科生,5年內博士研究生由市財政每月發放2000元生活補貼,碩士研究生由所在單位同級財政每月發放1000元生活補貼,本科生由所在單位同級財政每月發放600元生活補貼。
●服務保障。為市級領軍人才及以上層次人才本人發放“綠卡”,享受定期休假、就醫直通車、每年一次免費體檢、免費乘坐市內公交車、免費辦理市圖書館借書證、免費旅游市內景點等優惠政策。
●家庭保障。通過多種渠道幫助引進人才解決配偶就業問題,對實質性引進的省級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其家屬、子女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可對口安排到市、區事業單位;暫時未就業的,2年內可給予每月不低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標準的生活補貼。其子女正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的,可在全市范圍內擇優安排入學;加快國際學校和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建設,對子女就讀市外國際學校的,由同級財政適當給予交通補貼。
●將領軍人才納入市領導聯系對象,確定服務專員開展“一對一”服務,每年組織開展國情研修、療養休假及春節慰問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