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7-25 海外英才活動
引進對象和重點領域
圍繞臺州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面向海內外引進具備國際國內領先學術技術水平,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實施產業化發展的科研成果或項目,能夠突破關鍵技術、發展高新產業的學科帶頭人、領軍人才和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團隊)。重點引進通用航空、軌道交通、新能源汽車、智能馬桶、現代醫藥等臺州五大千億級產業集群以及航空、新材料、電子信息、時尚創意、海洋新興等臺州五大新興產業的高精尖人才,以及教育、衛生、社科文藝等社會事業領域的高層次專業人才。
主要扶持政策和相關待遇
(一)產業經濟領域人才(團隊)的主要扶持政策
★創業人才
(1)經評審認定入選“500精英計劃” A類、B類、C類創業人才的,給予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資助。
(2)經直接認定入選頂尖、領軍、高端人才創業項目的,給予最高8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資助。
(3)創業企業5年內實際投資額超過2000萬元的,超出部分按20%予以資助,資助總額最高2000萬元。
(4)企業成立5年內,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基準利率貸款貼息補助。產生銷售額5年內,按每年銷售額的1%給予獎勵,累計最高500萬元。
★創新人才
(1)經評審認定入選“500精英計劃”A類、B類、C類全職創新人才的,按人才年薪的60%給予企業引才薪酬補助,每年最高70萬元、50萬元、40萬元;柔性引進的,每年最高35萬元、25萬元、20萬元。
(2)經直接認定引進到企業全職工作的頂尖、領軍、高端創新人才,按人才年薪的60%給予企業引才薪酬補助,每年最高100萬元、80萬元、70萬元;柔性引進的,每年最高50萬元、40萬元、35萬元。引才薪酬補助時間不超過3年。
★領軍型創業創新團隊
分國際先進、國內領先、國內先進三個層次,按投資額給予最高1000萬元、800萬元、500萬元資助。對國際一流團隊和頂尖人才領銜的重大項目,經評估后給予最高1億元資助。
(二)社會事業領域人才的主要扶持政策
經評審認定入選“500精英計劃”長期項目A類、B類、C類人才,分別給予用人單位30萬—100萬元/人的科研和文化創作資助。
經評審認定入選“500精英計劃”短期項目的,分別給予用人單位5萬-20萬元/人的獎勵。
(三)其它人才政策待遇
上述人才還可享受最高300萬元的房票補貼,最高每月1萬元的租房補貼,以及創業場所免租、補充養老保險、生活津貼、貸款貼息、醫療、子女就學、配偶就業等其它各項政策待遇。
認定方式
申報入選臺州市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團隊),選擇以下一種方式進行認定:
★評審認定方式
1、申報。申報創業創新人才,申報截止時間:2018年8月31日。申報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截止時間:2018年8月31日。
2、資格審查。各地主管部門根據人才所屬專業領域,分別對申報人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完整性和真實性進行初審。符合初審條件的,提交市級主管部門進行復審。
3、技術評審。邀請專家對人才所攜項目的技術先進性進行評審。
4、綜合評審。邀請相關技術專家、企業家、投資人組成專家組,對申報人才及項目進行書面評審和答辯評審,提出推薦意見。
5、盡職調查。綜合評審結束后,對專家組推薦的創業人才(團隊)及其項目進行盡職調查,評估結果作為是否扶持的參考依據。
6、公示發文。綜合專家評審、盡職調查意見形成推薦建議名單,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發文。
★直接認定方式
如符合《臺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頂尖、領軍、高端類創業創新人才的,可選擇直接認定方式,不需要參加技術評審環節,僅需要參加專家評審和盡職調查;也可選擇評審認定方式。截止時間:2018年8月31日。
對入選浙江省領軍型創業創新團隊的,直接認定為臺州市領軍型創業創新團隊,申報截止時間:2018年8月31日。