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9-03 市/區/縣級人才政策整理
一、寧德市人才新政的出臺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人才工作,圍繞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著眼于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從2016年11月開始,由市委組織部牽頭,在深入各地調研,反復征求意見建議的基礎上,起草制定了未來5年寧德市人才工作綱領性文件《關于實施“三都澳人才計劃”的意見》和《寧德市加快緊缺急需專業人才引進培養的工作辦法》《寧德市加快重點產業人才引進培養的八條措施》《寧德市“天湖人才”評價認定辦法》《寧德市特支人才“百人計劃”評選辦法》《寧德市鄉土人才評價認定辦法(試行)》等5份配套政策文件,6月30日已正式簽發實施。這是寧德人才工作的重大創新突破,對吸引集聚海內外各類高層次人才,優化人才發展環境,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將起到重要作用。
寧德人才新政的研究制定,具有深刻的改革背景和迫切的現實需要。從全局來看,黨中央把人才工作擺在關系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印發了《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大改革落實工作力度,把中央《意見》落到實處;省委也制定出臺了貫徹意見。從寧德的發展實際來看,當前我市正處于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迫切需要依靠強有力的人才支撐來優化產業結構、轉換發展動能。但與此同時,全市人才總量不足、總體素質不高、高精尖人才匱乏等問題仍十分突出,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不相適應。因此,必須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改善制度設計,吸引各方面創新要素和智力資源向我市有效聚集,充分發揮各類人才在創業創新、產業轉型等方面的引領作用,為“開發三都澳、建設新寧德”,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
二、寧德市人才新政的亮點特色
我市出臺的“1+5”人才新政,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較完善的人才政策體系,在人才引進、培養、激勵、平臺建設、服務、組織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舉措,統籌考慮了我市人才工作打牢基礎與速見實效、做大增量與盤活存量、聚焦重點與覆蓋全面、補齊短板與快速跟進等關系,與其他地區已出臺的人才政策相比具有較強的競爭力。
一是大幅增加經費投入。相比原有的人才政策,這次出臺的人才新政大幅提高了經費投入,全市每年安排2億元人才專項資金用于人才資源開發和兌現獎補政策,其中市級人才專項經費從原來每年800萬元增加至每年5000萬元“真金白銀”。提出到2021年,中心城區五年共投入不少于30億元建設高標準中小學校和幼兒園,滿足各類人才子女對優質教育的需求;市縣兩級政府提供不少于10萬平米的人才公寓,面向人才租賃或出售,給予租金和售價優惠。
二是更加突出重點領域。以往人才政策主要針對企業人才、科技人才等體制外人才,以及對產業人才的支持比較零散,相互不平衡,這次出臺的人才新政,兼顧面上推進與重點突破的關系,不僅覆蓋企業、科技人才,而且針對基礎教育、醫療衛生、市政建設管理、城鄉規劃、環保、財政金融等重點領域制定了政策,大力引進培養緊缺急需“體制內”人才,不斷提升寧德社會事業管理水平。同時,立足寧德當前產業實際,通過提供購房補助,給予創業創新獎勵、納稅獎勵、引才薦才獎勵等措施,大力引進培養重點產業人才,助推寧德重點產業發展。
三是著力完善評價認定。以往的人才引進認定辦法基本沿用了省一級對人才的認定分類,標準較高,實際操作性不夠強。這次人才新政中的《寧德市“天湖人才”評價認定辦法》立足于寧德人才結構實際,對人才評價認定進行科學分類,著重引進國家級、省級領軍人才,以滿足當前寧德高層次人才需求,同時適當降低門檻,將寧德緊缺急需市級領軍人才和體制內優秀人才納入分類范疇,有助于更多優秀人才流入寧德,做大總量,改善結構。
四是重視本土人才培養。目前省內大部分設區市制定人才政策時主要考慮引進人才,此次在制定人才政策時,充分考慮了引進人才與本土人才培養的平衡關系,在引進人才的同時呼應本土人才的訴求,加強對本土人才的認定和培養,實施寧德市特支人才“百人計劃”激勵本土優秀人才,制定寧德民間優秀鄉土人才的評價獎補辦法,使人才政策更接地氣,提高本土人才的保有率。
三、寧德市人才新政的主要內容
(一)《關于實施“三都澳人才計劃”的意見》
主要內容上,《意見》共分7個部分、30條措施,結合我市實際首次提出或補充強化多項政策內容。
在主要目標方面,提出到2021年,引進培養500名以上位處學科前沿、引領寧德經濟社會發展的高端人才,6000名以上具備專業造詣、推動寧德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人才,30000名以上掌握一技之長、服務寧德經濟社會發展的專業人才。
在人才引進方面,提出實施“寧智回歸”工程,全力支持寧德籍在外鄉賢返鄉創業。制定寧德市引進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加快重點產業人才引進培養的措施辦法、加快緊缺急需專業人才引進培養的工作辦法。引導人才向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流動。
在人才培養方面,在全省市級層面率先提出開展鄉土人才評價認定,給予經費補助。鼓勵支持返鄉創業高校畢業生參與扶貧攻堅,提出每幫助一戶建檔立卡貧困戶脫貧,給予5000元獎勵。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養計劃。加強高技能人才和社會工作人才培養。
在人才激勵方面,首次提出實施寧德市特支人才“百人計劃”,給予每人最高10萬元獎勵。保障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完善人才稅收優惠政策。
在人才平臺建設方面,大幅度提高補助力度,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分別給予100萬元補助。
在人才服務保障方面,除了要大幅度增加財政投入力度,下大力氣解決人才關心關注的住房保障、子女入學、醫療保障、安家落戶等問題,還提出加快推進人才服務體系建設,建立人才資源調查統計制度,健全完善人才工作領導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大人才工作和人才事跡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尊才愛才、見賢思齊的良好氛圍。
