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6-03 科技相關
一、申報內容
以發揮院士(專家)的技術引領作用,促進企業成果轉化、培育創新團隊為目標的深圳市院士(專家)工作站(2025-2028)建設與管理資助。
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點支持領域如下:
1.20個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半導體與集成電路、人工智能、低空經濟與空天、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生物醫藥、高端醫療器械、網絡與通信、超高清視頻顯示、智能終端、軟件與信息服務、智能傳感器、高端裝備與儀器、機器人、高性能材料、數字創意、現代時尚、安全節能環保、大健康、海洋等產業集群;
2.8個未來產業:合成生物、光載信息、智能機器人、細胞與基因、腦科學與腦機工程、深地深海、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相關領域;
3.圍繞國家重大戰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行業前沿技術等領域。
二、設定依據
《深圳市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管理與資助辦法》(深府規〔2021〕4號)
三、支持強度與方式
支持強度:支持經費受年度預算總額控制,新建站單位立項后首次支持最高50萬元。
支持方式:事后支持。
四、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在深圳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等)依法注冊滿1年及以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目前未列入“信用深圳”網黑名單,不存在未在規定期限內退回財政資金等不良情形;
(二)與院士(專家)簽約建站,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簽約院士(專家)研究方向需符合深圳市產業導向,與申報單位的科研方向和技術領域一致。符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關于“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過1個、退休院士不超過3個,院士在每個工作站全職工作時間每年不少于3個月”的要求;
(三)申報單位生產經營或運行狀況良好,誠信守法,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完善的財務制度;
(四)申報單位具有20人及以上的科研團隊,其中中級職稱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專職科研人員不少于30%(從申報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6個月);
(五)每個申報單位或建站院士(專家)本次只能申報1個工作站,屬于嚴重失信情況的單位和個人,已被深圳市科學技術協會批準建立處于有效期內的工作站或取消工作站建站資格的,不具備本次申報資格。
五、申報材料
(一)《深圳市院士(專家)工作站申請表》(附件2,登錄深圳市科協學會服務平臺http://szkx.octabox.cn在線填報申報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表紙質件,蓋申報單位公章及騎縫章);
(二)院士(專家)承諾書(附件3,蓋申報單位公章)
(三)申報單位建站工作方案,包括基本情況、總體目標、運營管模式、每年度資金具體使用計劃、購買設備及材料或實驗室改造具體安排等(下同);
(四)申報單位與院士(專家)簽訂的合作協議,合作協議中需要有實質的科技研發或成果轉化合作任務及產出成果(如論文、專利、標準和投入資金),條款列明院士在工作站全年工作時間累計不少于3個月,合作有效期于申報截止之日前不少于三年(驗原件,收復印件蓋申報單位公章);
(五)院士是指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專家是指美國、日本、德國、法國、英國、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麥、挪威、芬蘭、比利時、瑞士、奧地利、荷蘭、澳大利亞、新西蘭、俄羅斯、新加坡、韓國、西班牙、印度、烏克蘭、以色列等國家最高學術權威機構會員(俄羅斯僅受理俄羅斯科學院院士材料,俄語:Росси?йскаяАкаде?мияНау?к,俄語縮寫PAH,不受理非主權國家學術機構會員申報);
(六)入站院士為中國科學院院士的,須符合《中國科學院院士兼職管理辦法(試行)》(科發學部字〔2023〕33號)第二條、第七條規定,提供院士證及中國科學院學部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審批表或審批意見;入站院士為中國工程院院士的,須符合《中國工程院院士兼職管理辦法(試行)》(中工發〔2023〕52號)第三條、第五條規定,提供院士證及中國工程院院士受聘院士工作站情況表(以上材料收復印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屬于外國專家的,提供包括專家所在國家最高學術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書材料原本、本市翻譯機構出具的中文譯本、翻譯機構資質件以及專家本人全日制大學、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及對應層次學信網認證材料、專家本人近三年所獲國內副省級及以上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科協授予的科學技術獎勵材料(收復印件蓋申報單位公章);
(七)申報單位專職科研團隊名冊、勞動合同首頁及簽章頁,社保清單,勞動合同簽訂日期和合同有效期為自申報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6個月(收復印件,蓋申報單位公章);
(八)申報單位主體商事登記和法定代表人相關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蓋申報單位公章);
(九)申報單位目前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且處于有效期內的相關材料(收復印件,蓋申報單位公章);
(十)申報單位近半年依法納稅的稅收完稅相關材料、“信用深圳”網(https://www.szcredit.org.cn)下載的《信用記錄報告》(僅需公開查詢版,收復印件,蓋申報單位公章);
