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2-12 國家發布
各縣(市、區)、臺州灣集聚區(高新區、綠心)疫情防控指揮部,市級有關單位:
市縣黨委人才辦要牽頭人力社保、科技等相關單位,對在企高層次人才開展一對一服務,全面掌握人才返臺來臺時間、線路安排、身體狀況等信息,經企業申報、鄉鎮(街道)審核、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為人才返臺來臺開辟綠色通道。
在鐵路機場、高速路口等重要交通卡點,要根據人才需求,落實相應用人單位或主體平臺負責接送。當前及今后一段時間內,14天內有流行病學史或與其他地區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除外。
2. 落實隔離居住返臺來臺高層次人才一般在家自行隔離,特殊情況的實行集中隔離。對在本市沒有固定住所的高層次人才,由各縣(市、區)、集聚區(高新區、綠心)疫情防控指揮部和相關用人單位妥善安排隔離居住,也可安排在原租住房屋,并做好日常生活服務。
因疫情暫時無法返臺的高層次人才,鼓勵企業通過保障薪資待遇、延長勞動合同期限等方式留住人才,未上崗期間企業所付的薪資待遇,財政資金按照20%的比例給予企業資助,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同時享受引才薪酬補助在原先3年的補助期限基礎上延長3個月。
在扶持期內的人才創業企業或科創團隊、科創平臺,在創業項目資助、房租補貼、貸款貼息等方面政策資助期可延長3個月;期間如涉及考核評價的,相應順延3個月。
新入選“500精英計劃”創業項目(人才)的注冊落戶(到崗)時間期限,在原先基礎上延長6個月。
“一事一議”引進的人才項目參照執行。
已享受疫情防控期間減免中小企業房租相關優惠政策的,不再延長房租補貼期限。
5. 加快人才政策資金兌現在疫情防控期間,人才創業企業向遭受疫情的地區捐贈本企業產品,其成本在創業資助資金兌現時,可以計入投入或銷售額核定范圍。
符合復工條件的人才企業,如無特殊情況的,在申請創業資助、貸款貼息等政策資助時可先預撥付,疫情結束后再補充實地調查等程序。
人力社保部門要對人才創業企業用工需求情況進行全面排摸,免費為其開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網站招聘服務。
金融部門協調人才服務型銀行對人才創業企業進行融資需求排摸,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減低利率、提升信貸額度。
人才服務聯盟單位要針對疫情期間勞動用工法律問題、金融資本對接等開展專題指導和咨詢。
人才服務專員要幫助企業做好復工、貸款、用工以及享受省市各級惠企政策的申報對接工作。
加強安居和出行保障。對已入住人才公寓的人才,減免3個月房租;對已領取的人才房票,在原先2年的使用期限基礎上可延長3個月。
各縣(市、區)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統計匯總在已復工企業工作的高層次人才名單,疫情期間按照屬地原則經防疫指揮部審核同意,發放社區出入通行證;工作地和居住地跨縣(市、區)的,需經市防疫指揮部審核同意后發放。
8. 落實疫情防護措施根據疫情防護需要,幫助返臺來臺高層次人才解決疫情防控物資,發放《返崗復工告知單》和防疫指南。
9. 建立代跑代辦制度對返臺隔離期間的高層次人才,如有特殊需求的,由用人單位安排專人或者人才服務專員進行代跑、代辦、代購等服務。
高層次人才指《臺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中的各類入選的人才和“一事一議”的人才團隊成員。
臺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