(二)《寧德市加快緊缺急需專業人才引進培養的工作辦法》
針對各地普遍反映的基礎教育、醫療衛生等領域人才緊缺、外流嚴重的問題,制定了本辦法,主要選拔引進六類人才:一是基礎教育人才,引進一批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符合我市緊缺急需學科的本科以上學歷教師和國家高水平大學具有教師資格證的研究生等人員,給予生活補助和首套房購房補助。二是醫療衛生人才,引進一批具有主治醫師以上職稱、從事臨床一線工作的醫務人員和符合《寧德市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的醫學類專業研究生、臨床醫學專業本科生等人員,給予生活補助;在寧德服務滿3年并繼續留在寧德工作的,給予首套房購房補助。三是城鄉規劃人才,引進一批城鄉規劃、建筑學專業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注冊城市規劃師資格等人員,給予首套房購房補助。四是市政建設管理人才,引進一批市政建設管理類相關專業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建設類一級注冊資格等人員,給予首套房購房補助。五是環保人才,引進一批符合《寧德市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的環境科學與工程相關專業和核與輻射類緊缺急需專業國家高水平大學研究生等人員,給予首套房購房補助。六是財政金融人才,引進一批具有較高資質或國家高水平大學畢業的財政金融、會計審計類相關專業研究生,給予首套房購房補助。
(三)《寧德市加快重點產業人才引進培養的八條措施》
重點產業人才是人才服務的主要對象。針對我市鋰電新能源、冶金新材料等重點產業在加快發展或轉型升級過程中不斷凸顯的人才緊缺問題和引進人才在寧德落地過程中遇到的住房等各種困難問題,制定了八條措施,主要包括:①給予首套房購房補助:被認定為“天湖人才”的一至五類重點產業人才,購買本地首套商品房的,分別按所購商品房總價的50%(不超過100萬元)、40%(不超過60萬元)、30%(不超過40萬元)、25%(不超過20萬元)、20%(不超過15萬元),給予購房補助;②給予創業創新獎勵:重點產業人才在寧德工作期間的研究成果獲得國家級、省級認可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③給予納稅獎勵:被認定為“天湖人才”的重點產業人才的工薪收入個人所得稅構成地方留成部分,連續五年由受益地財政按一類50%、二類30%、三至五類20%給予獎勵;④給予引才薦才獎勵:人力資源中介機構、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引進或推薦的重點產業人才被認定為“天湖人才”一類、二類、三類的,分別給予10萬元/人、5萬元/人、3萬元/人獎勵;⑤優化服務;⑥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新認定的重點產業中青年高級技師,連續5年給予每人1000元/月的住房補助;⑦做好職稱評審管理;⑧支持平臺載體建設。
(四)《寧德市“天湖人才”評價認定辦法》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人才評選工作與國家、省級重大人才工程有效銜接,提高人才評價認定工作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了本辦法,作為引進高層次人才的評價認定辦法。“天湖人才”按個人成就大小分為六類,認定工作由市人社局負責。“天湖人才”享受的政策和待遇包括:一類人才給予80萬元一次性住房補助,享受二級醫療保健待遇;二類人才境外、國內引進的,分別給予50萬元、25萬元一次性住房補助;三至五類人才分別連續3年給予每人4000元/月、3000元/月、2000元/月的住房補助;在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六類人才,連續3年給予每人1000元/月住房補助。一至三類人才為柔性引進的(每年在寧德工作時間不少于3個月),按相應類別補助標準的一半給予補助。
(五)《寧德市特支人才“百人計劃”評選辦法》
為進一步盤活我市本地人才資源,參照省特支人才“雙百計劃”和優秀人才“百人計劃”評選活動,在我市開展的市管優秀人才和市管優秀青年人才評選活動的基礎上,制定了本辦法。每兩年評選一次,每次不超過100名,其中:科技創業領軍人才10名、科技創新領軍人才10名、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10名、名醫10名、名師名校長15名(名師12名、名校長3名)、文化名家10名、技能大師10名、優秀農村實用人才10名、優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5名、上述領域的青年拔尖人才10名。分別給予科技創業領軍人才、科技創新領軍人才每人10萬元獎勵,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名醫、名師名校長每人8萬元獎勵,文化名家、技能大師、優秀農村實用人才、優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每人5萬元獎勵,分2年平均發放。
(六)《寧德市鄉土人才評價認定辦法(試行)》
為進一步用好、用活本土人才,使人才政策更接地氣,鼓勵各類“土專家”“田秀才”帶領群眾共同致富,提高他們的身份認同感和社會責任感,制定了本辦法。每兩年認定一次,每次不超過100名,其中:種植能手15名、養殖能手15名、創業能手15名、手工藝師5名、廚藝師5名、工匠師10名、文化傳承人20名、中醫傳承人15名。給予各類人才每人2萬元獎勵,分2年平均發放。
在制定上述人才政策的基礎上,經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同意,為進一步加強對人才工作的領導,對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調整充實,由市委書記隋軍同志擔任第一組長,市委副書記、市長郭錫文同志擔任組長,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郭學斌同志擔任常務副組長,市政府副市長繆紹煒同志擔任副組長;并增補7個成員單位。健全完善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運行機制和議事規則,定期研究解決人才工作重大事項和重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