(十一)申報單位2024年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主營業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復印件,驗原件(經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備案的含有二維驗證碼封面的審計報告)(驗原件,復印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由于客觀原因暫時無法提交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的,需提交2022年-2023年已發布的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及2024年度財務報表(驗原件,收復印件蓋申報單位公章);
(十二)申報單位注冊地的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合同復印件(需標注專用于工作站用房面積具體數值)、儀器設備相關證明材料(包含已有或已支付擬購入儀器設備清單明細),收復印件蓋申報單位公章。
請申報單位按照《通知》要求按時登錄深圳市科協學會服務平臺http://szkx.octabox.cn在線填報申請表(附件2),并按照以上順序從(一)至(十二)依次上傳材料掃描件(復印件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后上傳),初審通過后再根據通知要求提交紙質材料并驗原件。
申報單位對申請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有虛假,我單位核實后將不予通過審核,并視情況將申報單位列入我單位科研誠信負面清單,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六、資助經費相關事宜
(一)各新建站單位需在申請表(附件2)“是否享受過我市同類型財政經費資助”勾選“否”,在“七、申請建站經費預算”申請資助金額(萬元)填寫“50”或“100”。填寫“50”(萬元)僅在批準建站后下一個年度(即2025年)撥付資助經費50萬元,不再進行第二期資助。填寫“100”(萬元)除在2026年撥付第一期資助經費50萬元外,績效評估優秀且正常運作的建站單位于建站第三年期間(2027-2028年)再次撥付第二期資助經費50萬元。
(二)已享受過我市同類型財政經費資助的單位在申請表(附件2)“是否享受過我市同類型財政經費資助”勾選“是”,在“七、申請建站經費預算”申請資助金額(萬元)填寫“0”。因國家和省市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提出退站申請,且已按要求退回資助經費或者已有新的院士(專家)合作的除外。所有建站單位無論是否申請經費資助,均需參加績效評估和驗收評估。
(三)資助經費僅用于我市院士(專家)工作站實驗室建設開支費用和購置與工作站合作項目有關的專用儀器設備費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各建站單位單臺(套)利用本市財政資金投入50萬元人民幣以上購置,且用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活動的科學儀器設備,均按《深圳市促進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管理辦法》(深府辦規〔2022〕3號)管理。
七、申報程序
網上申報—系統初審—專家評審—征求意見—市科協審定—社會公示—簽訂合同(無資助除外)—資助經費。
八、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市科學技術協會。
(二)受理時間: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為: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22日(截止至17:00)。
(三)咨詢電話:
業務處室:(0755)83671478
九、常見問題
1.問:資助經費何時發放?
答:2025年擬建站單位名單面向社會公示無異議的,經市科協批準建站的,市科協與新建站單位簽訂資助合同后,在2026年度資助50萬元并組織績效評估;申請資助經費100萬元運行良好且評估優秀的新建站單位,面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于2027-2028年度再次撥付資助經費50萬元。
2.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對院士建站的具體要求?
根據《中國科學院院士兼職管理辦法(試行)》(科發學部字〔2023〕33號)第二條:在職院士、退休返聘院士原則上不在其他高校、科研機構、企業、民辦非企業等單位兼職;第七條:院士受聘院士工作站,屬兼職范疇,按照本辦法第二條進行審批和管理。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根據《中國工程院院士兼職管理辦法(試行)》(中工發〔2023〕52號)第三條:在職院士、退休返聘院士原則上不在其他高校、科研機構、企業、民辦非企業等單位兼職,第五條:院士工作站、期刊編委以及其他......兼職應切實發揮作用,杜絕無實質性內容的各種兼職和掛名。
3.如何界定院士退休及退休返聘?
根據中央有關規定,院士退休年齡為70周歲,參與國家重大項目的70歲以上院士可經有關部門批準,將退休年齡延長到75歲。退休未返聘院士一旦被其他單位聘任,即視為已返聘,按退休返聘院士管理。
4.問: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科技社團可否申請深圳市院士(專家)工作站?
答:不可以,按照《辦法》要求,深圳市院士(專家)工作站申報主體為在深圳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依法注冊滿1年及以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上述單位如具備條件,市科協可推薦至廣東省科協申報廣東省院士工作站。
5.問:可否同時申報省、市兩級院士(專家)工作站?
答:可以。成功認定省、市兩級院士(專家)工作站后,需同時執行省、市科協工作要求。
6.問:有效期內中止建站如何計算應退還資助經費?
答:工作站在有效期內,因國家和省市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繼續運行的,需提前向市科協提出申請并準備真實有效的佐證材料。經市科協批準同意后,按照已撥付費用*[1-(已建站月份數/36)]確定退還數額,應退還資助經費按照規定時限劃繳至市財政部門指定賬戶。
7.問:院士(專家)全年全職工作時長如何界定?
答:院士(專家)抵深指導工作站工作的,全職工作時長按照全年往來深圳機票(車船票、高速公路過路票)等材料確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院士(專家)無法抵深指導工作的,按照遠程視音頻通訊時長折算為一定的全職工作時長,全年遠程視音頻通訊時長折算不得超過在站當年全職工作時長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