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9-03 市/區/縣級人才政策整理
高層次人才主要指以下四類人才
A類
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國家自然科學獎或技術發明獎一等獎前5名完成人;國家科技進步獎一等獎前3名完成人;相當于同層次的頂尖人才。
B類
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中科院百人計劃、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等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選人員,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國家自然科學獎或技術發明獎二等獎前5名完成人;國家科技進步獎二等獎前3名完成人;國家級重點學科、學術帶頭人,國家級教學名師;相當于同層次的領軍人才。
C類
省政府特殊津貼、省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贛鄱英才555工程、省級百千萬人才工程等省部級重大人才工程入選人員;省級自然科學獎或技術發明獎一等獎前3名完成人;省級科技進步獎二等獎第一完成人;在國內外知名企業擔任中高級職務的拔尖人才;省級重點學科、學術帶頭人,省級教學名師;相當于同層次的領軍人才。
D類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職稱;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掌握核心關鍵技術的高級人才;經認定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職稱的高級人才;相當于同層次的高級人才。
以團隊方式引進的,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至少擁有列入省重點產業發展項目庫或省發展規劃內的重點項目,對促進我市重點產業發展起著關鍵作用。
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創新型產品(服務),技術成果先進,其項目具有較高的可行性,產業化前景良好。
三團隊核心成員不少于3人,一般都應屬于本辦法引進對象范圍。核心成員不得同時申報兩個及以上團隊。
四團隊核心成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不低于項目實施周期的勞動合同,明確團隊成員的崗位、職責等內容。
優
惠
政
策
引進激勵支持用人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提供最高20萬元/人的引才獎勵,引進團隊的按每個團隊10萬元的標準進行獎勵補貼;鼓勵用人單位培養本地人才,提供最高50萬元/人的育才獎勵。
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專項編制數內直接辦理聘用手續,可享受配偶安置、子女入學、落戶辦理、職稱評定、醫療保健等方面的優惠待遇,并提供免費人才公寓。對全職引進的A、B類高層次人才,提供100萬、60萬的購房補貼;對全職引進的C、D類高層次人才,做出突出貢獻的,提供40萬、20萬元的購房補貼。
創新扶持對來建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的,優先提供建設土地,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的,分別給予一次性建設經費補助60萬元、20萬元;對獲批新設立的國家級博士后工作站、省級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分別給予一次性建站補助60萬元、20萬元,給予每名進站博士后科研資助10萬元;對獲批新設立的省級院士工作站,給予一次性建站補助20萬元。
對獲得國家級或省級科研項目的,按照國家或省下達科研資金額的50%給予配套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技術發明一等獎、二等獎的,給予創新團隊一次性獎勵200萬元、100萬元;對獲得省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二等獎的,按照省獎勵金額1:1給予創新團隊配套獎勵。
創業支持對來我市創業的,優先提供辦公用房,按企業實際出資額大小提供辦公用房,最高不超過1000平方米,3年內免租金。
對來我市創業投資項目的,按項目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創業啟動資金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并提供最高4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
依據高層次人才(團隊)的申請和其創業項目的需求,給予項目注冊資本20%的股權投資,投資總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